我將乙個人灌醉後,把他釋放到鬧市區,隨後他殺了人,那麼我和這個人分別會被判什麼刑?

時間 2021-07-12 21:54:20

1樓:法師大叔

故意殺人是重罪,有太多主觀方面要分析:

1、是生理性醉酒還是一般性醉酒,你是否明知他有這病症?

2、他醉酒後的一般表現是什麼,是否酒後有嚴重暴力傾向,你是否明知?

3、喝酒前他有沒有說想報復誰、殺砍誰,你是否明知?

4、該鬧市區是否有他的仇人,你是否明知?

等等等等

這些都關係到他和你關於「殺人」方面的主觀要件,而這是認定是否承擔刑事責任,承擔何種刑事責任的重要條件。所以在不了解的情況下簡單回答,恕我不能。

2樓:

犯罪一般是有四要素(當然也有三階層,兩階層不同說法):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灌酒這行為本身不用承擔什麼責任,但是看你是以什麼主觀目的去灌酒的,最後造成了什麼結果才能對你行為最終定性。

比如你知道他喝酒就會死,還死命灌酒,這就犯了故意殺人罪了。所以你如果知道他喝醉了會殺人還故意灌醉他,他在鬧市無差別殺人,那你和他可能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共犯。如果你不知道他會殺人把他扔在鬧市,他之後殺人了,我個人認為你是不用對他殺人行為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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