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人合夥開了乙個店。一起經營一段時間後發現我倆價值觀完全不一樣,要不要繼續合夥開下去?

時間 2021-07-04 01:50:32

1樓:範律

確實價值觀相同的人更容易成就一番事業,但現實中價值觀不同的人也不是不能一起做事,畢竟價值觀完全契合的人還是很難找的,關鍵還是要分主次有大小。

談兩點我個人的看法

首先,排除價值觀的問題,你客觀的看,你兩的能力誰強,誰有可能把企業做的更好,如果你兩能有一致的看法,比如說都覺得他更強,其實你可以轉做兼職合夥人,把企業交給他,股份上也可以轉讓一部分給他,畢竟他全力為企業付出。

分手並不是唯一選擇。

其次。如果你兩沒有一致看法,都覺得自己更好,我建議能分就分吧,否則兩人在一起也是煎熬。

補充一點題外話,以前,我總覺得價值觀不同的人在一起很難有大的作為,但當我服務過的企業越多,我越發現乙個問題,合夥人更重要的是格局,格局大的,能容下和你價值觀不同而又有能力的人,可能更容易成事,所以求同存異有時候是一種更高的境界。

2樓:明說

合夥首先合的是人品、胸懷格局和落差不大的三觀認知以及合夥制的共同規範,為什麼那麼多合夥生意和專案由最初的親朋好友、戰友同事發展到相互埋怨、分道揚鑣甚至反目成仇?究其原因是一旦涉及利益、權屬的劃分和規劃走向等問題,分歧就在所難免,而在沒涉及這些問題之前是永遠都看不到彼此的真實表露的。所以說合夥制一定要先確定乙個有決策權的責任制(可參考股權比例、年齡閱歷、個人資源、經營思維及人品修養等),不能每個合夥人都當家做主,求同存異也得建立在集中制上。

如果事先沒有明確和約定,有些人性的弱點無法相融,又不願勉強維繫到撕破臉,可考慮整體轉讓給外部或其中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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