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為了乙個人放棄原有生活

時間 2021-06-20 20:25:07

1樓:乙隻只愛你的汪汪

親愛的題主。

你自己分析的已經挺到位了,結果你自己已經知道了。

你還糾結的就是三年的感情,

三年不易。但是往後的生活合職三十年。

你那三十年的時間,再跟這三年比,這就是個P你也不用糾結難過,等她走了, 你自然就清醒了。也就有了結果了。

你有冷靜的分析頭腦。理性的分析邏輯。

你生活會好的。不用糾結。

2樓:半世浮生

要是三十歲前,我會勸你多考慮,三十歲之後我就勸你別猶豫了。

三個建議或者觀點吧

第一,老弟,二十一歲,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年輕,意味著你有許多犯錯的機會!為什麼歲數大了,就不能犯錯?

廢話,你老哥這個年紀的,身後是父母,孩子,媳婦,都跟著你呢。哪敢走一步有錯。現在你想走出去,那就出去走,即使走錯了,還有機會重新來過。

第二,我看你說房子車子不成問題……我可以理解為物質上不會有困擾。物質上有退路,那還不敢出去打拼?最不濟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剩下的就是你最牛,逼的情況了。

第三,你說女方父親的問題。既然人情可以聊,那麼人情也可以擺。這事能不能扛得住,或者未來怎麼樣,那就再說。頂多就是你兩口子出去外地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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