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制轉變成公有制的法理依據是什麼?

時間 2021-06-05 22:47:46

1樓:SINGULARPOINT

1,我們必須再次強調歷史唯物主義:

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係,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係。這些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築豎立其上並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

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便同它們一直在其中運動的現存生產關係或財產關係(這只是生產關係的法律用語)發生矛盾。於是這些關係便由生產力的發展形式變成生產力的桎梏。

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隨著經濟基礎的變更,全部龐大的上層建築也或慢或快地發生變革。在考察這些變革時,必須時刻把下面兩者區別開來:

一種是生產的經濟條件方面所發生的物質的、可以用自然科學的精確性指明的變革,一種是人們藉以意識到這個衝突並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藝術的或哲學的,簡言之,意識形態的形式。我們判斷乙個人不能以他對自己的看法為根據,同樣,我們判斷這樣乙個變革時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識為根據;相反,這個意識必須從物質生活的矛盾中,從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之間的現存衝突中去解釋。無論哪乙個社會形態,在它所能容納的全部生產力發揮出來以前,是決不會滅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產關係,在它的物質存在條件在舊社會的胎胞裡成熟以前,是決不會出現的。

所以人類始終只提出自己能夠解決的任務,因為只要仔細考察就可以發現,任務本身,只有在解決它的物質條件已經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過程中的時候,才會產生。

上述閃爍著天才光輝的思想是我們理解社會的理論基石。

是生產力的發展決定了所有制的轉變,而所有制是「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築豎立其上並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的一部分,所以所有制的轉變不存在所謂的「法理依據」,相反所謂的「法理依據」是所有制轉變的結果

2,不要把「剩餘價值」神秘化。

早在原始社會後期由於生產力的發展,使得原先無利可圖而被殺戮的部落戰俘,變為有利可圖的奴隸,就是因為這個戰俘的生產成果已經超過了養活他所需的費用,而變為有利可圖,而這個超出的部分就是「剩餘」,也就是說就「剩餘」而言,是從原始社會後期以來就有的。從而因為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剩餘,原始公有制也就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轉為奴隸主私有制。也就是說公有和私有不是絕對的,不是先驗的,而只是生產力發展的結果。

同樣私有制要轉為共有制,也只是生產力發展的結果。不存在「先認定公有制,所以私有制就是不行的」

在自然經濟條件下,這個剩餘表現為實物,就正如葛朗台的那間小屋。到了資本社會,所有的勞動產品成為了商品,取得了價值的形式,從而相應的「剩餘」也就成為了剩餘價值。也就是說剩餘價值只不過是歷史上長久以來「剩餘」的一種表現形式而已

3,從而不論是什麼所有制,自原始社會以來至今這個「剩餘」都是乙個客觀的存在,問題僅僅只是這個剩餘表現為什麼形式,歸誰所有。在生資私有下,歸生資所有者私人所有,在共有制下,歸生資所有者共同共有。

2樓:蘿蔔絲先生

不知道到,你的公有制的概念是什麼?如果說是指國有企業就是公有制,那就不存在這個問題,國有企業和私人企業在現階段是同時存在。

如果你說的公有制是指馬克思的公有制社會。那他的法理就是馬克思通過研究得出了乙個結論,就是社會的發展,生產關係會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變化,人類社會已經從乙個原始公有制變成了乙個私有制社會,以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物質極大豐富以後,,貨幣商品國家消失以後,社會上的各種差別消失以後,人類就會進入乙個更高階的公有制社會階段一,當然,相信不相信在於你自己。

3樓:華魯泰

這是個天經地義的事。憲法裡黑字白紙寫著呢!了解這事,追求這個事的,都是乙個識字的人,乙個有文化的人,乙個能講大篇道理的人,乙個有道德的人,乙個誠信的人,乙個脫離了剝削意識的人,乙個真正講公平正義和革命初心的人。

4樓:龍靈兒

如果公有制替代私有制要靠暴力,要靠抄家和沒收財產,那必然是需要合法性來支撐自己的行為的。

然而,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人為地對上層建築進行超前地塑造是不可持續的,公有制和私有制誰會取代誰,最終還是要看誰在當前生產力水平和生產力發展趨勢下更具有生命力,這跟法理無關。

5樓:巴別之路

得先明白法是什麼

法是正質的工具

他需要這個組織按什麼模式執行就定什麼樣的法如果今天外星人來了說地球是他的地球人難道用「自古以來」反駁嗎暴力定義產權產權屬於誰由最高暴力者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而正質就是乙個組織的最高暴力者

6樓:wuyu

想知道「私有制轉變成公有制的法理依據是什麼」的話,那麼我首先要問你,當初原始社會的原始公有制轉變為私有制的法理依據又是什麼?你明白了公有制變成私有制的法理依據自然就明白了私有制變成公有制的法理依據。

我是覺得,這個轉變本身既不需要也不可能有什麼法理依據,這個所謂的法理依據,不過是某些人為了自己的某些行為做出的強硬解釋而已,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找什麼法理依據,只能說明思想僵化或者形上學或者刻舟求劍。

不管從公有制到私有制,還是從私有制到公有制,這個生產關係變化的主因都是生產力的進步所推動的,所以也就不可能有什麼人為限制,即法理依據,如果你非要找什麼「法理依據」的話,那麼不同的階級會提出不同的法理依據。例如:剝削階級會說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你們窮鬼餓死也不能侵占使用我的個人財產,所以你們餓死是小失節是大。

而被剝削階級自然會認為自己的生存權大於統治階級的私人財產權,所以我活不下去的時候必然無視你的財產權。

7樓:天地一沙鷗

你這是兩個問題啊。

一件衣服能賣一百塊而你在廠子裡一天能做十件。拋去機器折舊還有原料等費用七百塊,你個人加進去的勞動值三百塊。可是資本家只給你一天一百塊工資。這剩下的二百塊就全是剩餘價值。

至於私有制變成公有制的法理依據,就是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原始社會資源匱乏,每個人都只能勉強養活自己,沒有剩餘價值,所以這時候是公有制。後來生產力發展了,人們有了富餘,這時候就成了私有制。

同時生產力的發展是不可阻擋的。資本主義在剛出現的時候也發展生產力,但是後來由於社會上所有企業生產沒有計畫性,一直生產必定消費不足。這時候就出現週期性經濟危機,反而限制生產力。

而社會主義按需分配,讓所有企業都按計畫生產,解決了週期性經濟危機,讓生產力繼續發展。而計畫經濟的經濟基礎導致私有制沒有意義了,所以就變成公有制。

簡單闡述一下什麼是公有制和私有制?

伐.柯 判斷無論任何所有制,都不在於某本法律裡說誰有,而是看誰真的能掌握。迄今為止人類沒有產生出任何一種實際存在的公有制模式,充其量有最接近公有制的合作社制。反而多得是被美其名曰國有制 公有制 的高階私有制。不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公 始而慚焉,久而安焉,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

被約束的私有制是私有制嗎?

鄭莊公 首先要知道分類的基本科學道理 一種分類只能取乙個標準。例如,對於人,有很多種分類方法。按性別分,有男人和女人 按年齡分,有老人 中年人等 按個頭分,有高個 矮個 按皮色分,有白人黑人黃人等。其中,每一種分類方法,都只取乙個標準。把人類社會分為公有制和私有制,是按照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分類的,...

原始社會真的是人人平等的公有制社會嗎?

鄭軍 原始社會實際上是乞丐式的平等,也就是大家都沒有財產。不僅沒有私有財產,也沒有公有財產。什麼叫財產?它不光是一件有用的東西,還要能積累,能轉讓,能傳承。原始社會大部分時間,人類只能采獵為生,不斷移動。他們以山洞為暫時營地,後期才會用骨和樹枝搭帳篷。不光體量極小,多只能保持一到數年,不能作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