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假如在街上遇見上一任怎麼辦?是向前去打招呼,還是當作陌生人?

時間 2021-06-05 19:34:03

1樓:大鵬

這要分情況而定了。

1.ta甩的你

刺激ta,必須的刺激ta啊!前提是你有資本,別最後弄得賠了夫人又折兵。

2.你甩的ta

高傲的從ta面前走過,看都不看ta一眼。

3.和平分手

男生要主動,女孩順其自然就好,不要太被動就足矣。

2樓:怪味小綠

我會昂首挺胸的走過去,我不會跟她微笑,也不會跟她打招呼,就當做什麼也沒看見,我的眼裡只有藍天白雲只有遠方。

我絕不會有意避開她們,因為我不欠她的,傷心的過去早已成往事,傷痛也早已隨風煙消雲散,心裡沒有恨也沒有愛,因為她早就在我的世界裡消失了,也不會再讓她闖進我的世界,再次來打擾我的生活。

我也不會跟他們打招呼,因為我不知道怎麼稱呼,既然分手就應該乾淨利索,千腸掛肚糾纏不休,絕對不是我的性格,我也沒有必要去討好她,曾經的愛早已不在,曾經的感情早已消失,就算她求我,我也不會跟她從頭再來。

當擦肩而過之後,我不會回頭再去瞅她,我的目光更不可能停留在她的背影中,讓我望眼欲穿的人不是她,我的時間是寶貴的,我的愛只能給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我與她已成陌路人。

我更不會祝福她們,因為我的祝福只能給我的家人,我的親人和我的朋友,她不值,也不配,如果非要祝福的話,那就祝福我自己事業蓬勃,蒸蒸日上,愛情甜蜜生活美滿。

3樓:莘御

要是以前,我肯定會說「去打個招呼唄!反正放下了。」

可是今天真的發生了,我卻沒有這麼灑脫。

我默默從她身邊走過去,她輕輕的叫了我一聲,我沒有答應,反而加快了腳步!

我不知道她那時候怎麼看我,我只知道,我那時的背影,一定很狼狽!

4樓:「已登出」

我會當做沒看到,不然還能強顏歡笑嗎?畢竟是分了手,痛過,每提起一次就等於把傷疤揭開一次,更別提在她面前擠出個笑臉假裝雲淡風輕,就算不是假裝也沒必要這樣了。

5樓:羿天耀

是我的話,就跟她說,朋友,你好,沒想到在這裡還能遇見你,最近過的還好麼,之類的話,錯的不是你,也不是她,所以你們不用因為見到了對方就覺得尷尬,難道你們還沒有放下嗎?

6樓:可樂大人

如果他也發現了你,你就應該上前打招呼,如果他沒發現,你也不必刻意打招呼,誰也不知道你的主動熱情,會不會讓他感覺你對他賊心不死?

7樓:鍥而不捨閆立敏

戀愛的兩個人分手了,不管是什麼原因成了前任,如果偶遇,在沒有另一半在場時打個招呼,如果有另一半,哪就要看前任有沒有要打呼的意思,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們不能因戀愛分手成為陌生人,彼此之間交過心。我相信如果有一方突發狀況,第乙個伸手相救你的是你的前任,前任想打招呼,我們就迎合,前任不想打招呼我們就大大方方的走過去,身邊的另一半不會因為你利前任打招呼生你的氣。

不管是什麼原因成了前任,如果偶遇,在沒有另一半在場時打個招呼,如果有另一半(不管誰的)還是眼睛看路,低頭而過。免得打個招呼都尷尬。也注意身邊人的感受。人心都是肉長,不多說。

8樓:意外

要是我就會選擇不認識,對誰都好,原先那麼親近的兩個人現在分手變得陌生了。還打招呼都覺得尷尬更何況要是雙方都有新物件了避免麻煩就當作不認識好了

9樓:月不解飲

我建議大聲地喊出他的名字,喊他乙個措手不及,旁若無人地跟他打招呼,充分掌握主動權,把「尷尬」這種東西扔他乙個滿懷,並且趁他惶恐張口只開了個頭時就大聲跟他說「我還有事,改天聊,再見!」

10樓:老福

不論是男是女,俗話說得好,人生的每乙個擦肩而過都是一種緣份,愛情不存友誼在嘛,只要環境允許,打聲招呼又何妨,形同陌路,那都是彼此在欺騙自己,何必呢?

11樓:不能輸

看情況吧,這個不好說,一般不常見的人,我都會打招呼。

如果是自己主動打招呼就好做好對方沒有看見而沒有回應,以及對方看見了卻不想回應的兩個準備。

12樓:魏世豪

如果互相都看到了,禮貌的點頭微笑,如果對方是想要開口了就主動簡要寒暄,然後說再見。

如果對方假裝沒看見,那也就當看不見。

(男性角度)

13樓:徐晨嵐

其實我很想回答是向前去打招呼,但是真實的我可能會當作陌生人避開,如果過的比我好我不想看見,或者是給我的現任去解釋「那是誰」。

14樓:YINGYING

分手兩個月,離得不遠,幻想過再見面的場景,但始終沒有遇見過,可能這就是有緣無分吧。如果真的再見面,內心可能會有悸動,但也可能只是眼神交匯,別無他意。

15樓:紫矜

相遇便是緣,更何況曾為伴侶,遇見了點個頭打個招呼也沒什麼,否則便只剩下對對方的怨恨了,況且打招呼是一種禮貌,無論別人接不接受你的打招呼,起碼你做了,你的禮儀到位了。

16樓:心理諮詢師趙艾薇

1、如果分手現場得很難看,而且也打算老死不相往來的話,那麼就揚起高傲的頭顱當作陌生人。

2、如果分手處理的不錯,沒有太多鏈結,那麼ta看到你了就大方微笑點個頭當作陌生人。

3、如果分手處理的不錯,同時你有求於ta,可以向前去打招呼。

17樓:Allan

傻孩子!這種東西當然視情況而論的呀!

最壞的情況:分手之後關係一直很差,甚至直到今天你倆還在背地裡互相說對方的壞話,那就算了咯。個人不建議做一些讓關係更加惡化的事情,點個頭、眼神交匯、揮一下手,然後就離開吧。

中間態:看心情、看你個人性格。上去打個招呼,聊幾句,說不定關係好轉,不至於舊情復燃,但以後當朋友相處也好的啊。

我一直不能理解那種「分手了就不能做朋友」的言論,當初你看上ta,肯定是因為你欣賞ta、ta身上有閃光點吧,如果是性衝動驅使的,那你這不算談戀愛…既然ta是個優秀的人,為什麼不交乙個優秀的朋友呢。(當然,如果是當初看走眼了…那也可以打個招呼,以前一筆勾銷,現在該怎麼樣就怎麼樣,但好歹兩個人也是認識的人,不要裝作瞎子吧)

18樓:一面黑板

重點看是因為什麼原因分手的吧。

我認為微笑是最好的選擇。

哪怕對方傷害過你。

微笑證明你很好!

如果對對方還有一些感情,微笑中眼神乙個交匯,讓彼此都能更好的釋懷。

對待不同的人,微笑都是沒錯的。

可以是善意,可以是放下了,可以是嘲諷。

可以是詛咒,也可以是乙個祝福。

笑著懟,最狠。笑著哭,最痛。

19樓:神馬東東

因人而異,我是屬於「拔屌無情」型的,分的時候就會說:「以後街上遇到當不認識就好」........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因為我記性超差+臉盲,本來接觸時間不長的人隔幾周幾個月再見我是真不認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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