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過婚禮沒有領證,生活4個月後發現女方出軌,20萬彩禮能要回來嗎

時間 2021-06-05 18:27:27

1樓:剪故事的晨曦

寥寥幾字,都沒有詳情描述,有點懷疑目的是不是釣魚來了

單就看標題定是個爆款,但是不好回答。

如果是真的,你就多加點描述吧,這樣回答就多了。

2樓:一日三餐

這個女人一定是天仙,一定是仙女下凡。不然的話,這個男人怎麼這麼捨得花錢呢?我要是男人的話,我估計兩千塊錢我都不想給。

我會告訴她,為了我們的未來,不如把錢存進銀行買理財產品,讓錢生錢吧!

3樓:小翠葬愛

可以協議或起訴離婚。但是,為保持各方利益最大化,進行合理的商談,反而是最好的方式。保密她的不軌行為,拿回屬於自己的錢。

對你,對她都是好事。這樣也可以有效地縮短離婚時間。如果只是想要回彩禮,肯定是女方斷然拒絕的

4樓:我是閱心

你們雖然舉辦了婚禮,但沒有領證,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雖然生活了4個月,最多算同居。至於20萬彩禮能不能要回來,涉及到大額財產,最好出錢諮詢律師,不要想著免費了,畢竟免費的幾句話也沒辦法說清楚事情始末,而很多細節的東西決定了事件的走向,免費的建議也不受重視,還是要尊重專業。

5樓:風兒吹剪輯

當然可以要回來!彩禮給了相當於和結婚證差不多!得到女方家人的認可了!

所以當女方出軌的時候你可以要回彩禮!如果對方不給可以走法律程式!現在社會制度改了!

結婚女方要彩禮都是屬於違法行為!所以大家以後注意了!

6樓:駿德

沒有領證的婚姻法律上是不認可的。女方出軌了,提出分手,又與他人談婚論嫁,錯在女方。只要你有20萬彩禮的憑證,通過雙方協調或取用法律手段應該可以要回。

如果沒有憑證,女方不退還,恐怕是沒指望了。

7樓:雨點

沒有領結婚證,就不是法律意義的婚姻,話說你借給女朋友二十萬,有轉賬記錄吧,現在去法院告她,家裡應該有固定資產吧,讓法院強制執行

8樓:晚瘋

這個屬於事實婚姻,應該還是認定為夫妻的,以前有很多這樣的,所以法律上可以認定

後面訂婚與再婚的行為我個人認為有欺詐的嫌疑的你這個4個月20萬,錢也太好掙了吧

建議找律師,不為別的,爭一口氣

9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有以下幾種情形時,應返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應該是可以要回來的了,就算她家地方上有人大不了繼續上訴到上級法院。畢竟沒領證最多算同居吧。

10樓:阿奇

想補充說明一下,是我堂哥,舉辦了婚禮,並沒有領證,婚前女方說沒有談過戀愛,和我堂哥是初戀,然後彩禮20萬,婚後4個月發現女方出軌,女方承認和前男友一直沒分開,女方父母也知道,並且說管不住自己的女兒,我堂哥提出分開,並要求返還彩禮,女方父母說管不住自己的女兒,但是他們不同意離婚,離婚的話也不會返還彩禮。我堂哥一怒之下摔了手機,把對方出軌的證據也摔沒了。前年12月份結婚,去年4月份分開。

女方一分錢都沒還,並且說家裡有人,不怕我們告。我大伯真就沒報警。現在那個女孩又訂婚了,並且5月份要結婚,我堂哥一直因為這件事心裡覺得對不起父母的血汗錢。

想知道這種情況下可以把錢要回來嗎?家裡有人說打官司的話也要十幾萬,跟要回來彩禮的錢一樣多,真的要這麼多嗎?

雙方結婚4個月,但沒有領證,這種情況離婚後,女方需要退還彩禮嗎?

律婆婆 那必須得還。法律明確規定給彩禮後沒結婚,要返還彩禮。現實中也有很多案例,女方收了彩禮不與男方結婚,被男方告到法院,最後官司還打輸了。這就很正常呀,不然,對男方來說太不公平了。換個角度想想,男方為什麼要給你彩禮?還不是要結婚才給的彩禮,最後婚沒結成,返還彩禮,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八月 你們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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