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廣大獨立理性的女性,婚房首付該AA還是男方全首付?

時間 2021-06-05 15:31:19

1樓:chenjing

我朋友AA過,結果男方父親要把他曾經出資的部分首付要回去,然後我朋友沒那麼多錢,還不了他只能賣房解決問題。AA的話,不僅要看感情,還要看是誰出資的,有任何一方家人的經濟支援,那麼就會多乙個話語權。拿人錢了自然要處處受制於人。

女性,還是做到在婚前買房自己還房貸比較好,婚房用任何乙個人的房子都可以,是的,我建議女性婚前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就像現在大多數的女性在結婚前要求自己的男友必須有房子是一樣的道理。你住男方的房子,他隨時可以讓你滾出去,然後你在乙個陌生的城市沒地方去的時候就是你哭的時候。愛情不一定不可靠,親情也不一定就可靠,這個世界,我們終究還是要靠自己,把所有自己能把握的把握在自己手裡吧,然後少走彎路。

2樓:

沒有應該的說法,不過老公也知道我賺的少,攢不下錢,所以首付是他來的。結婚後雖然說是一同還貸,但是我賺的不如他的零頭,自己花都不夠,算是他自己還貸。

3樓:

不應該AA,我覺得46分挺好的。

在婚姻中,經濟全部AA是對女性的不公平。

但女性一點都不出也不對,所以我覺得46分就挺好的。

扯遠一點,假如有一天,女性不再因生育受到就業歧視,享有完全公平的冠姓權,社會再也不會有人認為婚姻是嫁娶,那到時候經濟AA非常公平了。

4樓:青青子衿

我覺得你出錢不出錢都不重要,最主要是加上你的名字。

如果不出錢男生也加你名字,那你不出也沒什麼。

如果你不出就沒名字,那你還是出錢,加上自己的名字吧。

千萬不要傻傻的,男的買房還貸,房子沒你名字,你出錢裝修陪嫁車,你出生活費。

最好的陪嫁就是你也出一部分首付,寫上你的名字。

至於什麼車啊,裝修啊,讓男的自己去想辦法吧

5樓:小柒

我跟老公家庭都比較窮,買不起住宅,選擇了距離兩家都不太遠的城市打拼,省會,房價高的不要不要的。只買了個小面積公寓房。不打算要孩子,暫時不考慮學區問題。

我們的婚房首付是雙方父母AA,寫我們倆的名字。他家出大部分,我家出小部分,貸款我主貸,他次貸,(當時我工資比他高,而且他剛工作銀行流水也不夠。)月月工資發下來我就先划過去還房貸。

他發了工資自己留一部分零花錢剩下的全轉給我存小金庫。裝修的費用包含了他家給的彩禮,公婆給了一萬裝修定金,我爸媽給了三萬家電錢,剩下的是我們自己攢的小金庫裡出的。

我們偶爾會開玩笑說這日子過不下去了,我們把房子賣了分錢散夥吧。

我一直覺得男方首付,婚後共同還貸。女方加名字吧,男方覺得虧,不加名字,女方覺得虧,最好的辦法就是男方全款不加女方名,要麼就共同首付共同還貸寫兩人名,這樣省的因為加不加名字鬧矛盾。當然也有神仙愛情,男方全款只寫女方名字。

但大家都是凡人。哪有那麼多神仙分配。

當初付首付我們還沒領證,所以屬於雙方共同婚前財產。

6樓:毛大

男女雙方情投意合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有多大的能力做多大的事,有多大的嘴巴吃多大的飯。

如果買房子對雙方來說是個「用力」的行為,那麼雙方合力進行,都要結婚了。

這個時候還計較你多我少,過於數位化了一點。

7樓:呵呵呵

不買不行嗎,我自己家有房子啊,男方家裡也有啊,幹嘛要再買,如果兩家都沒錢,那就aa,但是選擇活動費位置,就在兩個人家鄉中間就行了,如果一定要在男方城市那就呵呵

8樓:蜜桃味的仙女吖

我們都知道結婚壓力挺大的,現在結婚動不動就是要有車有房有存款我們都要求可以不要車,不要全款的一套房,就只需要男方出個首付這個要求不過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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