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要結婚了,在工作地買房,首付51萬,他和父母出26 2 9萬,剩下的我出他父母分期還我錯了嗎

時間 2021-06-02 18:12:09

1樓:溫初涼

不要幹這樣的事。

你要麼添錢當投資老公,要麼就說沒錢。老一輩認為夫妻的財產都是共同的。他們理解不了也不一定能接受。

讓男方自己貸款。

2樓:月月

為什麼是他父母還,我們家買房,我和我老公結婚前買房我們自己掏錢,欠錢的錢我們自己還,房子我們自己住。不過有個大前提,我父母他父母都沒錢,都是老實巴交農村人,平時還需要我們接濟,我們也很苦逼,不過我們沒有也不好意思去逼沒有的父母。所以我不知道你錯沒錯,只是覺得讓他們還錢給你不是很妥當,應該可以有其他不太傷感情的做法,比如以後生孩子或者帶孩子在或者裝修父母有幫忙贊助一些,諸如此類

3樓:still

如果必須婚前買房而且都出錢的情況下必須寫倆個名字。但是你們還可以把錢都拿到手之後婚後買房寫乙個人名字寫誰都無所謂了。變通的方法有很多種,結婚是喜事不要影響了心情。

4樓:回眸

買房結婚是雙方的事情,男方父母有錢是人家的事情,一碼歸一碼,結婚雙方共同付首付是合理的,當然是建立在雙方都有經濟基礎的前提下,女方住在自己參與首付的房子裡也更有安全感。

5樓:三月二

要不就加上你的名字,就別說借不借的了,都是共同財產,都是自己的房子。要不你給出去的所有錢都應該打欠條,不過不應該是由他父母還,是你男友欠的。憑啥父母要子女買房呢。

像我就這樣,房子名字我自己乙個人,首付不夠向我女友借的,我得還她。就算是夫妻,也不能說讓配偶無償付出不。

6樓:鶴先生

出錢了就應該加名字的,生活中男性本來承擔要多些。說個我自己的看法,與其把彩禮要到又拿去買房,不如不要。不要彩禮就要加名。

7樓:阿冷

房子寫兩個人的名字啊。錢方面你也別說借,也不用還,算是雙方共同出資買房。這麼簡單的事,咋要搞出借錢還錢的事?

我猜大概率你男票家認為加你名是你佔了大便宜,不同意寫你名,那你一分不出不就行了?可你不出錢,房就買不了,不買房你家是不會同意結婚的,這就成死結了。

說倒底,是你男票家雞賊了,你又不是沒出錢,寫兩人名字皆大歡喜的事。

8樓:swunice

看了一下你們的背景,作為乙個過來人,我覺得你沒什麼錯,自己也出資了,已經算很好了,不知道你和男友是自談的,還是介紹的,他說你不顧他的感受有點過分了,畢竟購房你也搭上了彩禮還自己補貼了,不知道你男友是不是那種很向著他父母的那種人,就是不管怎麼樣都是他父母對,好,那就很討厭了,他父母是不是那種很體貼你們的,如果不是,你也要好好考慮,婚姻不僅是嫁個了這個人也是嫁給了這個家庭,需要自己多方面考慮清楚

9樓:五線譜

你出了錢,就一定要加名字!

不加名字還算借款

這種借款逼債的話

你是不想過日子了?

不還的話鬧起來

日子也沒法過了

何況人家現在就不同意!

還說你不為男方家考慮

這種不清不楚的事不要做

借款他父母自己找別人借

你不要借。

你出錢買房就要加名字

按比例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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