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期間要不要和女朋友斷聯絡?

時間 2021-06-01 21:35:39

1樓:六個月

這不矛盾吧,如果你的女朋友也考驗那就更好了,可以相互交流心得,互相傾訴一下考研的煩惱,互相激勵,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學習效率,排解焦慮。要是你的女朋友不考研,也不至於不聯絡吧,可以和她商量商量,少聯絡,在遇到困難的時候也可以和她傾訴呀,有個人在旁邊,會緩解自己的壓力的。

2樓:小熊-月月

既然你已經開始思考這個問題,說明你們之間的感情並沒有很堅固,而且將女友認為是自己考研路上的累贅。面對這種情況,首先,最好和女朋友一起考研,一起學習,這樣聯絡不僅不會影響學習,反而會更上一層樓。其次,如果真的影響到自己的話,就找個時間商量溝通一下,確定乙個大家都不忙的時間進行約會。

如果真的到影響的不能再影響的時候,那就不要聯絡了,因為自己的前途只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3樓:阿戴戴戴

我的回答會真實,被題主拉黑預警。

十分同情且理解題主女朋友心情,因為我有一段非常相似的經歷。

大學和一位學長交往過,分手的時候是在哈爾濱的冬天。3月份,哈爾濱的雪還沒有完全融化,我們兩個人就在雪堆裡站著,徹底結束了兩年的感情。

分手的理由很簡單,我們同校三個月,宿舍距離不過1分鐘,而他,一次也沒有來看過我。才三月份,他才不過大三就開始了這樣的生活。我想那三個月裡我的感受和你女朋友差不多,把同城過成異地,曾經的我非常懂事。

他說他愛我到只要我一接觸他就是耽誤他的精力,所以不讓我和他一起吃飯,從來不會主動來找我,偶爾出來看電影都是一種賞賜。

他這麼用功,還是沒考上。

後來我們都畢業的時候,他來挽回我,說的一句話是:「對不起,我不應該把我的失敗歸因在你身上。」

沒心情做題不是你女朋友的錯,沒時間複習不是你女朋友的錯,沒精力學習不是你女朋友的錯,沒考上更不是你女朋友的錯。失敗就是失敗,和別人都無關。請不要把自己的失敗,栽到別人頭上。

既然做了這樣的決定,那就是走進了考研的黑屋。屋子裡什麼都沒有,你只能感受到自己呼吸,只知道自己的行為。你在屋子裡的所作所為,在推開門的那一瞬間,都會得到乙個公平的結果。

你要是真的想學習,就趁現在學習。每天不論你女朋友怎麼說,怎麼做,你就是要好好複習。因為在你的列表裡,最重要的就是考試。

不要用女朋友煩我這件事作為藉口去掩飾你複習效率不行的事實。

愛本身其實是一件很簡單的東西。我不想太過功利,但是我覺得真正考上的你更有資本愛她。

4樓:阿雅

我覺得你現在是關心則亂。

認真複習起來的話三個月很快的,轉眼就過去了,倒也不必如此擔心。

畢竟她現在只有考研這一件事情要做,不會有新的男生進入她的世界,也就沒有移情別戀的可能。

至於你說的忘了那就更不可能了,這段時間她不就是一直在苦惱不能把你放到一邊去嗎?這足以證明你在她心裡是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這個女孩子重情感,她是不會僅僅三個月就忘了你的。

考研是好事,確實應該好好的,心無旁騖的準備。如果你女朋友真的沒法自控,那就斷掉聯絡,專心考研。

但也得男生辛苦一點,主動找她身邊親近的人,通過她身邊的人側面了解她的狀況,在她真的需要你的時候,聯絡她,給她支援和動力,不要真的三個月不管不顧。

畢竟考研的時候有許多崩潰的時刻,這時候你能和她說說話的話,也可以保證你們的感情不會有潛在隱患。

這段時間可能就需要男方付出的稍多一些,多照顧一下女生的心理狀況。(題主心理狀態看起來還不錯,有能力的話就多照顧一點點吧哈哈哈)

簡而言之——斷掉聯絡,但不斷掉她的訊息。揣摩她的心理,在她需要你的時候出現,不需要你的時候離開她的視線。

讓她知道你在和她一起努力向著乙個美好的未來奮鬥就好啦!

要不要和女朋友分手,急?

只想發財的阿姨 婚姻是利益聯盟 是柴公尺油鹽 是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 所以,到要結婚的關頭 你開始理智 勢利眼 地衡量 她是否乙個適合你的妻子 她是否符合你和你的家庭的要求 戀愛時你覺得你們是真愛 說睡就睡 要結婚了 你想起她脾氣不好 她農村的,爸媽沒社保 你既然提出要不要和她分手 證明你其實非常想和...

得了絕症要不要和女朋友分手?

種種現實原因加上他也是糾結體被我倆分過一次三個月後又和好維持一禮拜現在又要分的節奏 理由很多.他告訴我他的身體有可能會白血病尿毒症。可如果是真的,那我願意陪他度過難關,我想在他最需要我的時候陪伴他!每個人想法不一樣!2019 07 05 好了.現在是2019 12 01 我來更新了再次以第一次被冷暴...

考研期間要不要談戀愛?

潘靜一 談了就不要分了 我前男友為了考研和我分手 殊不知我從大一就為了考研而準備 在備考期間跟我分手 差點毀了我四年的努力 如果沒談就先等等,熱戀期是無法靜心學習的 冷眸 考個研究生嘛,大不了二戰,但是遇到另一半了就不要錯過 理智回答 考研不要戀愛,只是考研壓力下,兩個寂寞的人找到了對方,耐不住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