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為追訴及刑事訴訟法問題

時間 2021-06-01 16:59:41

1樓:天津侯錦彬律師

你好,按照你的敘述,依據法律規定,由於在二審期間你的刑期期滿,法院需要依法變更強制措施,在二審法院判決後,如刑期沒有變化,可以申請法院解除取保候審措施。

2樓:法律小仙

既然辦理了取保候審,那麼有關取保候審的規定就應當遵守。

如果違反規定外出,有可能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或提出保證人、監視居住。但是,由於已經刑滿釋放,在判決沒有改變的情況下,不會再次收監。

刑滿釋放後再次取保候審是合法的。雖然刑訴法沒有明確規定,但是由第67條關於取保候審的情形第(四)項「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推導出來。想想,在審判監督程式中,為了保證訴訟程式的進行,都可以對判決生效後的罪犯、當事人採取取保候審措施,遑論其他!

3樓:夢夢

你說的應該不是取保,叫假釋,假釋不按規定執行是要被抓回去執行實刑的,就是繼續關押。取保,叫取保候審,指的是針對沒有進行審判的被執行拘留或逮捕的人,違反的話,會被取消取保,抓回去繼續拘留。

4樓:法律服務進萬家

按照正常取保候審期間外出需經批准,未經批准會沒收保證金或會收監,但你這問題是刑期已滿,不會收監,如果收監,將超過已判處刑期。

5樓:張輩律師

行為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一般沒有嚴重違反所應遵循的義務,應是繼續取保候審,也可以採用沒收保證金或變更人保進行處理,需要繼續取保候審的可以繼續讓行為人繳納保證金或提供人保。

6樓:律途笑笑生

刑滿,是被判刑已經執行完畢的意思麼?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能再被取保候審了的。另外一種你所謂的刑滿,是羈押期限屆滿,給你變更了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如果是這種的話,你違反規定,情節輕微,會沒收部分保證金,對保證人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會變更為更加嚴厲的強制措施,再收進去也不是沒可能。

7樓:法律守望者

題幹描述有點混亂。一是同案犯上訴,自己刑滿,這種情況是存在的,但是不可能再被取保候審。因為取保是強制措施,判決後不會再使用。

二是違反取保候審規定。判決後,不存在取保候審了,那麼怎麼會有違反規定收監執行?判決後要不實刑在監獄,要不緩刑在社群矯正,不存在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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