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津侯錦彬律師
你好,按照你的敘述,依據法律規定,由於在二審期間你的刑期期滿,法院需要依法變更強制措施,在二審法院判決後,如刑期沒有變化,可以申請法院解除取保候審措施。
2樓:法律小仙
既然辦理了取保候審,那麼有關取保候審的規定就應當遵守。
如果違反規定外出,有可能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或提出保證人、監視居住。但是,由於已經刑滿釋放,在判決沒有改變的情況下,不會再次收監。
刑滿釋放後再次取保候審是合法的。雖然刑訴法沒有明確規定,但是由第67條關於取保候審的情形第(四)項「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推導出來。想想,在審判監督程式中,為了保證訴訟程式的進行,都可以對判決生效後的罪犯、當事人採取取保候審措施,遑論其他!
3樓:夢夢
你說的應該不是取保,叫假釋,假釋不按規定執行是要被抓回去執行實刑的,就是繼續關押。取保,叫取保候審,指的是針對沒有進行審判的被執行拘留或逮捕的人,違反的話,會被取消取保,抓回去繼續拘留。
4樓:法律服務進萬家
按照正常取保候審期間外出需經批准,未經批准會沒收保證金或會收監,但你這問題是刑期已滿,不會收監,如果收監,將超過已判處刑期。
5樓:張輩律師
行為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一般沒有嚴重違反所應遵循的義務,應是繼續取保候審,也可以採用沒收保證金或變更人保進行處理,需要繼續取保候審的可以繼續讓行為人繳納保證金或提供人保。
6樓:律途笑笑生
刑滿,是被判刑已經執行完畢的意思麼?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能再被取保候審了的。另外一種你所謂的刑滿,是羈押期限屆滿,給你變更了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如果是這種的話,你違反規定,情節輕微,會沒收部分保證金,對保證人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會變更為更加嚴厲的強制措施,再收進去也不是沒可能。
7樓:法律守望者
題幹描述有點混亂。一是同案犯上訴,自己刑滿,這種情況是存在的,但是不可能再被取保候審。因為取保是強制措施,判決後不會再使用。
二是違反取保候審規定。判決後,不存在取保候審了,那麼怎麼會有違反規定收監執行?判決後要不實刑在監獄,要不緩刑在社群矯正,不存在取保候審。
行政法和刑事訴訟法哪個更難學?
小警阿福 乙個是實體法,乙個是程式法。個人認為,程式是保障實體,實體更為精深,程式更為繁瑣。當然,如果是準備法考,訴訟法更好準備。 陳靜 行政法涉及面廣,條例等出台速度快,靈活性高於刑事訴訟法如果但說考試兩者難度差不多 但從研學和實踐來看,個人覺得行政法難度更大 椿椿 刑事訴訟法一般都是指訴訟法及其...
如何看待刑事訴訟法182條的不起訴規定?
jindi 第一百八十二條特殊案件的撤銷 不起訴 犯罪嫌疑人自願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不起訴。根據前款規定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應當及...
關於《刑事訴訟法》第158條第一款的疑惑?
你想多了。確切地說,是因為刑事訴訟的過程也是限制人自自由的過程,所以每個階段都要有明確的期限,防止權力濫用。你所考慮的 刑拘期間發現新罪 是否要重新計算刑拘時間的問題,其實刑訴法89條已經給出回答 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