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一套房女方一套房,各還各的房貸,男朋友卻不同意,有啥辦法嗎?到底誰在理

時間 2021-05-07 03:59:13

1樓:年紀大的小可愛

小姐姐,雖然你已經解決了,但是還是想和你說,所謂的感情好以後都是孩子的風險是非常非常非常大的!不想降低兩個人的生活質量,那你問問他結婚後把他那套賣了祝你們這套,你看他可以不 35萬很快就還完了,支出相當少,他那七十萬才是妥妥的房奴

2樓:「已登出」

如果錢財問題你倆都商量不妥那麼就要考慮你倆適不適合在一起了

以後還會面對很多很多問題如果都發生分歧怎麼辦

真正投緣的兩個人這點事不是個問題都能商量好

3樓:雲備胎

挺好的,婚前財產,生活有保障,而且都是首套房,結婚後買房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福利,男盆友不同意只能說明他自卑,要麼對自己的經濟實力沒信心,要麼對以後能不能駕馭住老婆沒信心,就乙個婚後生活美滿的家庭看來男女各一套房,各還各的挺好的,說不定結婚10年後這兩套房都已經賣了,換更好,更大的房子了,早就沒有婚前財產了,全變成婚後財產了。

4樓:風月

看起來特別公平的事情為什麼你老公會不同意呢?我結婚前原本也攢了一些錢是打算婚後和老公買房用的,後來我有低價購買房子的名額原本也是想不用給家裡人用得了(位置我們不太需要),當時還是男友的老公知道後讓我買了房,他還給我添了點錢。私心猜測一下,你老公的房子你們住,而你的房子只是寫個你的名字,是你父母住或者租出去房租也不歸你?

要是這樣的話我是你男友心裡也會不痛快。

5樓:

我有個疑問,你那套房子的使用權誰手上?也就是誰住?我最近在知乎上看到蠻多女生還貸自己父母住的房子的,如果這種情況肯定是男生在理…

如果那套房子就是你們小兩口可以居住,或者可以出租補貼房貸,房貸不至於對你們生活造成太大影響,那我覺得女生在理,協商解決即可…

6樓:月下貓

那你們兩個的房子,雙方父母都出了首付,不就應該你們兩個還貸款已經很好了嗎。

他說各還各的,是你還你爸媽買的,他還你爸媽買的;還是你們兩還她爸媽買的,你爸媽還你爸媽買的。

如果前者,你們兩個工資合適,是可以的;後者的話,寫你爸媽名就好了,而且你爸媽可能只是想出首付並不想還,那就不買了。

但是孩子結婚另買新房唄。

買房算是一項投資哦,看好房價變動情況。

7樓:vtao

就想問問,男方房子婚房,女方房子是誰在住?有遇到過女方家裡唯一一套和父母同住的房子,是女方在還貸,男方是另外買的新房做婚房,這種情況是很讓人不舒服的。

8樓:iron

作為律師角度告訴你,各還各的貸就是最優解。

其他辦法,無論你付出多一點,承擔他房貸的一部分;還是用他的錢還兩個房貸,用你的錢生活…都是基於婚姻和感情進行財產混同,財產混同沒有標準,無關法律,全看感情,全看雙方樂不樂意

解決了就好。

9樓:人類觀察員丷

看完有點難過。

兩個人沒有一點兒感情嗎?

但凡有些感情在也不至於分這麼清楚啊。

難道這就是如今的婚姻現狀嗎?

兩個條件相當的人在一起搭伙過日子,

彼此都小心翼翼生怕對方佔一點兒便宜。

你知不知道有人相愛多年卻因為各種原因遲遲結不上婚(對就是我你也不知道我們有多渴望結婚,

你大概也不知道在愛情面前這根本不是問題,

為你難過,為這個社會難過,更為自己難過。

10樓:喬樾

現在的人都缺少了信任,增強了自身保護意識,所以變得計算付出,顧慮未知,以防不測。我們都做不到完全信任伴侶能鍾愛一生。唉。

11樓:Leon Zhang

結婚之後,不管你們具體怎麼各還各的房貸,法律上仍然視為共同債務和共同財產還貸,所以你們這麼掙沒意義。如果非要糾結資產問題,怕以後發生糾紛,我倒有個建議,哈哈,那就是各自把房貸還清之後再考慮結婚。。。

最後,還是祝你們幸福

12樓:

匿名答我家就是這樣的。

都是外地人,認識之前各買一套房。我的面積和地段好一些,父母經濟條件也更好一些。ta的在遠郊,毛坯租出去了。都用公積金還貸。

現在造出來乙個孩子。兩居室不夠住了。來帶孩子的老人只能睡沙發,居家辦公時候坐小塑料凳窩在窗台上。裝修的時候壓根沒考慮給孩子留出來空間。

努力賺錢換房( _)

13樓:一而

不覺得是在AA,反而覺得男方想把女方「買」到男方家。在男方心底深處,可能覺得你既然嫁給他,就得一心一意跟他過日子,而不是兩個人一起過日子。否則兩人兌換一下角色,看他願不願意。

其實婚姻關係完全不是經濟關係那麼簡單。結婚以後對家庭的付出往往是女性更大一些,這個付出主要是對孩子的養育。而且,女性在收入方面與男性的差距也很大程度上由於未來會生孩子而導致的。

但是法律只保護經濟關係。如果只用完全公平的經濟關係去看待婚姻關係,那我建議婚前協議丁克,雙方永久結紮(手動狗頭)。畢竟公平是體現在方方面面的。

總結一下,不公平。男方想要對方的人和自己的錢,雙標嚴重,還想拿法律做擋箭牌。

14樓:我想飛得更高

看剩餘還款額,比如你的房子還有20萬沒還,對方的還有10萬沒還,對於對方就是不公平的。

要不就約定好完全aa,也是個不錯的主意。但是如果男方掙錢比你多很多,你可能也難以接受。

或者大家都咬咬牙,把房款都還了以後再結婚吧。。。

15樓:北京浩雲律師事務所

單純從法律角度來談談:

首先,必須對你們的身份關係認定清楚。

那麼除了感情,從法律上兩個人不存在什麼夫妻共同債務,也不存在什麼財產混同。各還各的房貸沒什麼問題,也沒什麼爭議。各自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與對方沒有關係,對方也沒義務替你還款,也不享有房產收益。

所以,男方不同意這種還貸方式原因是什麼呢?要看他什麼理由,對症下藥。個人建議你需要謹慎,避免感情用事。

如果兩個人已經結婚,那麼,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會變為夫妻共同財產。除了極個別的會做個人婚前財產公正,一般情況下,結婚以後夫妻財產就混同了。婚後獲得的工資,住房公積金等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即便是婚後各還各的房貸,也屬於用夫妻共同財產還房貸。

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前個人買房,婚後一起(財產混同)還貸的,共同還貸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直白的說,婚後房產上不加名字,共同還了房貸也不吃虧。

但是,從經濟利益考慮,剩餘貸款少的那個人肯定吃虧,或者婚後掙錢多的那個人也吃虧。所以,如果用你的還貸方式,相當於用夫妻共同財產去還個人財產的貸款,這對貸款少或者掙得多的一方是不公平的。

所以這裡建議大家,如果是婚後出現這種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各自的房產證上都加上對方的名字,在兩性關係上也是比較能夠接受的還貸方式。

16樓:樑建忠律師

男朋友?那是否還沒登記結婚?

如果還沒結婚,那買房屬於婚前財產,對應的房貸也是婚前個人債務,要求婚後各種還各自的貸款是合理合法的,男朋友不同意那是他不佔理。

如果已經登記結婚了,那購入的房產屬於婚後財產,對應的房貸也是婚後夫妻共同債務,則需要共同還貸。

17樓:hello李大叔

如果你賺的比他多,他沒理由說不同意。如果是,那就是無理取鬧了。如果不是,也確實不夠大氣,但是考慮到現實的柴公尺油鹽,是否對你們的生活壓力太大,還是坐下來好好商量。

要是壓力太大,是賣掉一套或者租出去,或者怎麼滴。但是一賣的話房款就是婚內收入了,也要注意是不是對方的房子加名字呀。

說開了就好。

18樓:法律人貓哥

首先要明確,男女雙方婚前各一套房,各還各的房貸,這樣即使結婚了,雙方房屋都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非常明確,若將來真不幸離婚,那麼也能夠避免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不知道男方是出於什麼樣的思路要求不要各自還各自貸款,是女方房產比較值錢還是別的什麼因素?從題主的問題來看不得而已,但是在婚前對房產出資佔大頭的一方,婚後在財產分割時,大概率還是會將房屋分給出資大頭的一方,但對公升值部分,也需要補償給另一方。從題主目前的題目來看,難以推測男友目的,建議還是各還個的,避免糾紛。

19樓:最美的我

兩個人各自負責好自己的房貸,結婚後的家庭花銷,建議共同建乙個賬戶,每月兩個人存入相同的錢,用於小家庭的生活消費。

這樣誰也不沾誰的便宜!

如果男的不同意,那就要問問,他是想做啥子?是想女的賣了房子,錢都花在小家庭嗎?如果是,那這種男人有待考察。

喜歡佔便宜的人不好相處,請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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