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患重病住院,妻子霸佔財產還要離婚,求求大家告訴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5-07 02:41:16

1樓:離婚大律師趙麗

情況緊急,建議先立遺囑,將遺產留給父母或者孩子,排除妻子的繼承權。

如果不留遺囑,你的遺產會有一部分由妻子繼承的。

如果能協議離婚,盡量協議離婚,達成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如果沒有協議離婚,起訴到法院後,如果你沒有等到離婚判決,那麼你走後,你的父母可能會因為遺產繼承問題和你前妻打官司,即使是你立遺囑的情況下。

目前的情況,你在不起訴離婚的情況下不可以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因為你的情況不符合法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現在只是你生病了,而不是你需要撫養的人生病。

不起訴離婚的,可以起訴扶養費糾紛,要求女方支付醫療費。

如果協議離婚不成,強烈建議盡快起訴離婚。在離婚糾紛中查明夫妻共同財產,必要時申請調取女方名下銀行卡的餘額及流水。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如果你在離婚糾紛中去世了,離婚糾紛中查明的夫妻共同財產有助於你的父母起訴繼承糾紛。

如果你現在什麼也不做,你的父母起訴繼承糾紛會比較麻煩,畢竟財產都在女方手裡。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四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2樓:法虎妞

夫妻之間有扶養義務,如果他霸佔財產,在你重病情況下不給錢你治病。可以在不離婚的情況下,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是《婚姻法解釋三》第四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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