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趙志勇處以死刑是不是太輕了?

時間 2021-05-07 01:42:51

1樓:灰燼

太輕了。但是實在也沒比這個更重的了。問題是一共判了四個人。

我是不信25個女生4個人能運作起來的。就算能運作。學校領帶和相關老師必須絕對要讓他們付出代價!

雖然不至於判刑多少年,但是也一定要處罰。農村學校就能隨便搞了??農村就是法外之地了?

農村學生就不是學生了!氣死了真是。其他三個無期更好。

2樓:

不少人似乎對國家有一種崇拜心裡。似乎覺得國家機器是乙個凌駕於全體人民之上對全體人民實施絕對公正統治的聖物而不是階級統治的工具。

既然國家機器只是階級統治的工具,法律也只是統治階級用來統治的工具,不是什麼「神的意志」 。首先,法律是由精英們通過的而不是全民公投通過的。其次,法律也是由精英們執行,而不是通過自願報名和抽籤的方式來決定審判者。

那麼嚴刑峻法只會使得形勢對處於劣勢的人民越來越不利。

3樓:

輕又如何,重又如何,乙個月後,兩個月後,還有人多少人願意為此事而奔走,女孩兒們依舊在校園裡上著學,他們的同學們也許對此事了解不多,但是她們的老師們,她們的鄰居們,社會上的人們,只記得他們曾經被玷汙,然後帶著自己憐憫的眼光看著這群可憐的孩子們,我不知道你們所謂的正義感是哪來的?有幾個人是真正為了孩子們在做實事兒的,惡魔已死,就算是千刀萬剮也換不回女孩兒們的清白,請不要因為你自己心中的骯髒而再給孩子們平填負擔了。

4樓:啊呸

死刑沒毛病,已經是最重的量刑了。

主要問題在中國的主從犯制度。這種案件隻斃了主犯乙個,其他同樣罪大惡極的僅僅因為是從犯所以沒有被判死刑才是最大的問題。

5樓:eloggo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即時這個社會再發達,也永遠都有犯罪,而法律是為了針對絕大多數人起到威懾作用,穩定社會秩序,那麼對那些真想犯罪的人沒有任何作用!那些犯罪的人依然殘害著無辜的人,這種迴圈永遠往復執行。

其實要想解氣,就利用法外之徒,但是畢竟法外之徒不受限制,無法控制,這又是大難題。很多說法外之徒的作品最終都站到了法外之徒的對立面,宣揚法律的公正。

法外之徒可以是個委員會,比如類似國家級別的jian die,但是這個委員會無論是國家級別還是民間組織,總是有惹火上身的風險,而且還要各種資源,成本來維持,對於犯罪這種特例來說,確實犯不上。

最終,犯罪統一由公開的法律來判定,法律就是到此為止。畢竟現在不是古代,世界這麼開放,法律也是門面,法律的制定也要考慮人權和國家的面子。

說了這麼多廢話,面對這種惡性事件,還是很無力!

6樓:矽基生物

我估計著,喊死刑太輕這些人,轉身被人一忽悠就開始宣揚廢死,提倡減刑。

死刑最高和死刑存在,都是基於乙個基本假設,就是人「自私且理性」。沒有這個基本假設,刑法就沒有意義。

刑法的目的是避免犯罪,不是補償受害人,補償是民法的事。

7樓:無涯惟智

什麼時候刑法是為了受害者而設立的了???

「我要是受害人怎麼怎麼樣」

我要是受害人我覺得偷我一塊手機都活該被判死刑,問題是能那麼幹麼?

8樓:

唉,你們說那些有關係的犯事的人真的死了嗎,會不會大部分像孫小果一樣,依舊在別的地方舒服活著,只是咱們都以為他們死了。唉,真沒一點信心去信任***。

9樓:海底有網球

假設1――趙志勇犯了罪,公安機關不理睬。

假設2――公安機關抓了他,因為某種原因又放了。

假設3――公安機關把人移交檢察機關,檢察機關不予起訴。

假設4――檢察機關起訴,法院「從輕發落」,然後這事就過去了。

現在,你還覺得法院判處死刑「太輕」嗎?

如果乙個人犯了罪,不依靠法律來裁決,而是選擇動用私刑,那麼「依法治國」就變成了一句空話,律法的威嚴蕩然無存,那麼前面所做的假設就都有可能――甚至必然會發生。

10樓:Ivony

其實每次出現這種惡性事件之後總有人假裝思考:

那些受傷的孩子怎麼走出陰影,那些受傷的家庭怎麼走出困境?這些有什麼後續嗎?

老實講,我就沒見過乙個人真的真的真的真的認真考慮過這種問題的,都是在假裝思考

如果你真的認真思考過這些問題,能不能告訴我們你到底思考出什麼東西出來了?五馬分屍要能解決這些問題那倒也未嘗不可……

怕只怕解決的只是你自己心裡的坎和問題……

就像災民們不需要你們這些假裝思考而需要的是實質性的幫助一樣……

受害者需要的是重新融入社會和被社會接納,而不接納他們的恰恰都是這些睿智的假裝思考的人們……

11樓:斯文土匪

我一直說,中國古代的凌遲和剝皮實草是個好東西,值得保留

這種時候,如果能落實一下,解氣不?

不管是小刀拉肉還是活體剝皮,都很有震撼感,保證殺一儆百

12樓:軍綠饅頭

法律就是法律沒有個人能夠對他的判罰說三道四

我們普通民眾在乎的是所有的罪犯是不是都繩之以法

公道自在人心我們不是鼓勵酷刑的殘酷暴君。我們只是想要乙個明明白白的真相。乙個毫無隱瞞的真相。

13樓:禁與千尋

刑罰的目的最終還是懲罰和終止罪惡,而懲罰的上限則是死,如此而已。

以牙還牙,本就不是刑罰的根本目的。

或者說,世界,從來不公平。

14樓:china1198bak

附帶的民事賠償太輕了,每個受害這家庭賠兩千萬,這樣,對可能的同類犯罪分子是個巨大的威懾,這些人也許為了風流不怕死,但他們如果意識到不僅自己得死,他的家人兒女也要因此受窮,可能就會收手。

15樓:Sunflower

只是一死確實太輕,然而法律並非天規冥律,美國應用了DNA技術以後發現有一半以上的死刑犯都是被冤枉的,其中還有很多都認了罪。

16樓:凌波不過橫塘路

酷刑我倒是不反對,但是具體操作很難,兩,第一是酷刑涉及到了人權的底線,第二是很難量化,比如凌遲,割多少刀怎麼判斷,第三,就是執行人的問題,現在連槍決都很少用而普遍採用注射,就是照顧槍決執行人。

另外剝奪財產可行,但是具體操作又是一筆爛賬,因為很難區分個人財產和家庭財產,比如房子,老婆孩子都有名字,怎麼算?

17樓:葛亞雄

個人覺得不輕。

覺得死刑太輕了可能是把生命的重要性看的太輕了。

在剝奪生命面前,什麼額外的刑罰,都顯得多此一舉。

那些想要罪犯承受酷刑的,我能理解,但不能贊同,為啥呢,主要是感覺在冷酷的死亡面前,什麼割肉電療,都太小家子氣了。這類刑罰,讓我想起了《檀香刑》,除了滿足刑場下的觀眾,真的沒有什麼用。

18樓:san-jake

對於此類罪犯,普通的死刑施加在他身上的、以處罰為目的的痛苦確實太輕了,但是,他已經是禽獸了,而我們社會上絕大多數的好人除了憤恨以外,不能降低身價與人格去採取禽獸的行為去處罰乙個禽獸。比如腰斬比如凌遲等等酷刑,這些刑罰由誰來施刑呢?那些施刑的人在施加酷刑時他內心的感受就不需要考慮了嗎?

等等。而且,酷刑並不能完全避免犯罪 ,歷史上高壓的時代犯罪也沒有消失,作為文明的人類, 還有其他的預防犯罪的辦法可以採取。

19樓:電腦西邊

怎麼知乎裡有那麼多人消費法律的嚴肅性?死刑已經是最高刑罰,怎麼會太輕?還想怎樣?大家都不把法律當回事的話,我們建設法制國家真是遙遙無期了。

20樓:冬天的海水

對於已經成型的判決,實在不想多說什麼,不過,這樣的判決會寫在老百姓的心裡,無論什麼時候,都將會留在網上,寫在老百姓的心裡。

21樓:未來十代

對現代人而言,除了賠錢賠款以外,死刑就是最好最重的刑罰,一勞永逸,永無改變的可能,不存在減刑假釋改判的可能性。

有人說無期比死刑可怕,對於以前的死牢而言可能如此,但對於現在甚至是未來越來越講究人權的現代社會,監獄可不一定有多糟糕,看看國外的一些豪華監獄吧,可能比我們現在住的地方都好,甚至部分人權特別講究的地方每年還有兩個星期的假期出來走走,有和女人s*x的房間,有電腦電視,能上網等等。你覺得假如廢死了,接下來隨著人權越來越講究那些【富豪權貴】住不進這些單間嗎?

22樓:

匿一下,執行那天他轉場前本人在看守所門口

比較詫異的是……家屬居然去喊冤……武警都上傢伙趕了,家屬對著看守所罵……

真的,這都是什麼玩意,殺了不虧的

23樓:

我搜了下新聞,好像就只是判處了死刑,沒有經濟賠償,就個人角度而言,我是覺得應該給予經濟賠償,畢竟毀壞了別人的一生,雖然錢可能也沒辦法讓那些女孩走出心理陰影,但聊勝於無。

而有些答主提出的連坐之類的,我是不贊同。

24樓:wwwwww

25樓:

其實我一直有個想法

就是將潛在人群特別是已犯罪人群控制住,不給犯罪的機會,實在不行搞個不准出入的小區監獄,人在監獄裡是自由的,但是逃出去了就不只是抓回來管教的問題,直接槍斃,看誰還敢亂來?就是懲罰力度低了,對他們來說反正血賺的事,簡直神經病

26樓:毅兮哥

民眾心裡他應該被生吞活剝一萬次,現實中卻是能抓出來這麼乙個殺掉已經是很意外的結果了。

請知乎裡參考百色隆林王傑案,同樣惡劣只判了16年。

《隱秘而偉大》中趙志勇會黑化嗎?

Duck 我預言一下,趙會被利用完後很可憐的死去,因為他內心還是有一絲善良,二處的人除了顧耀東都會死去,因為他們會被證明自己內心裡深處裡的英雄情懷。善良的人會成為英雄,這是主旋律。夏會為了顧和青犧牲才能再次昇華,不過如果考慮到現實時政也可能安排去台灣。丁也死了吧,最後不好安排,丁的死亡和鐘有關,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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