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8歲小伙入室搶劫被判10年?

時間 2021-05-06 14:32:43

1樓:洋蔥沒有心

沒問題,只要構成搶劫,一塊錢也是好幾年起步(之前學校普法大會的時候說過有關搶劫的例子,搶了一塊五好像,五年。)構成搶劫罪,就是重罪。

2樓:不搓火球的法師

搶劫罪既遂標準:取得財物或者致使被害人輕傷。財物不論多少,哪怕搶了個沒錢的卡,卡自身價值也算。

入室是加重情節,直接10年起步。

入室盜竊可以轉化為搶劫。

3樓:心理陰暗

這有啥好說的,入室搶劫明文規定10年起步。本來搶劫的主觀犯罪意識就很強。入室則是破壞了人們最後一道安全防衛線。

這案子裡重要的不是金額的多少,而是行為。

4樓:陳賢之

中國的刑法很注重社會危害性,也就是你的行為侵犯了普通人的安全界限,你的行為就更嚴重,判罰也就更重。

殺人,你殺死你的伴侶,會比你隨機殺死路人判的輕。因為你的伴侶是特定物件,而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你隨機犯罪的物件。

街頭搶劫,你可能會在一些治安不大好的地方伺機行動,如果我不去這些地方,或者我有些防範措施,我可能不會受害。

但入戶搶劫不同,我都已經躲在房子裡,還是不能獲得安全環境。這就很可怕了。同理,入戶盜竊也會比街上扒竊的犯罪性質更嚴重。

入戶,在大多數國家的刑法上都是重要的判別依據。

法官的這個判罰已經很輕了!

《刑法》第263條規定,犯搶劫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入戶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5樓:萬幸香蕉挺好吃

這倆人在萬惡的資本主義美帝可能已經死了,可能屎了,屎了,了入室搶劫,判的不過分

第乙個案例,美國喬治亞州谷內縣發生了一起搶劫事件。一共有三名歹徒企圖搶劫一戶人家。結果被女主人懟死乙個,成功送搶匪重開一局的機會,重新跳傘。女子被判正當防衛,不予起訴。

第二個案例

美國婦女擊斃入室歹徒未被起訴曾問警察是否可開槍

6樓:

小伙應該是沒什麼背景的,所以法院才會在判罰上這麼嚴格,相信達官顯貴的子女是不可能被判這麼重的。

回想一下杭州70碼、董珊珊老公,是不是都已經放出來了?才坐了幾年牢?

乙個馬路飆車撞死那麼優秀完美的高材生,乙個長年虐待活活把老婆虐殺致死,還不如這平民進屋把人打兩頓判得狠。

普通老百姓酒駕度數高了都能被禁開車,70碼那個居然還沒被終身禁駕,出來不久便再次發生車禍,董珊珊老公早已再婚並家暴第二個老婆了。法律那些可以「開恩」的部分,簡直都是為上位者留的免死金牌(男權社會,男人相較於女人也算上位者)。

如果我舉的這些曾經發生過的更為惡劣的案例受到的懲罰遠沒有十年,我相信大家對這次判罰就不會這麼「意外」。

法律人士就不用跳出來嘲笑我不懂法了,能導致這些結果,要麼是法律不行,要麼是判的人有問題,怎麼解釋都是沒有道理的。

7樓:桔公尺

本人法盲,假設犯罪分成5級,最低是偷,最重是殺,純恐嚇的搶劫起碼應該比偷嚴重一點,有帶暴力的搶應該3級,也就是中等了,入屋應該再上一級,也就是僅次於殺人了。就算分成10級,把限制人身自由加上去,應該不低於6級了,atm取錢都能判個無期徒刑,不管金額大小,這個犯罪行為的量刑太輕了。

8樓:鄭叄觀

搶劫這種東西,真不在於金額多少,因為,被搶金額只由被搶的人身上有多少錢,所以,搶一毛和搶一百萬是一樣的。

忽然想到乙個問題,罪犯拿自己幾年或者幾十年的時間來毀掉被害人一輩子,精神損害,肉體損害。如果罪犯還是未成年的話甚至這幾年都不用付出,回過頭來,這個社會還要處處保護這些罪犯的隱私,以便他們能更好的生活下去,怎麼算都是被害人虧了,這種法律是不是有失公平呢?我們難道不應該以如何保護被害人為立法的根本嗎?

9樓:不敢愛

搶劫罪的定義中本就有實施暴力(非法拘禁,故意傷害),但搶劫的目的是財物,對人實施的暴力只是方式手段之一,所以本案還是算搶劫。

10樓:覆杯

判的沒有問題,搶劫罪這罪名主要為了保護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搶劫數額的多少對量刑的影響是次要的。而且這裡還有乙個入戶搶劫的加重情形。

如果還不理解,打個比方,乙個人殺人了拿了被害人錢包裡的100塊,定罪量刑主要考量的是他的殺人行為,而不是取財行為。

至於18歲,小伙,初犯…這些對定罪量刑的影響更是微乎其微,18歲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了,未成年人渣法都保護不了他。

11樓:

zhihu.com/answer/536413857另外在我有限的人生經驗裡,

上門去打人的多半腦子不好使

12樓:韓冬

中國非法拘禁行為的入罪/入刑率低,刑罰輕;搶劫入罪/入刑率高,刑罰相對前者重。這個案子體現的淋漓盡致。

這個犯罪嫌疑人明明對受害者有嚴重的(中國法律認為不嚴重)非法拘禁和人身傷害行為,但是卻難以入罪,幸好他們拿錢了,完美滿足了搶劫罪的條件,這樣法官才利用這點讓他們伏法。設想一下,如果這犯罪嫌疑人懂法,硬是一分錢不拿,想必法官也對他們無可奈何了。

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是惡劣行為,在美國是嚴重犯罪。在中國其地位卻不如搶劫。這就是為什麼中國傳銷,校園暴力(非法拘禁型),暴力討債等行為氾濫的原因。

八十年代中國比較貧窮,法律重視金錢型犯罪甚於侵犯人身自由可以理解,現在中國GDP都世界第二了,相關法律該改一下了。

下面給三個假想案例,大家猜猜哪個判刑重。

小吳是滿18歲高三女混混,因為發現自己男朋友暗戀校花,妒忌萬分,於是把校花抓住,在她臉上用小刀刻下「妓女」二字使校花毀容,「妓女」單字面積不超過6平方厘公尺,兩字左右臉各乙個合計9.9平方厘公尺,傷痕頗深手術無法修復。校花品貌皆佳,卻受此打擊輟學,患上抑鬱症,幾欲自殺。

小奕是滿18歲男混混,因為女朋友暗戀校草,嫉妒萬分,某日把校草抓住,囚禁在家裡地下室18個小時,威脅關他一輩子。校草精神崩潰,跪下求饒,拼命磕頭。小奕滿意放人。

校草回去後精神恍惚,性情大異,原本清華的苗子卻考了個三本,終生未敢交女朋友。

小丹滿十八歲,多次攔路搶劫,每次只搶200元用於上網咖,錢包多出200元則返還受害人,自稱兩百俠。

請問,小吳,小奕,小丹各判多少年?

13樓:桭上之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後面的七個加重情節不寫了,沒意義。

入戶搶劫,起刑點十年,最少十年。

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

如何看待?

哦!(舔手指,翻頁)下乙個!

14樓:cccir

有哪些以為是小罪,其實是重罪,判刑很重的案例? - 知乎 https://www.

答主可以看看這個問題。裡面有很多類似的場景

15樓:小涂塗

這不是乙個很正常的案件嗎?我翻來覆去查了下,定性很明確,入室搶劫,重罪,10年,沒有冤枉他,10年判的也不過分,這種案件幾乎天天都在發生,為什麼會被問出來?

16樓:

搶200,不是因為他們為了搶這200,而是只搶到了200。

入室搶劫就是搶劫,搶劫就要被判刑。

不虧。十年換了一次教訓。

不然早晚都是死刑。

17樓:「已登出」

初中《道德與法治》課本裡講了案例,有個人買東西缺了幾毛錢,於是持刀搶了小學生的,然後,搶劫罪被判刑啦~

大概是這麼個意思吧,前幾年翻課本看到的。

所以,好好讀書很重要。

七年級的課本。

然後我記得高中政治也有講……

18樓:

搶劫本身就是重罪嚴重點的十幾年前麻搶都是槍斃的╮( ̄▽ ̄)╭ 話說紅蜘蛛裡的小姐姐都好好看大b站竟然下架了受不了政治正確那幫人( ̄▽ ̄)

19樓:

是只搶到200分了50。這事情和搶了多少錢沒關係。

如果沒搶到錢難道能無罪麼?

如果沒搶到還不小心落在犯罪現場一些錢難道要表揚嘉獎麼?

20樓:無敵鐵憨憨

我覺得這個小夥子肯定說謊了……不存在女朋友被調戲這種事兒,估計他們就是缺錢了憋著搶而已

不然的話,正常的實際操作中,如果真有這麼個調戲女朋友在先的事兒存在,那根本不會判你的,最後都按糾紛算,雙方批評教育一頓也就完事兒了

我見過好多類似的:

欠人家錢、工資,就死活不還,人都找不到……終於被堵到家裡了,債主把他打了一頓,然後從他錢包裡拿錢走了……

對方報警,警察問問他是不是真有欠錢不還的事兒,有的話就按糾紛算了……

教育一下農民工啥的不能這麼幹,教育一下這貨不能這麼不要臉……也就沒事兒了

也有那種年輕人,知道對方調戲他媳婦,幾個人去把他堵了打一頓,臨走拿他盒煙啊啥的,對方報警過去,警察問問是不是真有調戲別人媳婦的事兒,有的話也都按糾紛算,給他們雙方講講道理就沒事兒了

所以我覺得,其實這幫人就壓根就憋著搶,只是被抓了以後慫了,然後編了個女朋友被調戲去報復的謊言……

否則100%不會去法院的

21樓:克萊門特

證明你在法律面前,只要沒死沒重傷,還不如200元。

所以,諸位自己看清楚吧。

想打人的,絕對別碰錢。

被人打的,報案時往他要搶我錢我拼死護衛上扯就對了。

22樓:許漠

法律上來說,搶劫本就是惡性刑事事件,對人身安全造成危險,入室搶劫性質更加惡劣,在私人空間,對他人的財產,性命造成更大的威脅,應該從重處罰。

23樓:紅顏水水

必須的必須的必須的!

我以前有個同事,早上醒來發現自己廚房的刀被放在桌子上,幸好他和女友都睡得死。

入戶搶劫真的風險太大了,戶主一點安全都無法得到保障,所以只要入戶,必須重刑。

24樓:知乎事兒真多

就乙個搶劫,正常判罰有什麼好看待的。。。

是覺得判重了?

搶劫罪和搶劫金額無關,哪怕搶一毛錢,也是既遂。不要把搶劫罪和搶奪罪混淆,之所以單獨設搶劫罪就是為了保護人身權利。人身權利才是搶劫罪保護的核心。

更何況還有入戶情節,結果加重。

25樓:落楓宇影

你已經是乙個成年人了,你應該對你的行為負責。

《追風箏的人》中有這麼一段話:「那我呢,爸爸?我該怎麼辦?

」我說,淚如泉湧。一抹厭惡的神色掠過他那張被雨水打濕的臉。在我小時候,每逢我摔倒,擦破膝蓋,放聲大哭,他會給我這種臉色。

當時是因為哭泣讓他厭惡,現在也是因為哭泣惹她不快。「你二十二歲了,阿公尺爾!乙個成年人!

你……」他張開嘴巴,閉上,再次張開,重新思索。在我們頭頂,雨水敲打著帆布雨棚。「你會碰到什麼事情,你說?

這些年來,我一直試圖教你,就是讓你永遠別問這個問題。」

作為乙個18歲的人,你應該明白你已經是個成年人了,你今後所要依靠的是你自己,而你也要為你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

18歲,獲得的不僅僅是憲法賦予你的作為成年人的權利,同時你也要有遵紀守法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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