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讓右原則如何推翻?

時間 2021-05-05 15:47:34

1樓:哲學家

首先過這種路口是必要減速觀察,因為這個讓右原則你是需要觀察是否有來車才能通過。

你說對方速度過快或者注意力不集中是需要有證據的,如果附近沒有監控,你也沒有行車記錄儀等證據,基本就是你的全責。

2樓:大王叫我來尋膳

無紅綠燈的十字往左觀察路口為什麼要讓右?

因為左方駕駛員往右側觀察的視野大於右方駕駛員往左側觀察的視野。本身左A柱盲區大於右A柱盲區,加上你說你右邊還有障礙,那麼右邊駕駛員往左邊看的視野就更小了。

所以這個事故,表面是他撞了你,實際是你沒有讓他,妨礙了他通行。

如今你想推翻這條原則,那麼假如你是右邊駕駛員,你怎麼想?

相同事故駕駛員現身說法。

3樓:liyxxx

我只想說兩個字:證據

讓右原則沒有錯,所以想推翻責任認定,你需要證明對方存在法律上的「過錯」。比如超速、酒駕等。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過錯,可以減輕你一方的責任。

但是,誰提出,誰舉證。你沒有當場錄音,所以很難證明對方存在問題。

4樓:

很有趣的問題。

「讓右」是交通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 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 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是這個標,認識一下

那可以放心大膽直接莽。

否則的話在進路口前要停車觀望一下。

如果你停車觀望後,對方沒有停車觀望直接莽上來,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把鍋甩掉。

還有一些看著像路口,但實際不屬於法律意義路口的地方,也可以甩鍋。

重點是讀法、遵法!

駕校的交規教育頂個用,科目一頂個用,直接讀法才是正經的。

不出大事的情況下,這兩本就夠用了。

嚴格按照這兩本駕駛,也基本出不了大事。

love╮( ̄▽ ̄"")╭peace

5樓:無心戀

有時候視線完全受阻,不把車開到路中間是看不到右側車道的情況的,這時候想讓已經讓不開了,再慢都不行。

按目前的交通法,只能認倒霉了,不合理但合法

6樓:YZY

想推翻讓右原則?

方法有啊,肯定不是對方超速。

去看看現場,對方的行進方向有沒有法定讓行標誌。

如果沒有在路口對方應讓行的標誌,趕緊走保險修車吧,別浪費時間了。

7樓:缺心眼的娃兒

春節前才拿到本本的小白插個嘴~

後車車主說車速60,題主有錄音麼?估計應該沒有吧,就算有,交警也未必採信~

那麼~題主的車子有後向的行車記錄儀麼?如果有,簡單做個小實驗:

記錄後車從出現在視野中(或其中某個點)到事故撞擊的時間,測量從計時開始點到撞擊點的長度,然後就可以計算車速了~如果能確認超速的事實,申請復議的時候警察叔叔也會認真一點吧。

讓右原則與壓線讓行哪個優先?

歷史那些事兒 讓右原則就是在十字路口以駕駛員的視角看,讓右手邊道路上的來車先行通過。因為在行車時駕駛員左側的盲區較大,右側視野比左側更寬,右邊有來車的情況下更容易發現,因此讓右原則是非常合理的。在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 沒有交通警察指揮 沒有交通標誌或者標線未規定優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時,要遵守讓右原則...

該如何讓 5 歲的孩子理解 堅持原則 這件事?

悠客 我記得小豬佩奇有一起遊樂園,豬爺爺去看的,一大堆孩子。也是這種情況。這個說著急有事吧,加塞兒,那個說身體不舒服吧,加塞 總體下來這集講的其實就是遵守規則。大人還好,小孩的話,其實很難理解。畢竟現實生活中 呵呵,也只能說盡量讓孩子做好自己就OK了. 胡桃糖寶 原則就是不以你的心情和角色的改變而改...

如何評價推特上的 讓我與你同行運動 ?

San Zhang 在你有能力殺死他們所有人之前,你只能這麼做 在你殺死他們所有人以後,你就成了他們。是的,基本上你無能為力。是的,你們仇恨聖母,而懼怕惡魔,於是你們推出乙個英雄出來對抗惡魔,這個英雄叫做惡魔。我在評價知乎上答題的諸位嗎?no,no,no。我在自我批評以及批評穆斯林呢。 洋蔥小魷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