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招聘,收到12年前陷害甩鍋給你的前同事簡歷,你會怎麼做?

時間 2021-05-06 11:02:59

1樓:楊小乙

1、12年前的事如果還放不下,那太跟自己過不去了。

如果你想借面試機會當面羞辱他,那你跟他有什麼區別?

2、12年前已經知道他的人品了,這樣的人,如果你想給他機會,那你就是記吃不記打。

所以,淘汰簡歷。

我們公司還有個黑名單,黑名單上的人永不給機會面試,建議你們也來乙個。

就這樣。

2樓:Chou

都這麼久過去了當初的該放下也就放下了畢竟都這麼久了 ,當看到簡歷的時候如果還是有點殘念也還是能理解但是如果有很大的心理波動那感覺就有點沒必要了。

不過既然已經了知道這個人是乙個會陷害、甩鍋的人那不管怎麼樣也是不用考慮了。

3樓:我郝胖阿

忽然想到,可以把他招進來,和十一年前陷害你的同事,十年前陷害你的同事,九年前、八年、七、六五四三二一年前陷害你的同事放在乙個部門。

讓他們相互陷害。

乙個人在職場坑蒙拐騙陷害同事。這是嚴重的道德問題。

情理上講應該公事公辦。

招這個人的工作你要脫手要避嫌,讓別人來審核,同時把情況要給下乙個接手的人講清楚。

招進來也好,不招進來也好。這個事兒不由你來決定,但是你要把你的看法說出來。

如果招進來了,他幹過缺德事兒,你自然要你和你的團隊防一手。

沒招進來就算他說你從中作梗,但做決定的不是你。公司內的其他人也沒法說公報私仇之類的閒話。

略微激進一些的策略就是你自己直接拒絕。問就是有汙點。陷害。一般正常人聽了也不會有別的想法,當然不排除不懂事兒的覺得你小氣,但這麼做比較省心,沒後顧之憂。

泯恩仇,德報怨?

不存在。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聽懂掌聲。

4樓:Anny諮詢

個人覺得大部分人看到簡歷時,內心會有一系列複雜的思想變化。

初見時,我去,這不是以前陷害我的那個傢伙嗎!沒想到十幾年後居然落在了我手上。思緒或許會回想一下原來被他害慘的場景。回想完了,或許好奇,為啥他會找工作?

細看時,發現這個不再年輕的人應該混的不算特別好吧,現在的薪水你看到了,期望的薪水你也看到了,婚姻狀況,工作經歷你通通都看到了。然後根據情況的不同可能出現不一樣的心理。

如果過的比你好,你可能會小小的懷恨一下,媽蛋,當年陷害我的人,諾幹年後居然比我過的好,沒天理啊,你可能還是會臆想一下,報復他吧報復他吧,這麼好的機會,至少也要讓他知道我已不是當年那個任人宰割的傻蛋了;倘若對方過的一般般,你可能會想,哼,你也有今日,遭報應了吧,活該!然而,轉念一想,都這麼慘了,我還應該去報復他嗎?

可是,無論那種臆想,都只是你的想法,你永遠都無法百分百確認別人經歷了什麼,也無法正真做到百分百的感同身受。說到底,如若放不下過去,最後遭罪的還是你自己。因為你的精力被這個問題困住了,繞不開,也就沒有辦法去思考更值當的問題了。

所以,放過對方也等於放過自己。

5樓:冷眸

看你在公司是什麼位置,如果在簡歷初篩時看到了簡歷,直接忽略就行

如果你已經是業務部門領導,最後面試環節讓你參與的時候遇到,你也可以直接表明態度拒絕

背調不過的人不在少數,一聲不吭的就把這個人給踢走了

6樓:Andy

一切看利益,無論是12年害我的還是12天前害我的,只要對我所做的事情有用,而且這個人可控,我就會給他機會進入下一輪,但是假如這個人對我沒用,就沒有再談的意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用法,沒必要為這件事影響大局。

一、為什麼不糾結有沒有害你

仔細想想,長這麼大想欺負你和欺負過你的人何止乙個前同事。12年前的同事不過是利益的棋子,為了自己的利益犧牲掉你的利益,陷害甩鍋給你這件事能得逞更多說明當年自己的不夠強大,在被陷害前能不能留個心眼,被陷害能不能抓到證據懟他一頓。就像路上因為打不過一條狗被他給咬了,咬了就咬了,沒必要自己為這件事一直耿耿於懷,而是要強大自己。

我們要做的是要不在下次遇到這條狗的時候手裡有棒子可以揍他一頓,要麼有能力收復這條狗,讓他成為你的狗。

二、怎麼用好這個前同事

保證可控。首先加強面試的考核,摸清所有情況,其次在用這個人的時候控制用的邊界。不能讓他影響你的大局,影響自己的發展。確保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清掉這個人力。

7樓:波瀾不驚

約來面試問問當面什麼情況,主要了解一下當年是怎麼栽跟頭的,12年前的歷史,不要重演就行了;

如果崗位合適,可以給他機會;如果人品有問題,直接棄用。

8樓:April諮詢工作室

其實很羨慕你,這個同事是12年前甩鍋給你,你還記得他,就說明這12年間你沒有再遇到比他更可惡的人,從這個角度看,在職場中你是多麼幸運。

9樓:曉曉

如果已經過了12年還是能記得很清楚,說明當時的場景應該造成了不少影響。如果乙個人沒有了品格和精神,恐怕在聰明、再有能力、都不能稱得上是乙個合格的職場人。

公正客觀的原則下,如果簡歷合格還應進入正常的面試流程,12年時間很長,如果溝通中發現確實有不少行為特徵指向他已經吸取教訓,再結合後續的背景調查可以考慮錄用。

但,如果言辭中仍有躲閃或者著急撇清責任的行為,應當果斷放棄。能力是一方面,人品值得懷疑的話,盡量捨棄。

10樓:荔園管理評論

這個問題比較難回答,我覺得可以總結為四個字吧:放下、放過。

1、 首先,時過境遷,12年說長不長,說短吧也真不短了,一輩子能有幾個12年?所以第乙個要做的就是放下。放下過去的恩怨,放下過去的成見,放下過去的情感,畢竟成年人的世界裡,沒有對錯的,選擇而已。

12年可以讓好人變壞人,也可以讓壞人變好人。

2、 第二個是放過。放過自己,放過對方。如果12年過去了,你還不能放下心中的怨恨,那當年的傷害,不是一次傷害,而是12年的夢魘。何必?何苦?

放過對方。人孰能無錯?要有容忍的雅量,要有容忍的對量,讓他為曾經犯過的錯誤懺悔去吧。乙份清單,確保你在心情不佳的時候,依然能正確做好工作,任何時候都不能瀆職哦!

如何持續、正確、安全地把工作做好?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審閱簡歷。完全沒有必要因為過去的事情而再次傷害彼此。如果自己真正還不能平復內心的情緒,遞給其他同事代勞審閱即可,沒有必要再給自己新增心理的負擔。

11樓:夜明珠

如果我招聘,之前有陷害甩鍋給我的前同事,我會當場給她點顏色看看。然後第二天就不記得這個事情了,1年之後我可能就不知道她是誰了,我還認識她嗎,不認識,哈哈哈~尤其還12年~更不記得了~

12樓:Ground

我會直接pass掉

對我來說人品是第一位的

我不願意與其共事

故意傷害人是不可饒恕也不可原諒的事情

傷害人的時候就要做好用一生來受懲罰的心理準備

13樓:暖石網CEO小馬

有沒有比他更好的候選人?有的話,就忽略他。

沒有的話,客觀聊一下,當初為什麼害你,看看現在的他是否還擁有害別人的潛質,有的話,果斷找下乙個人,沒有的話,可以進一步看看是否合適。

在商言商,都12年了,你都做到招聘方了,他都給你投簡歷了,說明蒼天沒放過他。

你跟他較勁,那就是回到了12年前的狀態,你現在這麼優秀了,何必呢?

14樓:朱贇Tom

emmm...能記12年的愁,是多大的仇啊。我已經連幾年前的同事長什麼樣子都不記得了...

算了,我們不講以德報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如果你覺得公司是一坨屎,這個崗位是一坨屎,招這個人進來搞破壞你也無所謂。

那就offer他。然後羞辱他,然後讓他加班,讓他做最複雜的活。

如果不幸他出色的完成了任務,或者他再次的甩鍋把你乾掉了。

那你就認命...

15樓:職業幫幫號

12年前的事情了,正常人估計早已釋懷和忘卻。

作為企業招聘者,核心還是聚焦企業和部門的實際招聘需求,按照需求進行客觀公正的面試就好。

而不是帶有其他情緒,甚至抱負心裡去處事。

這樣,你才會在職場和生活中走的更順利。

16樓:

我大概會當做沒有看到吧,如果可以的話,不要再做同事。這個同事是否改變不重要(大概率是不會變的),難道再給自己一次被甩鍋的機會麼?

17樓:大粒子

說實話,內心毫無波瀾是不可能的。

會非常的好奇,好奇這些年這位前同事發展得怎麼樣,好奇「好人有好報」效應是不是發生等等…

如果條件不符合初步篩選條件,就只是研究簡歷或許在業內打聽一下他的情況。

當然,歉意有最好,沒有也罷。

最後是否能通關,就要看他的表現是否足夠好到能讓我跨越那道心理障礙了。

18樓:朱英楠David

12天前害我的同事當然以牙還牙;12年前害我的同事當然冰釋前嫌。12年我還放不下,他有沒有問題不重要,我的問題可就太大了。

19樓:

當然是直接拒絕了呀!難道還要招聘進來讓這位前同事繼續陷害甩鍋現在公司的同事嗎?

招聘的目的就是選擇評估能力品德與公司企業文化相匹配的候選人,既然在安排面試以前你就了解這位候選人的品德有問題,為什麼還要讓TA繼續參加後續的流程呢?

20樓:假面小u

都說「相逢一笑泯恩仇」,怎麼可能,我這人記仇!

光對著他/她的簡歷我都能內心質問他/她個百轉又千回:你當初怎麼能甩鍋給我?!我招你惹你了啊??!

你看看你!現在混成什麼樣了?還不是要四處投簡歷找工作?

(當然前提是他/她過的沒比我好才敢這麼說)還撞我槍口上了!

質問過後,還是要靜下心來看看簡歷內容是不是符合職位要求。於情於理,都不能因為十多年前的乙個甩鍋(乙個可能沒對我產生實質性的傷害的鍋,否則,我也不會這篩選到他/她的簡歷)就拒絕乙個可能符合職位需求的候選人。畢竟這個時候盡快找到合適的人選開始幹活是最重要的。

如果事情就是那麼湊巧,他/她非常符合崗位需求,沒辦法在簡歷篩選關節就解決掉,那就只能通知來面試了。面試的時候最好不要讓我參與,避嫌,畢竟十多年前就認識的人。通過了,有貓膩;沒通過,也被認為有貓膩。

事情就那麼湊巧,通過面試了,即將成為同事。但這人最好以後不要跟我工作有對接,畢竟我是記仇的人不是?實在錯不開,那只好勉強搭檔了,公事公辦。

21樓:哈哈老學姐

有時候,什麼都不做要比做更難,對人的影響更大。什麼因為早戀才轉學的,什麼學習不好經常打架...

我上完廁所,啥也沒說,直接到水池洗手走人,留下她們幾個一臉懵逼,開始揣測我聽到沒有、會不會生氣、會不會打擊報復等等..

看,有時候什麼都不需要做,心裡有鬼的人自己直接就會懲罰自己了。

所以,無論與前同事之前發生過什麼,都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如果有情緒,當時沒有做什麼,現在就更不需要做什麼了。

因為跟這樣的人計較,純屬浪費生命。

按照正常公司招聘需求篩簡歷,符合就約面試,不符合就直接拜拜。這是作為自己這份工作該有責任和操守,為了乙個不值得的人,丟掉自己的寶貴,划不來。

如果他有幸進入到面試,那麼更什麼都不要做。假裝不認識他就好,正常走流程,正常工作。

ta自己以前做過什麼自己最清楚,你越正常他就越慌:

你會不會還記著仇?會不會說對他不利的話影響他的面試結果?你是不是做了什麼?...

這些揣測足可以讓他不舒服一段時間了。

最後,等結果。

如果他真的通過了面試,這時候可以告訴用人部門或領導,這人品有問題,建議不錄用。

為什麼最後說?

1、如果公司真的錄用他了,站在公司的角度來說,這樣人品的人很容易搞得團隊烏煙瘴氣的,如果最後確定要錄用了,這樣的風險才會出現,說出來是為了公司利益;

2、你本身和他就有過去恩怨,如果說的過早,會有「個人恩怨公報私仇」的嫌疑,作為負責招聘的人,讓他根據規則自然淘汰,更ok。

最後呢,老學姐還想說:

職場就是個小型社會,什麼人都有,學姐工作這7、8年,身上的鍋都夠澆築乙個「青銅鼎」了,但是「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

真正在職場中留下印記的,還是自己的人品。

所以,堅守好自己的珍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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