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嫁人後就不能補貼父母了嗎?

時間 2021-05-31 21:28:38

1樓:30歲的男人

可以,但是需要從制定一些原則問題

1.夫妻財產是共同擁有的,任何一方私自處理,事後再溝通或者直接隱瞞這個方式不合適。

2.孝敬父母,反哺家庭是同等對待,可以設立標準且酌情處理一些差異化。比如女方家庭條件弱一些可以適當高一些,男方家庭還不錯可以適當少一些,但不能只給一方不給另一方。

3.無節制的索取必須禁止,需站在家庭的角度去化解這個問題。

2樓:六夜

在適當的範圍內補貼,前提是補貼的金額和必要程度。

如果因為補貼父母掏空自己小家家底,並且遠超過自己的薪資(瞞著丈夫並且幾乎用丈夫的工資)那肯定是萬萬不可取的!

並且要考慮一下補貼父母的資金或者物質是用於什麼方面的,如果是為了給不成器的弟弟或者妹妹揮霍那是萬萬不能的!給父母拿來賭博或者酗酒一類的也是不可取的!

3樓:木樨

按照這個邏輯,給兒子娶個老婆那不就等於給家裡找了個免費保姆+免費勞動力,且這個勞動力上班所得還不能流出,只能留在男方家。難怪那麼多女人不想結婚,不結婚自己賺錢還是自己的,想怎麼支配怎麼支配,結了婚自己的錢倒是成了婆家的了,給娘家一點都得被批判了。

如果女方攤上樊勝美式的吸血鬼娘家肯定有多遠逃多遠,這種父母肯定也沒給女兒多少愛,所以不給父母補貼也正常。但是大部分那些父母捧手心裡長大的女兒,長大後賺錢了,保證自己生活的情況下,給父母補貼很正常,有這個權利也有這個義務。

我說的全部是「女方自己有收入且收入足夠給父母補貼」的前提下,如果女方本人都在依附男方生活,那確實是男方說不給娘家你就不能給。所以張桂梅校長說窮苦人家的女兒不要當全職太太。我在想,窮苦人家,父母才可能需要補貼,而你自己不掙錢,想做什麼都受制於丈夫。

4樓:阿梅愛養生

嫁人後兩人的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女方再補貼父母,怕影響夫妻感情,如果你的另一半很通情達理,不反對的話,當然可以,父母養我們不容易,如果兩人因為這鬧矛盾的話,建議還是不要補貼。

5樓:鯨落

個人意見兩人最好達成一致,老人是需要照顧的,對待對方父母好一點,人心都是肉長的,時間久了就好了,個人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OK

6樓:

這個問題仁者見仁,最重要的是找乙個價值觀相同的人。而且雙方父母最好也要觀點統一。

婚後財產就是共同財產了,不管是丈夫還是妻子,如果錢拿出來私用都要徵詢對方的意見。如果私自做決定,損害小家庭的利益去補貼父母那肯定是不對。

7樓:在路上

為什麼不能?難道父母把我們生下來,當真就是只要我們過的好就可以了嗎?不是的吧。那和不孝的人有什麼區別?

女方嫁人後,是自己原聲家庭的乙份子,也是新家庭的乙份子,重心是會更多的放在新家庭裡,但是父母就是父母,是十月懷胎,辛苦養育你二十幾年的爸媽,這種血濃於情的親情是割捨不了的!父母養育我們這麼久,我們就應該回報她們,父母養我們小,我們養父母的老,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穿著警服就不能買麥當勞了嗎?

小吉祥15號 說到底還是人民群眾的素質問題,以前很多老一輩的人覺得警察買東西下館子就是腐敗,覺得警察個個都應該當海瑞,不吃肉,不娛樂,感覺他們內心裡根本就不認為警察也是和他們一樣的人。事實上警察也不是神仙,只是職業和大家不一樣而已。可能當幾年後的某個夏天,我能夠在咱們內地的超市裡看到排隊買冰可樂的警...

沒有存款,就不能結婚了嗎?

愛吃魚的狗狗 自己的觀點 分為有沒有愛情的情況,如果有,彼此是深愛對方,那沒有錢,兩個人都有上進心,省錢,勤奮的工作,可以兩人一起努力賺錢,夫妻同心,其力斷金。雖然生活條件會艱苦些,但彼此有依靠,後期日子後面會越過越紅火。另乙個是沒有,就是認識一段時間,沒有那麼深刻的愛情基礎,還是洗洗睡了吧 結婚,...

戲曲真的開唱就不能停止了嗎?

Paul 您去聽聽相聲 關公戰秦瓊 侯寶林的段子 唱得這是嘛呀?要不行都別唱了,餓三天不管飯啊.又比如張國榮電影 霸王別姬 唱一半紅小兵來破四舊了。京劇演員也就是普通的藝術工作者,不需要戴上光環去看。行業也確實有規矩,比如開箱唱定軍山寓意一戰功成,但真沒聽說唱了不能停的。 已登出 能不能停不知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