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的事實就是謊言 這句話對嗎?

時間 2021-05-31 02:42:51

1樓:王偉

盲人摸象,每個人摸到的都是片面的事實。可是只要是你自己確認了的事實,那你就要相信你自己的判斷。可是你不要把你看到的片面事實當真相就好了。

2樓:李匆匆

片面的事實也是事實,

何為謊言,何為真話?

中中國人寫"真"字,是"直"下面兩點。也就是說,一些實話、直話,也要保留兩點,不要全部說出去。實話實說是真,但實話全說就是蠢。

肚子裡藏不住話的人,自以為說真話,其實不過是情商不夠而已。

3樓:解落秋葉

題主的這句話,得要有個隱藏前提:陳述這個片面事實的人,是知道全部真相的(或知道的比他陳述的多)。

可惜啊,這個前提是無法驗證的,有時候也難以滿足,導致「片面的事實就不一定是謊言了。」

4樓:

片面的事實,因為什麼片面的?有意扭曲資訊?掩藏資訊?那麼就是謊言。。。

如果只是傳遞資訊過程中的遺漏和誤差,那麼不能算是謊言。再加工資訊過程中作為傳遞媒介有無加進去主觀的有目的性處理而定

5樓:

屁話人類目前所有的知識總和都是片面的事實,因為真正的事實,我們目前認為我們可能永遠無法知道。那麼所謂的事實永遠是片面的,如果問題為真,那麼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謊言。

故意給出片面的事實,更容易誤導大眾,尤其是沒有大腦的那群。但片面的事實還是事實,而不是謊言。

6樓:

「片面的事實」 是乙個存在,不是乙個行為,所以談不上是謊言

「故意只透露片面的事實」 要看沒透露的那部分事實,是否足以影響聽者對已透露部分的理解和判斷,影響越大,可能說者初衷謊言的成分越大,但這些都是相對的

7樓:

如果有刻意的導向引導人們看到這個所謂的片面的事實產生一種判斷,那麼就是謊言……但事實上不可能有看待事物全面的人,唯一的區別只在於動機

8樓:

」事實「、」謊言「,兩詞本身就不是完全定義的詞,不絕對。

論 「片面的事實就是謊言」 之前我想問下:

1.片面的事實是事實嗎?2.片面的事實可以是事實嗎?

3.謊言是片面的事實嗎?4.謊言可以是片面的事實嗎?

1和3,我不能果斷下結論,給出回答;但是2和4,,我可以很快回答,答:可以是。

1和2的區別,3和4的區別,就是加了」可以「 二字。

」片面的事實就是謊言「,稍微換下,換成」片面的事實可以是謊言「,我可以堅決的答曰:可以是。

我想問題可以轉化為 」是可以說成可以是嗎?「或者 "是」與「可以是」 有什麼區別嗎?

現在問題有模稜兩可了,我羅列幾個詞:肯定是,是,可以是,不是,肯定不是。

現在我想問題可以轉化成語氣程度問題了,說話語氣程度對表達意思有關係嗎?

答:肯定有。

有沒發現貌似又繞回來了,但問題貌似還沒有解決,其實我想說這不應該是個問題吧,尤其在知乎上。我有些懷疑是不是知乎上有些人專門問些沒頭沒腦的問題,來給我這種低端使用者增加參與機會的,減少我與知乎這個大集體的距離感,真是太讓人感動了。

還是回答問題上,繼續說。

這個問題可以歸為一類問題,語義問題,有個理論很好的解釋這類問題,哥德爾不完備定理第二定理:任何相容的形式體系不能用於證明它本身的相容性。 可以這麼講,在你漢語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本身就處在漢語思維體系之中,然後又讓想用漢語來回答這個問題,這本身就是不矛盾的,說它矛盾是站在哥德爾不完備定理的高度俯瞰。

話說 1+1=2, 1+1=3,當按照數學邏輯來算,1+1=2沒錯,但不按照數學邏輯來算,算錯了,1+1=3錯了嗎? 你問1+1=3錯了嗎? 我說沒有啊,算了的時候,可以等於3啊,這時的結果是1加1確實與3等同了起來。

貌似在哥德爾之前有個古希臘哲學家有類似哥德爾不完畢定理的言論,叫什麼來著,忘了,但意思是一樣的,自己不能證明自己。語言也一樣。我們的語言的意義最初也都是認為規定表示什麼意義,在規定範圍內,我自己交流,表達意思,但拋開規定不說,這些文字的意義就都站不腳了,漂起來了,想讓他是什麼意義就可以是什麼意義,現今不是很多流行網路詞語有新的意義嗎,只要大家都認同,認同的意思才是文字的意思。

再扯遠點兒,現在文字的語義的多元化,口頭化,慢慢淡化了文字本身的意義,也就是當初最原始規定的意義,大家不在意原始的規定,導致文字語義不統一,雖然無所謂對錯,但是間接影響到溝通、信任的建立,溝通中我們總要去揣摩別人的意圖、真實想法,差不多就是猜度了,有時想簡單點兒的話說,直來直去,文字本身的意義即是我的意思,但別人卻不一定有同樣的想法,溝通有了隔閡,相互之間的意思都沒搞明白,信任怎麼建立呢。

我發現我太能扯了,還想再扯一番,算了,也沒人看這種絮絮叨叨的東西,我都覺得我好囉嗦。

最後,就我以上所述,我表個態:以上文字確實由我Hylan所寫,用的是中文繁體,我想表達的意義我認為表達清楚了,但不知道你是否理解與我一樣。80%的意義為文字本身的意思,參考辭海可得,20%的意義是我自己賦予的意義。

所以以上文字,直接理解就可以知道什麼意思。我對它也只有2成的話語權,最後鄙視下最終解釋權歸**** 的類似言論。

文字的意義不是誰解發布來的,而是最初我們共同規定的意義,大家公認的意思。

發現都不會說話了,怎麼就是說不清楚呢,表個態太難了。無規矩不成方圓!!!

9樓:楊天楠

當然是錯的

首先謊言和事實、真相本身並不是反義詞。

只有當人刻意表達與其記憶不符的言語時,才能界定為謊言。我們假設一下,乙個人看到自己的丈夫殺人,警察來問,她說自己沒有看到,而真相其實是他看錯了,殺人犯只是長得很像他丈夫的另外乙個男人,這個時候,她說謊了麼?當然。

她說的東西是真相麼,是的。

那我們再反過來說,乙個人盲人摸象,摸到大象鼻子,告訴大家大象就像一條蛇,他說謊了麼?沒有,但說的也不是事實。

因此片面的事實不一定是謊言,也有可能是偏見、是無知。當乙個人越活越久,就越會發現以前認為毫無疑問的真理變得不再那麼確信。難道是整個世界都是謊言?

當然不是,我們可能這一輩子都無法觸及真相,但你一旦認清這是個不確定的世界,並且決定和ta好好相處,你就會收穫乙個更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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