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感覺被苟晶戲弄了嗎?

時間 2021-05-30 19:09:46

1樓:sen

對於這個回答,我現在就是嫁到濟寧這個地方,對於她讀的高中學校我也是知道的,本來對於她如何被高考頂替,我支援,後來事情好像反轉了,我也沒有覺得什麼,我想這事情就已經過去了,但是後來怎麼又看了她的直播,說,就算我誇大了--------這句話,用濟寧的平翹舌不分的口音說話,我就很反感了,哈哈哈,

2樓:瓜農

只有一點點失望。最開始我的判斷就是第一次頂替為真第二次存疑。不得不說,很多的無能狂怒,往往來自於輕信與跟風。

上述觀點,不僅指苟晶事件。

3樓:無語之城

苟晶在一開始就知道調查結果出來會出現什麼情況,她不介意這些,就像芙蓉姐姐、鳳姐,得到得到的即可,什麼誠信、顏面都無所謂。因此,才有後來的坦然:你們損失了什麼。

微笑著說:你們活潑的碼字。

必須嚴懲。不然社會風氣越來越壞。

4樓:者岸

沒有!首先她為什麼要誇大事實?換位思考下,作為普通人,在這個資訊社會中,某種程度上為什麼「按鬧分配」才是人們首選甚至唯一的維權渠道呢?

去年的賓士女,今年的頂替女,受害者最後反而要成為眾矢之的,這難道不是莫大的諷刺?可除了滿天流量,又有幾人在關心這深層次的現實問題呢!所以可能真的被許可X說對了,中國人的記憶只有三天,畢竟事情沒發生在我們身上,都在盡吃瓜義務罷了……

5樓:

行政復議、訴訟基本原則:舉證責任倒置。

公民只需要提出質疑,證據由行政機構負責提供。

苟晶只需要說,我懷疑我的身份被頂替了,這就夠了。

剩下的,全部是國家機關的事。

6樓:春秋雜談

道德淪喪的悲哀。出現苟晶這樣的小丑和為她辯護的人毫不奇怪。公平正義,天地良心,程式正當棄如敝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大行其道。

7樓:慶曄

就我個人而言,我沒覺得被苟晶戲弄。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對一件事情發聲,究竟是僅僅為了事件本身,還是事件背後所反映的一種社會現象。

如果是事件本身,那麼每乙個情節的翻轉,都有可能影響我們最開始的判斷,進而有種被戲弄的感覺。

但如果我們關注的是事件背後的社會現象,那麼這個事件本身就僅僅是乙個符號。符號只考慮大的方向,不窮就細節。只要這個符號的大方向沒有問題,那麼以這件事為符號所反映的社會問題就依舊成立。

我們通過這個符號,為這種社會現象發聲,就依然是在影響甚至左右這種社會現象。

就苟晶這件事來說,我關注的是山東,乃至全國高考頂替的問題。所以苟晶只是作為乙個導火線。當然現實是有比苟晶更合適的更有說服力的導火線,比如陳春秀。

但這並不是問題關鍵。只要能把這把火燒起來,究竟是先點燃了柴火堆,還是汽油桶,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燒起這把火,然後以燎原之勢,席捲所有的陰暗角落。

8樓:aoe

先說答案,不覺得被戲弄!我關注的是頂替這個事,不關心苟晶這個人!有沒有冒名頂替,違法亂紀者怎麼處理的?至於說苟晶騙關注騙流量,我好像沒貢獻多少

9樓:兜裡沒糖

沒有。這固然和一開始我就沒怎麼關注她的事情有關,更重要的一點,她的老師女兒用她的成績上學為真。這個既成事實,性質和陳秀麗是一樣的。

10樓:仁碩

那要看原來看到她什麼心境,如果是平常心,覺得哦哦,那就沒啥戲弄,就是在看戲;如果感到震驚並為之付出很多關注,那就恭喜你參與了她所設計的一部分,最終她得到了她想要的,你覺得下次可能不會再震驚了。

11樓:太陽坑

只要能讓更多的邱印林受到應有的懲罰,多來些這樣的戲弄吧。

而且我並不認為苟晶是刻意誇大,在資訊不對等的年代農村學生和家庭可以獲取的資訊少的可憐,網友要求我舉報的句句屬實是不現實的,事實的真相需要相關部門去調查清楚。

你們感受到的被戲弄的憤怒是因為你們的偏激,對善的偏激,對惡的偏激,你們把網上的對與錯放大了一百倍,惡的人害怕你們,善的人同樣害怕你們。

12樓:四個口的田兒

怎麼說呢,思考過後自己找自己的問題,不是別人戲弄了你,而是自己辨別是非能力不夠,人總是會在這個過程中成長的。

我承認我也是屬於聽信了苟晶的那一方人,我承認自己辨別是非和真假的能力很欠缺,所以我對於現在網路上的很多新聞訊息都是看看,有時候不輕易發表自己的看法,可是總有馬失前蹄的時候,年輕人啊,眼光不夠,思考辨別能力不夠,我慢慢成長嘛,總不可能一口吃成乙個胖子,況且這個應該和生活環境也有一部分關係吧。

13樓:劉小樸

不會,苟晶事件,暴露出最大的是不公平教育問題,看似公平的高考形成了產業利益鏈,而這些人又都是教學育人的,包誇教育局和學校,甚至公安局幫頂替人發有效身份證

14樓:該使用者暱稱未顯示

她不這麼說,能把事鬧大麼?

事情不鬧大,能扯開黑幕麼?

不扯開黑幕,能得到正義麼?

我們看到了苟晶的誇大其詞,看到了苟晶的虛構事實,看到了苟晶的收割流量,看到了苟晶沒能成為乙個完美的受害者。

所以,我們感到了憤怒,感到了被欺騙,感到了被利用。

可是,除了苟晶,還有成百上千的類似的受害者!

他們之中,可是不乏完美的受害者。

可是,因為他們沒有發聲渠道,因為他們不會講故事,所以我們根本不關心,社會根本不關心。

在社會關注度不高的情況下,這些事兒根本就沒有解決的可能性!

苟晶可能道德有瑕疵,但她代表的不是她自己。她代表的是受到了不法侵害的許許多多的人。她讓大家看到了解決問題的希望,她給了大家同社會不公鬥爭的勇氣!

更重要的,她給了大家鬥爭的路徑!

希望這個社會多一些公平,多一些弱者伸張正義的可能性。

更希望我們今後,能夠不用通過這種「塑造完美受害者」的方式,就能夠解決問題!

15樓:

難道不是嗎?當時她說沒請你們來,她的行為跟扶老奶奶摔倒被訛一樣惡劣!!!害得以後網路上,我們的善意變得小心翼翼,破壞了以後需要靠網路發聲人的路!!!!!!!!

16樓:席楓

怎麼說呢,她之前的微博文本我沒直接看,我看到都到幾個大V的追蹤,所以感受不是特別直觀。但是從她第一次接受採訪,我就感覺怪怪的,「就是等調查吧,我現在不方便透露太多,影響調查」,大概這個意思。本來我是想看看她怎麼面對網友的一些質疑的回答,結果沒有。

所以我沒有很深刻的相信。

回到正題,答案我會覺得被戲弄,我覺得她說謊,用謊言綁架我的善意,所以她錯了!她說什又沒有讓我去發言,去碼字,我們支援是為了她麼?錯!

是為了教育不公得到糾正,為了頂替不再發生,結果呢?她的行為會讓未來我們的善意變得小心翼翼!

她的行為跟扶老奶奶摔倒被訛一樣惡劣!

17樓:榮譽之劍

苟晶之事,讓我感覺到我們普通人的認知與事實的真相落差太大。

1)我們的判斷失誤,主要是我們不曾做過這樣事,也不了解整個高考錄取的體系,這是我們的認知缺陷。我們要承認。

2)對於此事的覆盤,我希望我們眾人不要再陷入哪個錯了,哪個對了之爭中。而是要修復我們的認知,承認我們的認知錯誤,在錯誤中學習。

3)以後不要再因為認知的不足,匆忙對新聞事件發起攻擊。

最後,我想說以後我們同樣還會犯錯誤,我期望是在不斷的前進中的錯誤,而不是原地不動的、抱殘守缺中的錯誤。期待自己在錯誤中的成長。

18樓:鈍劍

其實,個人覺得並不存在戲弄與不戲弄之說。

我們應該看到事件背後的事情。為什麼高考會有頂替者?為什麼第二次還能以應屆生的身份參加高考?

這種種事件的背後反映的是什麼樣的問題。權利的交易,法律的漏洞,這些都是現在應該考慮的問題。

我們不應該道德綁架,區評價乙個人的對與錯,應該去理性的看待事件背後的真相。如果不去完善法律,不去加強監管,那麼這樣的事情還是會發生。

19樓:shuwan2000

被披著正義和佛家的善卻包藏著那麼多撒謊的小惡耍了

被偷走了那麼多端午假期的分分秒秒,早知這樣,不如多紀念紀念屈原和抗疫英雄呢!!

20樓:幻瞑

首先這件事情的起因是什麼?還不是網路辦公微博辦公。

沒有公眾的關注,事情早就石沉大海了。

被害人也是抓住了這一點才能夠水落石出。

誇大事實,並沒有什麼戲弄的說法,如果真的是她虛假構陷,那才是戲弄。

對於這類事情,大家更多的是同情。畢竟弱勢者常有,而能因此扒出難見的黑暗不常有。

21樓:納扎爾巴耶夫

他不僅把我的飯吃了,碗都端走了。

後來我不缺吃穿了,我就是為了出口氣,我就是要我不公的遭遇說出來,我隱瞞了當初拿碗之前趕緊扒拉的兩口飯,又怎麼了?

22樓:低階聖堂武士

不會,因為我關注的高考頂替這個事情。我只關心已經爆出的200多名受害者涉及到的利益鏈條是不是都被搗毀,所有違法犯罪的人是不是都被懲罰了。就以苟案為例,現在才剛剛公布行政和黨紀處罰,從邱父開始往上那一波人最後是否會承擔應該承擔的刑事責任,現在都還是未知之數。

等這些都結束了,再回來關注誇大其詞也不遲。

23樓:「已登出」

不會,因為我不是嬌情做作之人。有一說一,基本上每天都會有固定的一點時間吃瓜。關注苟晶的精力如果不是用來關注她,我也是在關注某個明星。

同情她的感情,不是用來同情她,我也是在同情趙錢孫李晶,不知道哪個晶。都誠實點,吃瓜時候,誰會投入多少真感情呢?

何況她戲弄我了嗎?根本沒有,她的的確確是被頂替了名字,成績,檔案。因為邱97年的頂替,才讓她98的檔案,成績,包括後來取得的學歷都備受爭議。

憑什麼說她不是受害者呢?

至於對苟晶98年的種種陰謀論,抱歉,我沒有捕風捉影,以訛傳訛的習慣。我只信藍底白字,官方實錘。否則我怕反被那些網路噴子給戲弄了。

24樓:老趙

我也是山東97年高考的,我感覺97、98年參加高考的都知道她是誇大了事實,因為那兩年是標準分,幾乎要滿分900分才可能上清北,我初中班長900分考的清華,高中班長700多上的吉林大學,所以就算是一開始網上傳的她考了700多,那也就是上個吉林大學,吉林大學97年是211大學,雖然也很好,但是比起清北是差遠了

25樓:游離小T

苟晶自認為她的失信沒有給別人帶來危害,這是一種逃避責任的行為;為了維權,惡意編造事實,這是在消費普通大眾對於誠信維權的信任,同時,她也吸引了其他需要維權者的流量,造成其他人維權困難。我們一方面同情苟晶確實有被不公平對待的經歷,但同時也要譴責她惡意編造事實的行為。

26樓:楊不悔

就算不是受害者,有人也會誇大其詞,我也做過誇大其詞的事情,更何況立場不同,要不是他跳出來,有些事實就不會被看到,機制有錯誤沒關係,有錯誤不改才是大問題。當然非把機制當個人看,允許預設他的優缺點,溺愛他,那也沒辦法。。。

反正作為我個人的想法,她很勇敢

27樓:Alata Dalai

一直以來對這個事件關注不多,這也不是這麼多年來第一次類似的新聞了,冰山一角。

事件的大主線是沒有問題的,當然細節上,存在有誇大其詞或者隱瞞部分事實的情況。

至於感覺戲弄與否,個人的感覺並沒有,就是客觀的去看這個事情,何必投入過多情緒,何必義憤填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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