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東西後在索要報酬沒獲得的情況下遺棄違法嗎?被起訴的後果是什麼?

時間 2021-05-30 10:50:31

1樓:盧振奇

1.撿拾財務者負有保管義務,並應及時通知失主取回遺失財務。

2.拾取者有權利提出合理的保管費訴求,一般不超過10%法院會予以支援。

回到這件事上來看,主要是你丟的是什麼手機,用了多久,如果標的物價值超過5000,索要500元報酬是合理合法的。

也不涉及到所謂的非法侵占,這就是乙個簡單的民事糾紛。

如果他把你手機丟了(基本不可能),那他要賠你手機,如果他還給你,你乖乖給錢。

權利和責任是對等的,不存在別人一定要免費幫你保管。

2樓:太平紳士

你怎麼證明他一定拿到手機呢?而不是說大話唬你?

一旦上法庭,都必須要有確鑿的證據,同時耗時耗力,不一定有結果。

東西丟了,是你的過錯,別人為什麼要免費為你的過錯折騰呢?

對方在過程中也耗時耗力了,給一點報酬不是很合理嗎?

人家撿到你手機,不是賣掉而是主動聯絡你,就要點報酬,你居然還報警?那能不激怒別人嗎?

既然手機對你很重要,500又算什麼呢?

3樓:儒德律師

首先,撿到遺失物應當歸還。你有權要求對方歸還。但是你一旦發布懸賞,說是對方歸還就給多少錢以作酬謝,這個錢就得給。如果沒有,無需給,但是對方保管手機支出的必要管理費,要給。

根據你的描述,這個500塊錢無需給,但是對方如果又把手機丟了,造成的損失對方應當賠償。

4樓:成都律師

這個人撿到你的財物,如果因為管理此財物發生了必要的費用,這個費用你是需要支付的;如果你之前有懸賞之類的做法,比如「撿到財物歸還,感謝費多少錢」,這個懸賞費你是需要支付的。除此以外,基本上就不需要支付什麼費用。

因此,你這裡所說的「報酬」500元,是可以不用支付的。

鑑於費用不高,且手機及記憶體資訊的價值無法做出判斷,所以對方能否構成「敲詐勒索罪」,無法判定。只是,對方丟棄你的手機,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5樓:行走

首先,這裡不可能觸犯刑事犯罪,侵占罪是以據為己有為目的,而本案對方並不具有該目的。你與對方的法律關係係屬無因管理,無因管理人故意重大過失造成你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樓:律途笑笑生

侵占罪,屬於自訴案件,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公安是不會給你立案的。但是對方拿著你的手機向你索要高額錢財的話,有可能觸犯敲詐勒索罪,所以你要去派出所報案,最佳應該是敲詐勒索

7樓:魏燦燦lawyer

對方的行為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已經涉嫌非法侵占罪,情節輕微的話,公安機關也可以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他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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