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同居結婚後同居有什麼區別?

時間 2021-05-06 01:42:36

1樓:

首先任何乙個人,只要不在乎道德法律等外界因素,理論上有做任何事的自由,但是評價一件事時使用的標準,肯定是法律法規的標準或者社會一般標準,絕對不可能使用當事人的個人標準。

從法律層面來說,只要能夠舉證確實有過同居史或者性行為,就會被視為夫妻了,是可以繼承財產的。

未婚同居在法律上叫做事實婚姻,領證同居在法律上叫做法律婚姻,下面列舉一下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條禁止的婚姻行為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行為主要有:

1.與這個回答無關又太長就不列舉了。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因此,無論沒有領結婚證的人以夫妻關係同居或發生性行為(有金錢交易除外)的藉口是試婚需要還是個人慾望,從法律層面來說這種行為就是事實婚姻,客觀事實是不會因個人意志而轉移的,2023年有兩個法院的判例印證了這一觀點。

第乙個是乙個男的和乙個女的領了證,但是也和另外5個女的同居過,有不止乙個同居物件生了孩子,然後男的去世了,分割財產的時候,財產就全判給了第乙個同居但是沒領證的女的,領了結婚證的都沒有分到財產。

第二個是一男的和領證原配生乙個孩子,婚內和另乙個人未領證同居,後來男的出意外去世了,但是領證原配的孩子經過親子鑑定不是男的親生的,所以法院判決領了結婚證的無財產繼承權,沒領證同居的有財產繼承權。

所以,有同居史即相當於有過事實婚姻,沒同居史但是發生過性行為,就是有過處於異地戀狀態的事實婚姻(和軍婚有相似性,雖然不經常在一起但也是夫妻),二者都是結過婚了。

打個比方,男女都一樣的比作一雙筷子乙個碗,發生過一次性行為就好比是曾經有乙個人用這個碗筷吃過一次飯,並且吃飯的時候還邊吃飯邊往上面吐濃痰,和不同人發生關係就相當於不同的人往上面吐過痰。

不介意別人吐過痰的碗筷洗洗就拿來自己用的,無論是因為那碗筷非常精緻,還是用那碗筷吃飯附送別墅一套,那都是個人選擇了。

總結一下,未同居發生關係同居發生關係和領證發生關係都相當於結了婚,三者之間的唯一差別,就是領證婚姻在法律層面比未領證婚姻多了撫養幫助的義務,如果不互相幫助救助 ,甚至有可能要負刑事責任。

2樓:大馬蘭刀

說句你們不愛聽的

先說好定義,婚前同居是指近期或根本沒有結婚打算情況下的同居。如果是已經雙方家長確認就是要結婚,就差領證辦婚禮了,這種情況下再同居,那應該算婚後同居。

然後言簡意賅說我的意見

前者是兩個男女湊不要臉各取所需,後者是合法夫妻過日子

3樓:變形鋼筋

心理學研究發現

同居與離婚正相關同居的人婚後更容易離婚曾與乙個以上的伴侶同居過更容易離婚

但如果是訂婚後同居則此效應消失

4樓:民工民工

最近才和男朋友領證,覺得沒有什麼區別。前段時間看到乙個說法,生了孩子才是真正進入婚姻生活,現在覺得這個說法很有道理,但是我現在覺得婚前同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5樓:Cathy

個人認為,婚前同居反而更考驗感情。

不同習慣的兩個人進行全方位的磨合,不亞於重新談一次戀愛的難度。

婚前同居:磨合不好,容易衝動吵架,甚至可能分手。但是這種矛盾,如果彼此願意解決,一定是帶著和對方一起走下去的心態去解決的。

婚後同居:婚後再磨合,離婚成本更高,不容易分開。

6樓:濯濯

婚前同居其實感覺利大於弊吧。

舉例,你能不能忍受你未來老公每天不洗襪子?你能不能忍受未來老公每天不洗腳?你能不能忍受你未來老公睡覺打呼嚕磨牙?

你能不能忍受你未來媳婦每天卸妝以後的臉?你倆誰交房租?在家怎麼吃飯?

你吃甜的還是鹹的,他吃酸的還是辣的?這些很多問題都要調和。

很多人結了婚以後才知道,原來自己媳婦卸了妝以後連眉毛都沒了,還一臉痘痘,當初覺得她好看和她結的婚,原來都是化妝畫的?自己老公每天晚上回來就往電視前一坐,葛優癱了,平時在丈母娘家裡搶著做家務的好男人呢?去哪了?

許多事情都是需要在結婚前磨合的,如果決定好要結婚,那不如先一起住一段時間體會一下對方的生活習慣到底能不能接受,對方的方方面面是不是能如你的意。不是有人開玩笑說新婚夫妻度完蜜月下了飛機就去民政局辦離婚的嗎?蜜月還是出去玩,那生活中的柴公尺油鹽醬醋茶呢?

負擔不是就更大了嗎?

沒結婚的想法就同居還是不太提倡,第一,啪啪啪的時候男方萬一要求不帶tt咋辦?第二,男性比較容易安於現狀,能不結婚不負責任地同居,那不如就這麼過下去得了唄?幹啥要結婚呢?

然後結婚這個事啊,就越走越遠咯。

7樓:小吉

婚前同居,雙方盡量展示最好的一面,生活習慣,性格,好聽的言語是少不了;婚後同居,合法了,不好的衛生習慣來了,大男人大女人主義發作了,說話不那麼遷就,溫柔,動不動就吵架了。

8樓:慎獨

瀉藥。婚前同居有利有弊。

利:可以提前深刻地了解你的男朋友,他的生活習性,處事風格,管中窺豹你可以決定能不能跟這個人過一輩子。

弊:同居後大小不合適,能不能冷靜分手,能不能回到自己正場的生活。可能存在的流言蜚語。注意避孕。

一般來說,男的對同居很樂意,如果不是決定要結婚了,他會越來越不想結婚,畢竟未婚就可以享受著已婚的待遇。

女的同居後,只要這男的不太糟,可能會越陷越深,可能不夠合適也會認準談下去。容易失去理智。也會比較被動。

還是不太建議婚前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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