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殼公寓,房東強行驅趕租戶算合法嗎?蛋殼公寓跑路造成目前租戶與房東的矛盾沒有構成違法嗎?

時間 2021-05-30 00:23:47

1樓:格溫

強行驅趕不合法,現有街道解釋口徑如下:

房東沒有收到蛋殼的租金,可以驅趕租客嗎?

蛋殼目前沒有被立案調查,因此還未涉及違法。

2樓:喜歡靜靜

目前,網上是公說公有禮,婆說婆有禮,有置身其中的,有隔岸觀火的,客觀的說具體看合同內容,不負責任的說就是應該怎麼怎麼的,我不是蛋殼公寓的,我是其他類似跑路事件的,說實在的,也是事情發生後自己才棒著合同好好讀一下,自己也趨向於協商,但此類事情發生後,雙方受害者都想損失少些,通情達理的也就協商通了,不通情的就會拿網上律師說了,我應該住著,你應該找中介,這樣的結果只會讓房東原本的同情沒了,就拿我的乙個租客來說,交錢的時候那怕問下這個公司在哪兒,也不會被騙,居然沒看是否有授權,錢也交給個人,沒要收據,我還要為這種智商買單,因為當時我房子裝修,就沒簽過授權,誰能想到還有人租?但租客從不認為自己有錯,認為他是受害者,若不是看他交了一大筆錢的話,我也據理力爭,我也是受害者,我的損失也不小,可爭這些也沒用,我只是不想再讓他雪上加霜,都是可恨的中介公司造成的,為什麼倆受害者在互掐!造成這種局面的公司為什麼不算違法,管他法人換不換,當時誰總管誰負責,跑到天涯海角也應該抓回來問問,個人財產罰沒,看他還動這樣的壞心思!

3樓:貓爸一一

首先宣告,我不是蛋殼事件的受害人,我也沒看過蛋殼的合同。但我是前面爆雷的類似長租平台的受害房東,也因此諮詢了所在省頂尖律所的律師,同時在處理過程中和當地公檢法都打過交道。

假設長租公寓爆雷的合同都是類似套路的話,那麼當房東和平台已合法解約,那房東驅趕租戶從法理上就不違法。但實際操作中因為涉及群體穩定事件,當地公檢法會適當向租客權益傾斜一點,具體怎樣看當地公檢法實際政策,當然也可能完全不管(比如我當時的群裡就有直接被趕出去的租客報警,JC說房東沒問題的。但我自己去法院起訴的時候,法院說訴狀沒問題但是還是建議走調解,說涉及群體穩定事件要等上面政策才給立案)。

並且以我的經驗看,如果房東是願意協商承擔一點而不是直接採取暴力驅趕措施的話,當地公檢法會支援房東這邊。(最後我就是這樣解決的)

以上僅是從我當時的解決過程得來的經驗,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不同合同都會有不同。但如果房東僅僅和平台有租賃關係,而房客又僅僅和平台有租賃關係的話,基本法理是一樣的,也就是上面我說的這樣。我知道這對租客很不公平,但沒辦法,如果真正該負責的不負責的話(作惡的平台,背後的ZF監管),剩下的只能是受害者互撕,而這其中租客一定是最弱勢的。

看到一群普法人士在說趕人不合法的,核心要點就在於房東和平台之間的合同往往帶著委託二字,於是就揪著這點說房東和平台是委託關係。其實沒用的,前面多個平台爆雷早有很多判決,都是認定租賃關係。而租賃關係就是當平台違約,房東合法解約後,就有權收房,租客和房東沒有任何法律關係,等於是陌生人住著房東的房子。

這個時候租客的損失只能向和租客有法律關係的平台追討,而和房東沒任何關係。

法院看合同關係是看內容而不是看標題,就算標題是買賣合同又怎樣呢?求所謂的普法人士別再害人了,在平台吐不出錢,ZF又不兜底盡責的情況下,租客最好的出路就是和房東好好協商,能少承擔點是一點,房東願意承擔真的是好心而不是義務。真鬧僵了被硬趕出來了沒人會幫你們的,普法人士們可不會幫你們出頭打官司。

蛋殼公寓真靠譜麼?有住過蛋殼公寓的嗎?求解?

劉恩奇 最近已經暴雷了 之前因為直覺勸同學盡量租房不要碰這些,但沒用一看到房子就走不動道 宜家北歐風,乾淨明亮的牆壁,不用操心網費賬戶,不用和房東砍價很省心,很舒服 自如蛋殼這一類確實把年輕人的心理抓的明明白白但不成立就是不成立,沒有僥倖心理 很久以前在知乎看到的圖,用在這裡也合適 長點心吧 方糖 ...

租戶為什麼要找蛋殼這樣的公寓租房子?

下一鍋餃子 長租公寓有獨特的優勢,對房東來說少了後續的管理成本所謂的裝修 配套服務等等,確實省事省心 當然這部分成本沒有消失,而是轉嫁到消費者的頭上還有公司和平台的運營也需要盈利來維持,羊毛出在羊身上所以這個模式確實有一定的市場 可規模和發展速度遠遠滿足不了眾多資本的胃口所以自然而然的變成了燒錢大戰...

你認為蛋殼公寓靠譜嗎?

微微赫本設計 此模式是為了迎合市場,設計理念和風格混亂,沒有嚴格的合同和制度完善,租房人和房東均為此模式的受害者那就是商人的一場遊戲! 無言的沉默demoyang 怎麼說呢,我在武漢蛋殼公寓上租了2年多的房子了 其實蛋殼的房子比自己在58同城上找的房子要偏貴!好處就是設施很完善,有問題反饋了第二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