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過去幾年一直不出撫養費,現在卻要求看孩子,我該讓他看麼?

時間 2021-05-29 23:33:27

1樓:一號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撫養費不是探望權的前提,無權剝奪前夫的探望權,對於前夫不給撫養費的情況可以就撫養費向法院起訴。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2樓:公尺素文

我先從孩子的角度來談談我的看法: 你家的孩子是女兒,你肯定希望女兒的未來是健康幸福的,對吧? 這其中的健康指的是身心健康。

女兒一定要富(父)養,若女兒從小沒有來自父親的關愛,那麼成年後她一定會在戀愛和婚姻上有重重困難,這難道是作為媽媽你想見到的嗎???

至於撫養費,你也說了他當時欠債很多,也是基於那些原因,所以也同意了不負擔生活費,而放棄女兒的探視權。 但是很多事情是此一時彼一時的,他能夠再來看女兒,說明他對女兒是有很深的父愛的。 也許他當時賭口氣等他經濟條件改善了再來看女兒,或許當時就是這個想法。

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定理,人類最基層的滿足是生活基本需要,當最底層的需求滿足後,就會有精神上的要求,這是乙個人性的遞進過程。

或許從媽媽你的角度,覺得他是不負責任,但是從你前夫的角度,或許他也有自己的理由和苦衷呢?

只是,在見孩子前,你先要和孩子爸爸溝通一下,他是準備怎麼見女兒的方式,若只是見一次面,然後再也不出現了,那麼這個見面倒是要慎重的。 若他能定期來看望女兒,那倒是對女兒的成長是有益的。

個人意見供參考。

3樓:lindafire

你前夫有沒再婚,再婚後,有沒再育其他子女?偶爾看看沒什麼,也不能一輩子不見面,孩子還是總和你在一起的唄,我的情況是離婚協議對方起草的,所以我沒有撫養費問題,最近也是想看孩子,對方也提到錢的問題,但是當年協議他家起草的,什麼都是他家說了算的,我沒有任何權益,所以我回答他將來我的財產繼承權都歸孩子,因為我本人沒有再婚再育,目前還沒有見到孩子,對方要求我定時看孩子,因為是兩個城市跑,就算挨著的兩個城市,說實話,也是挺麻煩的,我說我會盡量多看孩子,但是後來他家沒信兒了,想必也是想斷的徹底吧,但他家聰明的地方在於,想要錢,但卻避重就輕,出爾反爾,自己寫的離婚協議,卻自己說了不算,不想再糾纏,現在我最後就是告訴他們,看孩子也不是壞事,省的別人管孩子叫缺爹少娘的,影響心理健康,有本事可以再找乙個,看看人家會不會視如己出,會不會把自己財產都留給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

對方一直不支付孩子撫養費,可以和他打官司嗎?

歐嘉敏律師 可以的!如果你們是訴訟離婚法院已經判決一方支付撫養費的,則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你們是協議離婚的,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然後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

夫妻離婚10年了,男方一直沒有給過撫養費,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涓涓細流 看離婚協議約定以及孩子現在的年齡。如果約定不給撫養費,那就不好主張,除非符合法定的幾個條件 重病失業等導致經濟狀況惡化 如果孩子現在還未成年,離婚協議又約定給撫養費,則可以主張。如果孩子現在已經成年,能否主張過去的撫養費有爭議,我個人認為可以主張。 離婚大律師趙麗 按照您所描述的情況,若離...

離婚8年,撫養費一直沒有給,小孩十一歲了,該怎麼辦?

Danic 如果當初是協議離婚,因為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比如男方不按協議給撫養費,那需要拿著離婚協議書去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支付相應的撫養費。判決生效後,男方還不支付判決書上判決的撫養費,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是起訴離婚。在法院調解離婚時,原被告雙方還是要簽訂調解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