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乙個人在瘸子面前跛行,他到底是故意取笑殘疾人,還是為了讓殘疾人感到平等,感到與別人沒有不同?

時間 2021-05-29 23:08:03

1樓:李虹

不要作誅心之論,除非他還顯露出其他證據,比如嘲笑,辱罵,誇張表演等等。因為確實有些病會有「間歇性跛行」的症狀,就是原來正常,忽然就跛行了,歇一會就又好了。不管是不是,其實都無視就好了。

2樓:「已登出」

你好題主,請問你是遇見了這樣的問題嗎?

如果在乙個常人的角度看來,這是一種取笑的行為。我們大部分人,生來就是雙腳落地,直立行走,跛腳的人,因為身體殘缺,故走路會一瘸一拐。

客觀的來講,跛腳的走姿是有缺陷的,作為乙個正常人,我相信他不會故意在跛腳者面前扯開兩條腿飛快的跑,以證明自己腿腳比別人要好,你要知道,這種人在路上,會被大家舉起拳頭打死的。

但是故意放慢腳步,學起跛腳者的樣子,至少在我看來,這是一種取笑的行為。因為在邏輯上,正常人完全沒必要學習殘疾者的樣子以讓他感到平等,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我正常的走路,並在一定程度上照顧跛腳者的感受。這樣既得體,又不失對一位殘疾人士的尊重。

殘疾人是很缺少關愛的群體,大部分人一定不會做出這樣的惡行。

題主切莫放心上,安然處之便是。

3樓:

首先做好自己,然後才有平等。有人為老人讓座,有人為女士擋門,有人為小朋友下蹲,有人做任何他們認為別人需要他們做的事情。這種共情能力應該被提倡,但是過猶不及。

有些約定俗成講求尊老愛幼,有些又要求一視同仁。只有在特殊場合才需要通過模仿達到平等或實現同情的目的。比如有小孩因為頭部創傷被同學嘲笑,他父親也做同樣的傷疤以示支援。

這種情況,只有在弱勢的一樣希望得到更多同類支援的情況下適用。絕大多數時候的平等都是為了幫助相對弱勢的一方更方便地做事或交流。是幫助,而並不是模仿。

4樓:嘚吧嘚的小崔

其實問題的核心不是那個人出於什麼動機而是你怎麼看待外界,外界的回應友善的奇葩的不友好的,不被那些眼光所左右。你就是你,那個獨特的你!

5樓:可不咋的

你說的那個人是小孩子嗎?

如果是,原諒他年幼無知。

如果不是,遠離他。

平等,應該體現在正視。

寬容和善良,無非是求同存異,理解存在即合理。

缺陷就是缺陷,不是裝出來的,不需要陪我們「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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