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在病人全麻診療後(病人只同意局麻),未經病人同意,將樣本送第三方檢測合法嗎

時間 2021-05-05 22:17:56

1樓:哩哩哩利利

按照題主的思想

那種意外受傷,到醫院已經昏迷不醒的三無病人醫院就不應該救了?

事實上是,這種情況應由接診醫生簽名+上級醫生簽名+醫務處蓋章……另外,不是很能懂這個修改問題的意思

2樓:「已登出」

你沒有提到的一點,就是你在手術前是否簽了授權委託。意思就是在你麻醉期間,或者無法行使正常民事權利的期間,委託你的家人作出決定。如果你籤了授權委託,醫院的這個行為沒有任何問題,因為你的受委託人,也就是你母親在知情同意上簽字了。

3樓:Via Farrel

你這個情況,全麻在台上是不具有行為能力的,因此在簽署了委託書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近親屬做出決策是完全合理合法合規的,告不贏。

To醫生: 本中送檢的應當是灌洗液的病原學二代測序。雖然提倡盡快送檢,但是取樣後2-4小時內再送完全可以。

另外本來就要送灌洗液的其他檢驗,留取灌洗液送二代測序並不需要額外取樣。所以以後碰到年輕人或者自己主意比較大的患者,完全可以先留取足夠的灌洗液,等做完氣管鏡麻醉醒了以後再問患者本人。畢竟現在三方的服務都不錯,非上班時間很多也能送,就是不趕趟的話要晚一天出報告。

4樓:喜樂少女

全麻之後,你連呼吸都需要氧氣罩或者喉管,時間久點排尿都得插尿管,我並不認為你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至於半小時就醒來這種說法吧,人體的心肺功能是很重要的,如果真的有問題,你覺得你的身體經得住半個小時的耽擱麼

5樓:清清清

先別急著嘲諷。

有問題很正常。問清楚就好。

高讚已經說明了合法了。我就不多廢話了。我來分享乙個衛生法裡經典案例。

一女的難產,男朋友陪同,需要刨腹產,不然有生命危險。

需要男朋友簽字,男的就不同意剖腹,承擔所有後果。最後女的死了。

醫院有沒有責任?

沒有。我說完了。這是真實案例。

6樓:風徽

「第一,裡面有受檢者,也就是我的名字,單據是要求受檢者知情同意的

第二,簽名欄要求寫受檢者或者監護人的簽名;一來沒有我的簽名,二來籤的名字是我媽。」

最後一句沒明白,都說是或了,又不是與。

7樓:啦啊瓜瓜

這個不合理的地方,我反覆看了,只覺得可能是支付寶付到某個人賬戶,如果支付寶是付到了醫院的賬戶,也就是無話可說的

其他答主已經明確了,你術中的突發情況,親屬使用了同意權,並且按照醫院的規章制度,也是符合流程的。

如果支付寶付到了醫院賬戶,也是符合流程的

不過提問者非要強調是支付寶付款就有點奇怪了,難道用現金?

如果說是付到了個人賬戶,可能其他答主也會跟你一起質疑醫生了

8樓:

花費9000+3500=12500,如果結果正常沒問題,真的很好很好的結果了。萬一結果出問題,就不是乙個12500能解決的了。

真的,我多希望家裡人花12500查出結果是沒問題!

9樓:牧童

先不要糾結這三千五,你做的這個檢查我只能說一般情況下醫生也不願意做。能做這個檢查的儀器非常貴,耗材非常貴,人員培訓非常麻煩。所以,如果沒到不得不做的程度,醫生也懶得搞這些本院做不了得送去外院的檢查。

這個檢查一般情況下用於比較嚴重和比較罕見的疾病,無論是哪一種,這3500都是連毛毛雨都算不上。建議先等檢查結果。我倒是希望醫生是為了錢給你做這個檢查,這樣的話,即使醫生背黑鍋,起碼乙個人的健康保住了。

一般情況下,即使我們背點不嚴重的黑鍋,只要能換來病人的健康,也是可以接受的

10樓:起名犯難

你媽不是你的監護人?你麻醉了當然是監護人簽字了,簽字有效。怕疼所以上了全麻?這意思不就是你要求的麼。

我就不知道你在想什麼?覺得醫生騙你錢?醫生也是人,不可能完全預判病情,手術或檢查有些意外情況很正常。

例如我以前住院做手術,術前醫生就說了幾種情況,情況好就用微創手術,不行的話只能開大刀口了,最後還是一道長刀口。

11樓:公尺納婁舍

如果你是成年的話,即便你媽代你簽字,那肯定入院時有簽過授權書,即你同意授權你媽作為你病情的告知者,參與你的醫療決策;你媽同意接受你的授權,參與你的醫療決策。信不過你媽的話,覺得你媽可能會做出不理智決定的話,當初不要授權給她。如果醫生沒讓你簽過這張授權的話,那你媽的簽字無效,除非當時患者是處於搶救狀態。

但從你的描述來看,當時的情況並不是這樣。所以,我覺得你當初應該有簽過授權。在此,提醒大家,授權人可以簽字同意搶救,插管,切器官,放棄搶救,拔管,自動出院等等。

最後忠告,以後找物件結婚,重要的是,要找能放心讓對方簽字,在你能力受限時,能合理對你身體、財產、親屬做出合理安排的人。如果有這麼乙個人,和你之間有這種相互信任的話,那恭喜你,找到共度一生的人了~

12樓:我是小杜哥

同志們,題主的意思應該是認為收取費用的方式讓人疑惑,覺得有問題,從而想找找這其中的錯誤。

重點不是費用金額,也不是為什麼讓家屬簽字。

重點是為什麼要單獨收取這麼多現金。覺得不合理,從而想要維權,

兩種可能性

第一,不是必須檢查,醫生故意開了想掙錢。

第二,必須檢查,醫生為了方便患者,選擇了當時最為簡單的方式,直接取樣送檢。

送檢又分兩種情況,因為無法判斷醫生當時和你母親口頭說了些什麼,而且答主沒有說第三方是公立醫院還是私人機構,所以無法判斷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醫生是讓他們去私人機構花現金。如果是這種情況,我建議你維權到底。除非真的是為了病人方便的好醫生,可以讓壞醫生無所遁形。

第二種情況,樣本交給更好的三甲醫院或者公立醫院。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真的感謝這個醫生了。人家方便了你,讓你少受罪,反而還被想要維權,唉,醫生不好當呀。

怪不得現在大部分醫生都不敢伸出援助之手,好人難做。怪不得現在住院做個手術條條款款這麼多。

13樓:DreamItPossible

摸著良心實話實說,如果這個外送是免費的,還有這些么蛾子嗎?歸根到底還不是在糾結3500,嘴上說不在意,其實就是因為這3500不能報銷,然後從簽字授權有沒有漏洞這邊找補一下心理平衡,如果真有漏洞,還能順便把經濟損失連本帶利找回來。

心得:術前談話需要再多談一條:術中有問題找你媽溝通簽字行不行?(必須錄音。)

這麼幹不是怕輸官司,而是沒完沒了的糾纏影響我加班辦出院

14樓:隨意吐槽

照道理這個事先應該都有簽字,沒有啥爭議點的。

不過按你描述,自費幾千元的專案手術前竟然不露口風,送外面實驗室這行為我看著不怎麼對勁,用再多詞彙表達這麼做是好意,是專業行為,也是有點藉著專業門檻忽悠人。

前提是題主沒撒謊,醫生只提過要取樣,沒說過有送外面實驗室需要自費幾千元,然後題主的媽媽是直接轉賬給實驗室還是什麼渠道?這個支付方式對不對那些專家怎麼沒見回答的

15樓:公尺飯團

就我乙個學渣實習醫學生淺薄的經驗來看,你這個事醫院的做法合法,但你個人可能有點麻煩了。

入院時不會讓你乙個人進去的,至少有乙個能對你負責的陪護,手術期間必須在手術室外陪著以防特殊情況,在你全麻時他們籤的字是有效的。

另外,我們在醫院裡通常都是固定流程的檢查,不走尋常路一般說明事情不簡單,我在門診乙個月就遇著乙個走完流程又加專案的,人早就轉省會醫院去了。

建議吃點好的,整理一下心情,調整好心態再去看看自己的檢測報告。

16樓:大王叫我來尋膳

維權意識真強,你媽籤的知情同意書,你都能不認可。

下次萬一要去醫院檢查住院,別告訴醫院您有家屬,醫生一定會如你所願,一切都在你清醒的時候告訴你,反正反覆檢測、收費、受苦都是你,醫生大不了受累反覆操作就是。

不要一聽說第三方檢測、術中收費、自費就一定是在坑錢,醫院也不差你那三五千的。

17樓:守護

你的先找醫生了解下樣本第三方送檢是檢測什麼?是什麼症狀讓醫生要去送檢的!可以將醫生的依據及猜測發出來,希望3500是打水漂的,最終檢測沒問題!

18樓:鄙姓馬字走田

首先,本人非醫鬧,在住院一天半內花費9k在各種檢查上,我之前也隻字不提。

還有憑我微薄的住院經歷一天半花費9k我很想知道你檢查了啥注意這3500你提了不止乙隻字不能算在9k內。

19樓:Ethan醫路艱辛

所以到底是只同意局麻,還是你主動要求全麻?連題目跟內容都有明顯的矛盾。

另,綠色框內的內容,說明醫生事先跟你說了要取樣本送檢,你同意了。事後又說未徵得你的同意,所以這些前後矛盾到底該怎麼解xi釋

如果你覺得這3500塊花的憋屈,你可以去法院告你母親:擅自決定花錢給你做檢查。

PS:建議題主關心一下檢查結果,萬一呢

20樓:沃景明

病人只同意做局麻,因為怕疼選擇全麻,兩句話都是你說的,哪個是真實的呀?

易患矛盾大多是因為資訊不對等導致的信任缺失,一旦對醫生的信任缺失了,他說啥你都會覺得是在忽悠你,所以換個人問問就知道了呀。建議你這次病好了之後(不等到那時候也行),重新換一家醫院,掛個你覺得靠譜的醫生的號諮詢一下本次的診療措施有沒有問題,以及你糾結的外送檢測是不是有必要的(對確診你的疾病),檢測機構是不是權威的,這樣就能解決你的疑惑了。

21樓:蠻豆豆

全麻狀態是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此時的醫療選擇由近親屬決定是合法的,除非題主在麻醉前明確提出,不授權任何人進行醫療決定,只能由自己進行。當然,因為該檢查中存在送檢的可能,醫方在檢查前如果未告知送檢的可能,那麼,一定程度上存在侵犯知情權。

22樓:小王醫生

看到題主的情況,醫院合理合情合法,你鬧也沒用,你主要的心理問題是現在診斷不明然後花了九千多塊錢,另外還花了3000多無法報銷的檢測費。

23樓:line

合法合規。全麻下不具有你說的所謂民事行為能力,你當時屬於無行為能力人,由監護人代為決定。你要吵應該去吵你媽媽,怎麼這麼關心你為了你這麼捨得花錢

24樓:奏響牧歌

我感覺沒什麼問題

第一,全麻剛醒之後也不是說就有行為能力了,也是需要一段時間的,因人而異,跟直系家屬溝通沒什麼問題

換句話說,要是你自己拒絕了檢查,回頭倒打一耙,說自己麻醉沒完全醒,暈暈乎乎的,醫生怎麼辦

第二,的確是有些檢查是要第三方的

你所質疑的無非是檢查是否合理,有沒有亂收費,要是跟醫生溝通了還是不滿意,那建議你投訴或者找律師

25樓:鬼箭羽

通篇看下來,我感覺就是:題主應該是個心高氣傲的中二,哦不,大二少年,平時主見很大,但這一次的就診卻發現你還是那個從前那個少年沒有一絲絲改變,關鍵時刻還是得爹媽掏錢做主,這就完全打擊了題主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所以覺得不爽過來吐槽。

26樓:

下次建議直接開鬧

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竟然還能懷疑醫院……那還有啥可說的?

人家好心好意解釋一長串,結果你根本聽不進去。

我算知道為啥手術知情同意書那麼長一大頁了,好傢伙,感情得出一本書才能看懂?

醫院裡面各種條條規規煩死了,解釋來解釋去,解釋半天,好說歹說,什麼知情同意書一大堆。為啥?還不就是因為有你們這種人。而且,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的,竟然還想鬧……我佛了

加油,題主,鬧吧

別來我醫院就行了

大醫院醫生每個病人大概只看幾分鐘,真的能對每個病人負責嗎?

在香港看過一次私人醫院,服務熱情周到,看病加科普知識用了半小時,收費700港幣。對了,結論是回家觀察乙個月再來,什麼藥都沒有開。 ssxisfly 第一,資料比較全的話,基本20秒就有初步判斷了,再加上開單子,簡單解釋,2分鐘足夠了,反過來說我要是真表情嚴肅的折騰你半天 我希望你能有個心理準備 第二...

若規定病人在醫院救治無效死亡後,醫療費用由醫院承擔大部分,會有什麼利弊?

李香蘭蘭蘭 沒有利,只有弊。因為這樣醫院就會選擇性收入病人,並且大幅提價來平衡病人減少的收支平衡。然後,致命的病有的救變得沒人敢救,不用救的病醫院都去搶。你說呢? 多大個事兒啊,把題主給我找出來,然後實名通報全國醫院,這哥們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想住院概不收入,有這種想法的全國醫院建立黑名單,來了愛莫能助...

你在醫院時,病人說過哪些讓你震驚的台詞?

牙齒齲壞了,去看牙醫的時候,醫生說話特直,說你這牙齒怎麼爛了這麼大的洞,沒見過這樣的,一會又說你這智齒也拔了吧,沒啥用不說還長斜了 我躺在那裡瑟瑟發抖 一產婦,生完孩子我送她回病房。一出來就問我胎盤能不能帶走。問她為什麼要帶走啊,她說人家說那個有營養。難不成你還想燉湯喝? 15年暑假,我爸出了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