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規定病人在醫院救治無效死亡後,醫療費用由醫院承擔大部分,會有什麼利弊?

時間 2021-06-04 18:48:14

1樓:李香蘭蘭蘭

沒有利,只有弊。

因為這樣醫院就會選擇性收入病人,並且大幅提價來平衡病人減少的收支平衡。

然後,致命的病有的救變得沒人敢救,

不用救的病醫院都去搶。

你說呢?

2樓:

多大個事兒啊,把題主給我找出來,然後實名通報全國醫院,這哥們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想住院概不收入,有這種想法的全國醫院建立黑名單,來了愛莫能助,愛去哪治去哪治,請大家暢想其後果和好處,OK?我想最大的好處是極大的提高中國平均智商水平。

3樓:貓咪

感覺題主腦子那啥,呵呵!

我不是醫生,我懷孕檢查,生孩子以後,孩子生病,讓我明白乙個道理,千萬不能讓孩子學醫啊。

因為太累了,要是我的女兒我會很心疼的!

不管哪次去,診室都是烏壓壓一群人,空氣都稀薄,那麼多人,那麼短的時間你要一下確定病人的問題,開對合適藥品,有的病人還要綜合以往病症,好廢腦子和體力的,這只是其一,醫生就意味著夜班,加班,各種假期打折。

太辛苦了,真不是人幹的。

還會有題主這樣的人,更不能幹了

4樓:王立軍

三句話1. 沒好處

2. 你說的問題都是你國的問題,不是這個星球上普遍存在的3. 醫生閒得蛋疼也不會沒事騙你錢

舉報+遮蔽不謝

5樓:陳鐳

前面的匿名使用者題主xx有問題,倒是覺得衛生部的xx有問題,題主只是乙個體思考,提出的還只是經濟責任,衛生部的死亡控制率是直接戕害人命,所以說是衛生部的xx很有問題。

在金融業,監管雖然也有xx問題,但有個標準還是對的:盡職免責。

金融業是高風險行業,如果出風險都用賠來解決,那恐怕沒有人會做金融業了,一筆貸款少則幾百萬,多則幾千萬,甚至上億,這怎麼賠,搭上前三代和後三代也賠不起啊。

而眼下醫療問題,錯綜複雜,從體系上來講,我來看是要解構重構,而不是修補的概念,但是鑑於衛生部的xx有限,怕是沒有這個能力來做這件事。從醫院來講,對部室和醫生的考核指標也要好好反省,不是我小瞧醫院和醫生,醫院裡雖然集合高xx的人,但其實和農民差不多,無非醫院分為責任田和自留地兩塊:責任田是部室,有各種耕種指標;自留地是開藥和檢查費,改善生活。

所以我和我周邊醫生朋友說,別看你們xx高,學歷高,其實就是在醫院裡的農民。

6樓:

為什麼不把醫院全拆了?

1.一勞永逸解決醫療糾紛問題

2.從社會角度來看,人只要生病,就是社會整體受損,把社保醫療費用放在預防疾病健身如何保持健康的補貼上,對整個社會更有好處。

題主還有什麼別的要問的嗎?

7樓:狗蛋er

→_→圖樣圖森破

對於此類醫療糾紛,綜治辦,衛計委,司法部,中醫藥管理局,保監會出台了一項政策,叫做醫療強制險,現在已經在全國層面上開展推廣工作。

這項政策要求一定規模的醫院,參照相關規定,加入到醫療強制險體系中來。有醫療糾紛,首先進行責任鑑定,然後進行調解,一般費用由保險公司出,確為重大過失導致醫療責任事故的,那醫院有錯在先在哪個國家都跑不了賠償的。

現在全國面上天津做的不錯,山東面上萊蕪,煙台不錯,都有自己的經驗辦法。

→_→雖然說拋開實際光幻想沒啥不好,可我實在是覺得前面幾位一味抱怨現實有點不對,既然是幻想你們就拿出點有水平的來。

一味攻擊現實,那叫中二病,得治。

8樓:

那就暢想唄——「我爹100歲現在快死了,趕緊送醫院!再住50年!」

不知道什麼造成題主能問出這樣的問題,希望是嗑藥了,這樣尚有挽回餘地。

我現在在想如果醫院能針對無良患者建立聯網黑名單該多好,請大家暢想其後果和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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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白的小豆芽 具體賠償多少錢,建議諮詢律師,但是醫院需不需要賠償,我覺得醫院不會賠償,賠償者應該是打人的那一方。醫院是人員密集場所,醫護人員的精力都集中在疾病的診療工作中,一旦發生這種突發事件,醫務人員只要按照程式處理,基本都沒有什麼責任。比如出現上述問題,醫務人員可以調解,雙方不同意調解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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