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單方面提出離婚,女方不同意的情況下,怎麼成功離婚?

時間 2021-05-12 03:22:03

1樓:徵和律師事務所

女方不同意,那麼只能起訴。反過來也一樣。

男方起訴離婚的權利,在特殊情況下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女方生產後1年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女方流暢後半年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女方如果是軍人,男方的起訴也有限制。

如果沒有上述限制。男方就可以自由的起訴。因為婚姻法的原則就是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了離婚自由。一次不離婚,再起訴一次,總之最後可以離掉。

特別強調一下湖北:

湖北法院對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的做法,通常都是第一次起訴不判離婚。(不論是否具有婚姻法規定的應當判決離婚的事由,一概在所不問。)

等6個月後,再起訴一次,第二次起訴基本上都判離婚。

2樓:資深減肥妹紙

你好,我21歲跟他相親,跟了他七年,生了兩胎,結婚證辦了還沒辦酒席,還有十萬禮錢沒拿,我知道他有小三找不到證據,而且我和他共同做了兩名合會,最後被我婆婆標了10萬左右做生意,我苦於證據證明這一半的會錢是由我的工資交的,我在他家青春耗了六七年,我想問這種情況下如果打官司我有機會拿到屬於我的那份會錢,禮錢和青春費嗎,

3樓:位巖律師

如果女方堅決不同意的情況下,只能通過單方起訴的方式離婚了,但是可能需要不止一次的起訴,一般第一次起訴不會判決離婚。同時你還要注意收集固定你們感情破裂的相關證據,可以幫助你們更好更快的離婚。

4樓:州馳律師

時間有限,我來給你歪幾句啊!

根據我們國家目前的法律來看離婚有兩種模式:

一種是平時說的協議離婚,也就是兩個人直接拿著結婚證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去辦理,拿離婚證。

這種一般是雙方都同意離婚且關於財產等都已經商量好了,才能去

分割線第二種就是訴訟離婚了,訴訟離婚的話,《婚姻法》有規定必須要經過法院調解。

法院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式,這也是離婚案件與其他一般民事案件在程式上的不同。調解的作用在於給夫妻雙方冷靜思考的時間,幫助他們化解矛盾,珍惜感情,維護家庭關係穩定。 經調解後,如果當事人一方堅決要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雙方均同意離婚而就子女問題和財產問題達不成一致,訴訟程式將繼續進行,人民法院將根據雙方當事人感情狀況依法判決離婚或判決不准離婚。

中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這個最牛,哈哈)

.我是分割線

而在實踐中,當事人一方想要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明力是較為困難的,因此第一次訴訟一般人民法院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當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第二次訴訟判決離婚的可能性相對較大。

儘管第一次起訴離婚成功率不大,但是還是要重視,也必須要認真行使訴訟權利、認真答辯,因為第一次的訴訟中查明的事實、證據,在第二次離婚訴訟中也將起到重要甚至關鍵作用,因此,絕對不能因為第一次起訴難以達到直接離婚的效果而輕視第一次訴訟。

祝:生活愉快

5樓:劉克濫 律師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決離婚依據的就是三十二條中規定的情形,如果沒有感情徹底破裂的證據,法院第一次是不會判決離婚的,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需要等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後再次起訴,第二次是否判決離婚要看具體情況,有些法院在當事人第二次訴訟離婚時還會判決不離婚,這就得第三次訴訟離婚,拖長訴訟時間。

6樓:方律師

第二次起訴的時候一般還要滿足分居滿一年才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然後離婚,沒啥具體理由的法院一般都會本著不拆一樁婚的心情判不離啊,為啥沒人提這點⊙▽⊙

7樓:

坦白講方法很多,只是能不能做的出來是另外一回事。

哄媳婦天天開心高興難,讓她天天討厭你相對還是容易些。關鍵看個人的道德和內心的承載力!

相比之下,訴訟可能是比較可行的辦法了吧(因為是由第三方判定的,省去了兩個人的爭執)

8樓:

離婚的實質要件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確認實質要件成立看以下四點:

1、看婚姻基礎。婚姻不單只是感情的交融,往往帶有濃郁的社會因素,如雙方的基本條件,文化層次,家庭背景等是否相當。雖然這些條件不是婚姻的絕對因素,但是乙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內容,往往有的男女青年因年輕,判斷事物的理性相對較弱,如果婚姻基礎出現了偏差,儘管婚前海誓山盟,婚後如果雙方的性格出現較大差異,又不能相互包容的話,很可能導致婚姻的破裂。

2、看婚後感情。婚後感情,作為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相互關切、忠誠、敬重、喜愛等狀況,是表現、反映婚姻質量高低的重要因素,是判斷感情破裂的重要方面。看婚後感情,首先看夫妻雙方是否互敬互愛、相互體貼關心、贍養扶助雙方的父母、對家庭是否有責任感、是否共同撫養子女照顧後代,遇事共同商量、家庭中講究民主平等。

另外,還要從當事人的思想品質、生活作風、性格習慣以及夫妻生活等方面綜合分析,從婚後感情發展的趨勢中來把握雙方的感情,即看過去,又立足現在,更看將來,這樣才能更好地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3、看離婚原因。離婚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在不同的婚姻中,其原因千差萬別,異常複雜。一般有幾種型別:

(1)雙方性格差異比較大,又不能相互包容,加之雙方家庭的某些干預,促成離婚;(2)一方品行問題,又累教不改,導致另一方失望;(3)由於經濟方面的原因造成雙方不能共度患難;(4)移情別戀第三者的原因,(5)夫妻長期性生活不協調的;(6)其它原因導致雙方離婚的。查明離婚的真正原因,對於準確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4、看有無和好的可能。夫妻感情並非一成不變。它可以由好變壞,也可以由壞變好。

矛盾雙方因為各種原因導致感情創傷,訴訟離婚,只要感情尚未真正破裂,通過利用助於感情恢復、癒合的各種因素,加上外面積極有效的工作,完全可使他們重歸於好。司法實踐中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就是乙個很好的說明。

以上四個方面相互聯絡,相互影響,構成乙個整體。只要夫妻雙方尚有和好的可能,調解和好,如果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就應及時判決離婚。比如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不願離婚,是為了判決不准離婚後,能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半年後自己又起訴離婚,為防止此種情況的發生,如果第一次訴訟法庭要判決不准離婚的話,可以認定夫妻財產的數額,從而防止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而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具體認定標準

《婚姻法》第32條第3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視為感情確已破裂,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9樓:韓麗律師

如果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願意離婚,在第一次起訴到法院以後,一般都不會判離,但是,在判決書發出後六個月以後,再次起訴離婚的,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關於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和子女問題,如果雙方能夠協商的成最後,協商不成,要求法院在解決婚姻關係時一起解決的,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解決。

如果女方單獨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女方立場很堅定,怎麼成功離婚?

李靜律師 首先,需要給自己信心,沒有離不掉的婚,只是結果滿不滿意和花費時間長短的區別而已。其次,男方不同意的情況女方只能起訴離婚,並且積極準備證據說服法官判決離婚,證據很重要,如果你委託了律師,你的律師會告訴你怎麼準備證據,如果沒有委託律師,建議你委託律師,在離婚 撫養權 夫妻財產分割 共同債務方面...

女方單方提出離婚可以嗎?

楊欣律師 離婚案件中最簡單的離婚方式就是雙方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就是和平分手,夫妻雙方對是否離婚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婚生子女如何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然後到民政局離婚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即可。如果擔心將來一方可能反悔,不履行離婚協議,那麼直接到法院申請調解離婚,也是非常便當的事。但是,如果單方面想...

女方可以單方面申請離婚嗎?

離婚律師張麗珍 中國法律保護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與離婚自由,故只要夫妻雙方任意一方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即可離婚。雙方經過協商,只要就離婚 財產 債務 子女撫養等條款達成一致的,可以簽署書面的離婚協議,持離婚協議前往雙方任何一方的戶籍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若雙方經過協商,未能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