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給前任一筆錢合適嗎?會是打擾嗎?

時間 2021-05-11 04:35:08

1樓:大明湖畔小渣渣

你既然想讓自己心安,你覺得給你會舒服點那你就給吧。

肯定會打擾到的,就算是個陌生人給我轉錢也是會驚動到我滴,更何況是我曾經愛過的前任。

不過打擾也只是短暫的,只要你沒有其他想法就好了。

女生的話如果也沒有其他想法也還好。如果有其實也會和你聊一下,或者會做出一些反應

就像問清楚緣由啊,最後她會再決定要不要這筆錢。

她不要自然會退給你。

她覺得這筆錢可以收,只要能確保這筆錢沒什麼問題,你以後也不會藉由這個錢,再去打擾她啊什麼的,估計也還是沒什麼問題的。

給唄。反正你也想。

2樓:藍色小藥丸

既然是前任,最好不要打錢。這不是打擾,這狀態,只會讓你們兩個關係越來越亂。分手後,你們從這段感情中走出來,你這會讓這段感情再起糾葛。

本來她已經忘記了生命中曾有過你,何必在讓她想起已經回不來的曾經呢。

任何糾葛,任何虧欠,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解決完,之後就再也不要有感情上的糾葛,你這是對她的不負責,對自己不負責,對她的家庭不負責,對自己的家庭不負責。

兩人偶遇見面,打個招呼。問候她,這幾年過的好嗎。別再提,曾經我們很好。

3樓:沐哥牧歌

能理解你的這種想法,因為真心愛過,其實給錢的這種行為,更多是自己能「心安」一些,也無所謂得失了,可以給,但不要有得失心,就這樣。

4樓:安融徵信

這是什麼神仙操作?有錢自己花不行麼?不想花,那這些錢給父母也行呀,再不濟給貧困地區捐款也行呀,這還是有多想不開,要把錢給乙個陌生人

5樓:保險經紀-張健

這是想表達什麼? 和你在一起的勞務費用?那是侮辱。

你虧欠她表達悔意? 尋求原諒?給錢也是侮辱。

顯示自己大度,分配錢財給自己前任,總覺得怪怪的。 呵呵,錢是你的,不過做慈善更有意義。

6樓:做結構不用CAD

如果是我,作為前男友,你敢給我就敢收。

5-15元,你好意思給,我就好意思收。早點錢。

5-15千,當生日禮物沒毛病。

5-15萬,我會想想為啥……但是也不妨礙我收錢。

5-15十萬,之前他答應送我個小房子的(或者首付,一起生活),我收了當首付買房也不會有什麼心理壓力。但是會確定一下不會往回要,我肯定還是照樣收。

5-15百萬,讓我笑一會兒,他沒那麼多錢。有也不會全給我啊……他最愛的是他自己。

實際上,既然是前任,曾經了解也比較多,送就是真心想送,那我幹嘛不收?

最好問問賬號,省的打錯了,那比較憂傷。

7樓:丹丹

分手了就分得乾乾淨淨好嗎

如果是我分了那麼久突然收到這種錢我是不會收的到時候還得糾纏?

我感覺是打擾,除非是你之前借了她錢,還錢就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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