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物件說買婚房跟我沒關係?

時間 2021-05-10 10:33:56

1樓:一樹菊花壓海棠

你都知道對方父母不同意你們結婚,因為他是公務員,你是個打工的;你們還是異地,你要嫁到外地去;為啥沒彩禮?覺得自己嫁給他算高攀了?倒貼都想嫁過去?

婚前貸款買的房,就算婚後男方用自己的錢還貸款,那房子都有你的份,因為男方的錢算家庭公共財產,除非你們婚前有協議。如果男方父母還貸款,那你也要搞清楚,結婚的時候,男方帶了多少財產進這個家庭。這個時候,房子不算家庭公共財產,所以,如果男方只有一套房,那你也是可以一分錢一分嫁妝都不用帶的嫁進去。

這種男人不能嫁。長的再帥都不能嫁,太雞賊。

2樓:仙仙

別生氣也別傷心,微笑著跟他掰扯清楚這幾個問題後房子跟你沒關係就沒關係吧, 1. 按當地最高標準要彩禮,畢竟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你也不敢違背,但陪嫁也是你的個人財產,婚後惦記老婆陪嫁的男人是會被大家鄙視的,所以以後為了老公的名聲,彩禮和陪嫁不能用在你老公身上,2. 以後孩子雖然借了你老公的種,但要在你肚子裡待十個月呢,期間還要承受孕吐,事業上的不順,以後孩子的冠名權歸你,3.

你老公的父母以前又沒養過你,以後也不指望他們養,所以以後他的父母跟你也沒關係, 過年的話就各回各家吧,哎,我發現江浙地區流行的兩頭婚很適合你們,不如跟你男朋友好好普及一下,男不娶,女不嫁,正如他所願!

3樓:吹煙圈兒的小火爐

1.之前說好一起還貸,產證一起署名,後來給你一句「婚前我們家買房子確實跟你沒關係啊,如果以後你還貸,再把你名字加上就是,還不清楚嗎?」

首先要強調一點,按揭房加名你得先把房貸還清了呀。還清房貸得多少年以後的事了,當然也可以找中介轉按揭,不過要收錢的。

2.婚前他們家買房子,從法律意義上講確實跟你沒有關係。但是對於準備要結婚的情侶,這樣的對話和對當初約定的違背太冷冰冰了。

3.如果你還想結婚,彩禮談好吧,以前一起署名一起還貸可以不要彩禮,他們婚前首付是婚前財產跟你沒關係,你彩禮也是婚前財產,拿到以後單獨賬戶,別跟其他收支混用,將來也跟他沒有關係。

4.對了,房子不加你的名字,並不等於房子跟你沒有關係。即使沒有你的名字,婚後房產增值的部分以及還貸的部分,依然是你們的共同財產,並不是你一無所有,只是沒那麼直觀,或者說萬一將來分配的話不好折算。

5.不勸分也不勸合,你們的情況自己才最了解,有句話說「兩害相權取其輕」,做當下最優的選擇即可。

4樓:狂野西部

這個好像跟最新的婚姻法有關吧,婚前買房,這個是屬於婚前財產,對於婚後如果離婚之內的不在計算範圍之內,婚後一起賺錢的,還房貸的,這個才算是婚後財產,屬於雙方,這個好像是快發布了,有可能你物件就是這樣的想法,現在寫不寫兩個人的名字都是沒有關係的,婚姻法好像變了挺多的

5樓:躺著飛

只能說你公婆不好相處,不在結婚前把房子這筆賬算清楚,婚後日子也不好過。

沒什麼公平不公平的,就是男方父母有點瞧不上你,怕你佔他們家便宜了。

6樓:林中老鬼

純情商問題,你男朋友說話太直白了,沒考慮到照顧你的感受。

我身邊有個類似情況,男女相親,兩人本就是中學同學,女家拆遷了,分了2套房和幾十萬;男家鄰鎮郊區民房,暫未買車,計畫貸款買套房結婚。

雙方父母開始接觸談條件期間,忽然這天女方父母18萬全款買了輛奧迪a3給女兒開,說上班代步;男方父母不理解這個行為,覺得應該商量作為陪嫁或什麼的,總之意思就是都要談婚論嫁了,這麼大的開支應該商量通個氣什麼的。上門去詢問,女方父母說,我們家買車而已,和結婚沒關係,早就想買了車了,現在太氣冷了騎電動車不方便...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7樓:

普及乙個知識

一般有貸款的房子,買後是加不了名字了。

所以題主可以很嫌棄的告訴物件:為乙個跟我沒關係的房子欠一屁股債的男人配不上我。

8樓:王幼柏律師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購置的不動產,婚後共同還貸,該不動產依舊屬於個人財產,但婚後還貸還有增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配偶有權要求分割。

那麼問題來了,可分割的這部分到底會怎麼分呢?在司法實踐中,關於婚後還貸及其增值部分的計算方式並不統一,不同的計算方式可能出現幾十萬的差額,需要根據不同的案件情況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計算,如遇這種情況請自行諮詢律師,切不可大意。

9樓:落葉笑西風

為了鼓勵你去買個跟他沒關係的婚房唄(抖個機靈)他說的沒什麼錯,你自己也留個心眼。你們倆異地的話多少得考慮點雙方另謀高就,或者突然怦然心動這個結果。你這樣的女兒既然自然也得想想日後老爹媽養老問題。

總不好你包一捲貼著男人去了,回頭留下一地雞毛還得親媽收場。到時候真別怪人抱怨養閨女有個屁用。

你要是死活非君不嫁,進不了他家門就寧可掛房梁上呢,也行吧。進門是進門,養爹娘是養爹娘你可別忘了。不是一結婚你就天煞孤星附體,爹死娘絕的。

反正,給自己家留著點後,哈?

10樓:局外人

我是女生...

人家男生說的沒錯啊,婚前房產確實和你沒啥關係……除非你加點首付加個名字。我同學女生和男友一起付的首付,兩個人的名字。我妹座標上海,急著婚前買房,畢竟婚前財產個人保障。

上海這邊個人財產狀況分的很清,即使結了婚,房產依舊分的很清。不過婚後男方習慣上交工資,哈哈,這點我喜歡。

房子嘛,婚後你還貸款加名字不就好了,多大點事,不過婚前確實是人家財產,跟你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你也不要生氣,沒啥好氣的。

11樓:小志要加油哦

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子,他沒有寫你的名字,這個房字確實屬於他個人的,當然你也可以不跟他一起還房貸,一旦你跟他一起還了房貸,就算房子沒有你的名字,你儲存你還房貸的證據,這個房子也有你的乙份;

12樓:月光手札

原諒這一段我是拿語音打的,可能有不太通順的地方。

他不跟你結婚嗎?

如果他跟別人結婚這個事情確實可以說跟你無關,但是跟你結婚肯定是這個事情都已經到談婚論嫁都要買婚房的時候了,這個事情作為未婚妻肯定是有參與的。而且他這個話大喘氣兒。

姐姐你知道嗎?如果是他家全款買完了,就像我之前的前男朋友家,那我肯定是不會要加名,也不會說什麼多餘的話的,因為這是人家家全款的,房子本身跟我確實沒什麼關係,我得多大個臉,我能要人家加名,但你這是要一起還貸的。

那他不加你他算老幾啊?一邊想要人家花錢幫忙還貸,一邊又想著人家這跟這房子無關。還有一點就是我看到姐妹你的說那個是異地,然後可能夫家人沒有那麼喜歡你,這也是乙個隱患,就是有的婆婆真的很難搞事兒,這個可能還需要再考察一下。

13樓:落葉無聲

這不能說沒關係,即使你男朋友在婚前買了房,除非是全額付清,否則婚後你們是要一起還房貸的,不管你工不工作,出不出還房貸的錢,你老公還了那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既然是決定在一起了,就應該有你的名字,即使沒你名字,以後萬一你們出問題了,到法院也會讓他給你錢(你們共同還房貸的錢對半),

14樓:快樂的摸魚

婚前名下有貸這套房,利益和你關係不大,就算婚後加名字,你的保障也只有貸款(以及部分增值)。但是你自己買房的首套房三成首付資格,以及大城市無房的優先購房資格,是沒有了。

你物件公務員,在當下環境中很吃香,和你分手後,找到更好的概率很大。其實他媽媽沒看上你,你物件也權衡利弊後有所動搖。

你作為普通打工人,願意0彩禮,遠嫁,其實已經是一種妥協和讓步了。

你們兩個關係根本不對等,你是高攀了,如果想嫁,想要在他家獲得地位,就要做好多年媳婦熬成婆的打算。

15樓:大財師兄

如果還沒有結婚,還只是在談戀愛的過程中,男方婚前買房確實確實和你關係不大。

不過如果你真要和他結婚的話,一種情況你也在婚前在自己老家買套房子,寫自己的名字,婚後各還各的貸款 。

第二種方法就是商定結婚時,讓男方賣掉這套房子重新買一套,寫你們兩個人的名字,共同付首付共同還貸。

總之,如果男方想要你和他結婚,來還這一套房子的貸款的話 ,那還是別答應 。

總之誰也別算計誰,要算計就一起算計。

16樓:憤怒的紅石

如果是婚前買的確實跟你沒關係。唯一可以有關係的是如果房子只是婚前首付,還要婚後按揭還款,那按揭的這部分你跟物件一人一半。婚後屬於共同財產。

17樓:甜甜的圈圈

他說的確實沒問題,首付他家出的,這房子對你來說,就是借你住住而已,你們結婚了這就是你的住所,但不是你的房子,你們離婚了,被掃地出門的就是你,打包你的行李,走人。

至於房貸,婚後自然形成共同還貸關係,即使他在還房貸,那也是你們共同還貸,但是值不了幾個錢,加了你的名字,你也只有那少的可憐的還貸部分,要是離婚了,給你幾萬就差不多了,你一樣要打包行李走人。

所以我說,婚後共同買房才是最靠譜的,你們雙方共同出首付,共同還貸,這個房子才是屬於你們兩個共有的,你也有權利讓他走人。

如果你娘家給力,給你婚前也準備了房子,那就更加無所謂他的房子與你是否有關了,反正自己有房,不用去惦記他的房子是不是有你的份。

廢話說了一堆,總結一下,他說的沒錯,這個房子在你們結婚前確實和你沒關係,結婚後也就是讓你住而已,依舊不是你的房子,就算婚後你參與了還貸,加了你的名字,那還是人家的房子,因為不管是不是和你結婚,他都要買這個房,而不是為了你買的這個房。

18樓:小可愛呀

問題出在你們的條件匹配上。物件肯定覺得比你高一等,尤其是小城市的公務員簡直就是皇太子般的存在。可以出裝修款或者一部分首付款,寫兩個人名字兩個人共同還貸,現在沒名以後加名困難很大,都娶進門了還加名的意義何在呢?

為了顯示更愛你嗎?從你們的對話中並沒有看出來。。當然也要看當地習俗吧,總之要想平衡關係,你要拿出相應的代價來換取。

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祝你幸福!

19樓:

額,我以為是講男的情商低不會講話,這種事不該這麼明著說,溝通方法有問題。

我以為正常姑娘都應該明白男方婚前首付跟你沒關係,你哪怕覺得男方溝通方式不好,但也應該認同他說的實際內容。我自己是婚後買房老公父母出的首付,我都主動提出特別約定我不佔首付份額。我知道他父母出錢首付,哪怕寫我倆名字,哪怕共同還貸,這首付也應該跟我沒關係才對。

我以為正常人這種總是拎得清的,什麼該是自己的什麼不該爭搶的應該心裡有數。

買房寫誰名字應該很清楚。一方婚前首付婚後共同還貸就應該寫一方名字。雙方共同首付共同還貸應該寫雙方名字,並按照出資比例約定首付份額。

新婚後購房一般寫雙方名字,並按照出資比例約定份額。如果是老夫老妻可以不用講這個,只寫乙個人名字也沒啥不妥。十數年後若我們再購房產,我願意只寫老公名字,如果老公說只寫我名字,我也同樣心安理得。

你明明有很多方法可以釐清這件事情,既不損害他的利益,又保護好你自己的利益,你卻都沒有提出。

首先很多人提到的自己買房,是可行的,但如果雙方工資都不高,會導致還貸太多壓力過大,我個人不推薦。第二是出一部分首付這雙方姓名並約定份額,出一半就不用約定五五分。第三是婚後再買房,他既然願意在你還貸的前提下寫你名字,你提出婚後買不就好了麼?

這麼多選擇你怎麼就都不要,偏偏要選婚前買房寫雙方名字這種明擺著佔對方便宜的方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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