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制定高額的賠償標準以阻止企業違反勞動法?

時間 2021-05-09 20:41:57

1樓:

問你個問題哦你覺得國內的年輕人和中年人有多少?加起來有沒有幾個億?最起四個億的人口數量。

那你知不知道中國目前的情況是什麼?是特麼的十三億人口其中老年人兩個億左右中年人也就是7080後三億人口 9000後也就是年輕人這一代兩億人口。也就是說如果要提高勞動法的賠償標準並且嚴厲執行的話會造成什麼情況呢?

就比如說提高加班費的標準要求按照加班費的二十倍賠償那麼你會發現大部分的年輕人和中年人會因此失業的,為什麼?就比如說我是老闆我們公司的生意是按勞分配的每個人拿到的利益是已經提前說清楚的。你覺得利潤有那麼高也可以我直接換我的親戚朋友過來上班對於沒有關係家裡沒錢的普通人我直接開除。

這樣我控制了用人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可是大部分普通人的工作都沒有那麼高的功能性很多只是重複性的勞動。就比如說我之前招員工乙個月工資就發五千塊錢做重複性的勞動我可以招二十個人,但是如果我要給每乙個員工發兩萬塊錢乙個月的話你覺得我會不會直接開除那些本來就沒有什麼社會背景並且沒有技能的普通打工仔。那就肯定會嗎?

既然會的話我就只用留下五個人做以前二十個人幹的話就夠了。那麼多出來的人去那裡呢?只能去違法犯罪或者去搞事情了,這個就是為什麼中國的公司基本上不發加班費的原因了,我如果要發加班費我只能淘汰大部分沒有背景沒有特別多技能的普通人。

而那些沒有什麼背景和技能的普通人本來一開始還能去工廠打工 ,畢竟國家不發工資請問工廠老闆發的出來嗎?而且你覺得那些進不去工廠打工也沒辦法找其他不需要技能的普通公司去上班的人還能做什麼?除了搞事情就是違法犯罪了畢竟他們沒有辦法活下去的情況下除了違法犯罪實在是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了。

2樓:Jack

法律是合理的保護雙方的權益,勞動者需要保護,企業也需要保護。

另外國內企業的很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確實偏低。例如食品藥品的造假等等。造成違法成本太低。

3樓:佛系青年

勞動法對工人的保護力度已經足夠了,甚至可能都有點過頭。

現在的問題主要是執行不力,還有工人沒法律意識。

之前看到很多案子,員工都不能證明自己勞動關係的存在。那麼定再高的賠償標準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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