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是什麼意思?

時間 2021-05-05 12:19:15

1樓:「已登出」

緩刑2年並不是等兩年後再收監,而是如果在兩年考核期內表現良好,考驗合格,原有判罰的一年有期徒刑將不會被執行。簡單來說,可以看成是給予一定自由的居家服刑,進行社群矯正,而且緩刑期間參加勞動應當同工同酬,但是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行為規定。

行為規定內容:

1.遵紀守法,服從監督

2.按照考察機關規定報告自己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的會客規定

4.離開居住城市、縣或遷居需考察機關批准

一.緩刑適用物件:

1.應當適用:不滿18周歲的人;孕婦;75周歲以上老人

2.可以適用: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再犯罪可能性低,對緩刑期間居住社群沒有重大影響的人(被判有期徒刑在三年以下)

二.如果出現以下情況,是可以取消緩刑,進行收監的:1.緩刑期間再次犯罪

2.緩刑期間被查出有遺漏之罪

3.違反相關規定或法院禁止令

三.實行緩刑的意義:

1.通過社群矯正,幫助緩刑的人重新融入社會,體現人文關懷;

2.避免處罰較輕的人在監獄裡面學壞,出來再次犯罪;

3.節約監獄資源,將監獄用在真正需要待監獄進行改造的人。

2樓:忘記我是誰

有期徒刑帶緩刑的一般收監執行有期徒刑的很少很少。但緩刑期過了也不是就自由了,有期徒刑還是要執行的,只是不進監獄,相當於監外執行有期徒刑。緩刑和監外執行期間有任何違法違紀會都會數罪併罰一起收監執行,任何小的違法違紀都不行。

3樓:沉默是君

本來應該關一年的,但是有緩刑2年,就先放出來,2年內按時到社群矯正機構報到,期間不得違反相關規定或違法犯罪,否則就會收監關押1年,如果2年考驗沒有犯錯,則2年之後就不用收監了

4樓:羅斯柴爾德

這句話有兩段文字:

1.有期徒刑1年。

意思為觸犯刑法構成犯罪,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

2.緩刑2年。

另外強調一點,可以監外執行的,除了罪行比較輕之外,還要看是不是烈性案件。如殺人搶劫這種有社會危害的不可能被判緩。

5樓:人生何處不相逢

緩刑不是在監獄外面對你執行刑罰,而是指如果你在一定期限裡夠乖的話,就不對你執行刑罰了。理論上來說,就是你沒有被處罰過,沒有犯罪前科,和普通人完全一樣,這和有期徒刑直接執行有天壤之別,千萬要珍惜。緩刑最直接的法律後果是,緩刑結束後,你再犯罪,是不作為累犯量刑的,針對後罪也就可以繼續被緩刑和取保候審(理論上)。

如果犯罪時暫時瞞住偵查部門,還有其他犯罪行為沒有被發現,並且扛過了緩刑考驗期才被發現,緩刑也算過去了,不再追究你緩刑的刑罰,只追究你的漏罪。如果不幸在考驗期內被發現漏罪,那麼緩刑被撤銷,執行緩刑的刑罰,在考驗期內犯罪,基本也是這個後果,但是不當做累犯處理。在緩刑期間犯罪,成本很高的。

6樓:當不了店小二

就是實際刑期一年,給了二年的考察期,在考察期間沒有重大違法或者新的犯罪,考察期滿那一年的刑期就算執行完畢了,不再執行了。適用於情節較輕微的犯罪,體現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7樓:公安法醫

就是一年有期徒刑,然後確定兩年的考驗期,不在監獄執行,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違法規定,兩年考驗期滿那一年的刑罰不再執行。

8樓:六便士

有期徒刑一年

是已經定罪量刑的結果證明有罪過

緩刑兩年

是有條件地不執行刑罰所謂條件是在緩刑考驗期也就是兩年內遵紀守法不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在出入省市、搬家進入某些特定場所等活動需要得到批准相對來說不限制人身自由

9樓:背完法條吃什麼

被判了一年的實刑,但是先不關進監獄,而是監獄外面先觀察兩年。如果這兩年乖乖的話,就不用進監獄了。如果這兩年不乖的話,就直接抓進去,且從抓進去開始計算關押年限,那麼就白被觀察那麼久了。

被觀察期間也是很不自由的,要定期向司法行政部門報告,接受社群矯正。

10樓:

緩刑不是「推遲坐牢」,而是「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

「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意思是,在兩年的考驗期內如果沒有犯罪,就不用坐那一年牢了(考驗期內也不用坐牢)。如果考驗期內再次犯罪,就執行原判罰的那一年有期徒刑,並且和新的犯罪一起數罪併罰。

通俗來說,就是如果考驗期內沒有重新犯罪,就相當於不用受到任何處罰了。

11樓:Travis L

(除了死緩)緩刑的實質就是不收監不是推遲收監,緩刑時長一定比刑期長的意義就在此。

你的犯罪事實法律上實錘了,但是判斷你對社會基本無害,把你放到監獄裡對你對你的家庭造成的傷害反而更大,所以給你乙個留「社會」察看,有一定的限制(程度會讓一般人會覺得很拘束難以接受,但是已經判刑的人員想一想另乙個結果就忍了),期間沒有不好的行為就這樣了。

比如交通肇事罪,一年三年很「容易」就達到了,該判刑就要判刑,但是這個司機認錯態度良好,賠償積極到位,而且駕照也吊銷了,這個人再次發生交通肇事的可能性就非常低,這時候收監的意義也不大了。

12樓:老陳法詩

前面的高讚回答都說得很清楚了。補充乙個很有意思的點,法考時老師提醒過一次,記得很牢。

首先來看刑法對緩刑考驗合格的規定:

第七十六條【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刑法說的是「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即緩刑考驗合格的人是未受過刑罰的人,在法律意義上的清白之身,對其不能適用"累犯"的規定。

因為刑法是這樣規定"累犯"的:

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刑法說的是前罪「刑罰執行完畢」

因此,緩刑無累犯

再來看「假釋」:

第八十五條【假釋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並公開予以宣告。

刑法規定假釋期考驗合格,「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因此,前罪的執行完畢時間應為「考驗期滿之日」,且通過假釋考驗期的人仍然可能適用"累犯"。

因此,假釋有累犯

綜合起來記憶就是:緩刑無累犯,假釋有累犯。

13樓:安海洋

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就是法院認為你沒有社會危害性,不讓做那個1年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在監獄做,管理非常嚴格,但是緩刑是在縣級司法行政管理下做,具體區別主要有:

1、活動範圍

緩刑一般是不讓出縣,或者同一地級市中各個區2、一般情況沒有禁止令,在縣級區域內可以正常生活、工作3、緩刑是個考驗期,考驗期內遵守管理規定,不違法犯罪,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執行了,如果考驗期內從新犯罪,即便被治安拘留,都要執行原判刑罰,有一點需要說明,即便緩刑二年,已經考研一年11個月,被拘留,還是要去監獄做有期徒刑一年

14樓:奔跑的胡蘿貝

判了1年刑期,法院考慮到把你放出來對社會的危害性較小,法院可以讓你在監外服刑2年,由市司法局及你居住地的司法所對你進行社群矯正。

社矯期間,你不犯錯,並能嚴格執行社群矯正規定,等2年考驗期一過,那麼你的1年實刑也自動撤銷了。

假如你在社矯期間不服從管理,受到3次處分或違反了其它的重要規定,則立即收監執行。社群矯正的時間不算在刑期裡。

在社矯期間,基本上乙個月去一次司法所報到,學習各項法律法規,重大節慶時候乙個禮拜報到一次。

社矯時不能隨意變更居住地,外出居住的區必須要請假,回來要銷假,去外地最長時間1個月。

15樓:

簡單畫了個流程圖,其中有些地方不是特別嚴謹,僅僅是簡要的說明流程的

中國法律除了秦朝等少數朝代外,大部分朝代的法律都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用西方的話就叫做保障人權。現代的法律沿襲了中國古代的法律思想,刑罰除了懲罰犯罪外,還有教育、預防等多種作用的,對於一些犯罪不是特別重大的罪犯,考慮給乙個教育改過的機會。

刑法上不重大的標準就是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刑罰執行前,對符合條件的給乙個改過機會,在緩刑期內如果安分守己,則說明其後續再犯的可能性較小,加上前期犯罪情節不太重,後續繼續執行刑罰也就沒有必要,所以一般緩刑期如果無錯,基本上後續刑罰就不執行了,也就是說,一年牢沒有坐,只是2年時間內自由稍微受限制。

前面說的都是一般自由刑的緩行,而對於死緩2年,本質上還是屬於死刑的,即使緩行也是在監獄裡度過,如果兩年內有重大+故意犯罪(以前只是故意犯罪),直接執行死刑;如果有不重大的犯罪或者過失犯罪,重新計算考驗期,重新考驗2年,如果沒有犯罪,一般改判無期,後期可以繼續減刑、假釋等

說到這裡,再說一下緩行、減刑、假釋區別

緩刑是在判決的時候說的,期滿,原刑罰不再執行,視同自始至終沒有處罰過

減刑是已經進入執行了,執行過程中表現良好,比如立功,會減輕刑罰,比如10年有期,減刑1年,再執行9年就夠了

假釋是執行一段時間了,表現良好,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放出來監視執行,假釋也屬於執行刑罰,跟緩行差不多,是在監獄外的

為什麼要強調是否算執行刑罰呢,事關累犯的判斷,一般累犯要求前後兩次刑罰都是有期以上+故意犯罪+18歲以上+間隔5年內,如果前面判決的是緩行,表現良好,視同沒有刑罰過,所以就談不上累犯:

比如第一次故意犯罪,判決有期徒刑1年,緩行2年,判決後第3年,又故意犯罪,判決有期徒刑2年,這不構成累犯的,前面緩刑2年,有期徒刑沒有執行,不滿足累犯的條件,依然可以繼續判緩刑。

再比如判決有期徒刑3年,執行2年後假發布來,第四年故意犯罪,判決有期徒刑3年,此時構成累犯,判決的時候可以限制緩行,執行的時候限制減刑、假釋

16樓:尋人不遇

就是判一年,但是暫緩執行兩年,你還是可以正常生活,定期去派出所等等地方報到,說明情況,但是不能旅遊或者出國等等。如果在這兩年裡犯了其它的什麼罪,那麼緩刑取消,執行原判有期徒刑或者追加判罰,這相當於監外執行,還是擁有一定的自由,但是期間一定要循規蹈矩,老老實實。

17樓:「已登出」

法律的確需要解釋才能理解!

我的理解是:讀書時候,留校察看,這個處分你知道吧!就是留校觀察一段時間,如果再犯,直接開除,如果踏實悔過自新,就不用開除了。

異曲同工之妙:所謂緩刑兩年,就是在觀察兩年!如果是死緩,兩年觀察內還犯事兒,直接開除地球(直接死刑立即執行),如果踏實悔過自新,觀察時間到了,一般會減刑(重大犯罪除外);

至於題主的意思也是一樣:觀察緩刑兩年,如果還犯事兒,直接執行有期徒刑,如果踏實悔過自新,可能不會坐牢了,頂多就是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差不多類似的去社群矯正機構就可以。

差不多就這意思:這判決已經很嚴肅了,豈能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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