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你正以時速120km正常行駛,視線內突然竄出乙個孩子,朝行駛路徑正前方跑去,如何處理?

時間 2021-05-11 00:28:47

1樓:Austen

輕點剎車減速,絕對不能重踩,握緊方向盤絕對不能變道。事實上無論如何都無法避免撞上它。題主能提出這種問題證明了他本身對於交通法規和物理知識缺乏最起碼的了解,事實上不會存在此種情形,退一萬步即便存在,120的時速你也根本發現不了孩子,根本沒任何反應時間

2樓:海屋添籌

遵循讓速不讓道原則,遵循自我車輛安全第一原則。高速上因為車速太快,並沒有法定對行人的避讓規則設計(非高速交管部門必然會考慮交通的複雜度和行人的(哪怕是違法)出現概率)至於為什麼會出現孩子,司機們也不用太過奇怪,老人有迷路走失的可能,孩子有不知道什麼叫「高速」公路的可能,這並非一定是因為淘,也可能就是因為貪玩,或者懶(繞行太遠有沒有足夠的橫向通道),城市裡逆行的電動車很多其實是護欄和天橋推行困難問題導致的。

回到問題,道交管理原則是採取可以採取的通行方式承擔交通安全責任比例。所以高速一樣要避免交通事故或降低事故惡性程度而不是高速隨便撞人,死了「為民除害」。所以扶穩方向盤,剎車減速,同時控制車輛避免打滑和側翻。

保障相鄰車道安全不要隨意變道尤其是緊急變道,肇事後不得逃逸。靠邊停車,按高速停車規範,立即報警,同時設定安全標誌保護現場(說實話,這種撞人不被後車碾壓概率很低,除非車真的很少。

高速事故一般會判行人全責(過錯責任),未成年人由監護人承擔責任,但司機仍有減速避免事故,肇事停車,報警,保護現場和救助傷員責任,行人進入高速的,如果是有人值守的道閘口可能存在監管責任(非交通責任)

另:讓速不讓道原則在緊急避險下可以不適用。比如高速大車追尾夾心碾壓,逆行正面撞擊。讓道導致的其他車輛損失,依據民法緊急避險原則另行起訴導致危險一方承擔責任。

3樓:

其它情況怎麼辦?

高速上有一輛120 km/h逆行的車在你的車道上;

高速前方停著一輛臨時故障不能移走的大卡車,而後方也有一輛大卡車。

4樓:墨風隨記

如果是人,踩死剎車再看後視鏡。

如果是車,邊剎邊看後視鏡。

如果車上坐了自己親人愛人,任何情況下,邊看後視鏡邊剎車。

看完鏡子再考慮變道。

所以走高速沒事就看後視鏡,如果出現緊急情況,腦海裡會對後面車況有大致的印象,可以提高決斷的準確性。

但是個人提倡自私開車,會盡量避免事故,但不會為你的錯誤買單。更不會因為你的錯誤,而讓親朋好友買單。

5樓:

看你是想自己死還是別人死了,是想死傷一堆還是死乙個人了,而且就算你撞了也不用負主責,只要撞了過後停應急道,不逃逸就行

由於我介個人比較利己,建議實在沒辦法的情況下直接撞

6樓:不會游泳de魚

昨晚親身經歷,不是高速,是省道,唯一能做的就是踩剎車減速,轉向...

真有人不怕死,要挑戰汽車的速度和司機的反應速度...

7樓:偉森

不管視線裡竄出什麼,一腳剎車是第乙個本能反應,掃視左右後視鏡是第二本能反應。這時候大腦才會開始運作,預估自己到達障礙物的時候障礙物的位置,後方有無車輛,後方車輛速度,預估以當前剎車力度是否會撞上,考慮是否變道,考慮變道是否大油門。大腦運作後下眼睛是在雙後視鏡和正前方快速掃瞄的,選擇乙個最優解。

好像說了很多,開車的時候這些步驟都是一瞬間的。

我是個菜鳥司機,沒有那種很驚豔的蛇形走位,因為車頭距離預估誤差大概能有20多厘公尺,不敢貼臉超車。但我覺得我以上描述是司機的基本水平,遇到危險就急打方向的可以回駕校重造了。只會直勾勾盯著前方的踩剎車的,建議平時多開車,開多了看後視鏡速度就快了,畢竟關鍵時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高速被追尾哪怕你無責,命最重要。

世間最悲哀的事莫過於,人在天堂錢在銀行。

8樓:demons

抓緊方向盤,踩剎車但不要踩死,眼光不要看前面了這個速度下怎麼撞對方都是死,不如看後視鏡後方或者旁邊有沒有車。同時做好安全氣囊炸開和玻璃破碎的準備(會受到一定驚嚇和阻擋部分視線)。要撞上的時候鬆開剎車把腳抬在油門上方,如果有後車可以直接地板油拉開跟後車的距離。

碰撞之後發動機不會有太大問題,水箱會完蛋,但是足夠你二次提速變道到應急車道了。

9樓:東平大院

不會只有乙個孩子的,孩子不願意獨自出現,走他屁股(橫向位移方向的相反方向)但首先要搓方向盤長鳴笛急剎車,

低到80表速你滿載也就可以繞過去了(不要考慮繞過去之後立刻繞回原車道!不然邁凱倫gtr都會翻車)考驗操控效能的時刻到了

10樓:Susan

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在高速路上不是孩子是一輛停在應急車道上的車還帶著乙個拖鬥。注意是停在那裡。

沒有打車也沒有警示牌,就那麼靜靜的停在那裡。再加上我前面又一直有車,以至於它進入我的視野的時候只有大概3,4百公尺的距離了。這時可怕的事情發生了,這輛車竟然直接從靜止的狀態緩慢的直接上了我前方的車道。

我感覺也就一眨眼的時間就到了它跟前,omg 而它的大半車身上了車道而拖鬥還橫在應急車道上。我cnm,那時我也是剛拿到駕照的新手。下意識的往左打了方向盤上了超車道。

萬幸的是當時沒車,而且我一上超車道就瞬間加速超然後又馬上回到自己原來的車道,然後滿身大汗,雙腳發軟頭髮暈。那種感覺直到今天還記得。劫後餘生的感覺。

真可怕 。當時避讓它真的出於本能的動作。現在我一看到任何類似的情況直接遠遠的就打燈上超車道。

真是一朝被蛇咬。還有那種慢慢吞吞開高速的也是讓人一言難盡。

11樓:改個名字吧要不

科目一學習時老師一定講過這個情景。。。。

握緊方向盤,踩剎車,筆直的撞過去。

只要你的車沒變車道就沒你的責任

另外這不屬於電車難題

12樓:很高興遇見你

不用嘲笑樓主,在中國,全封閉路段照舊什麼都會出現,過馬路的老人,亂跑的家畜家犬等。但是,處理方式是一樣的。那就是

點剎,開雙閃,速度下來前不要變道,不要打方向。然後管你前面的是不是人,照直撞。

三者每年250W就是為了這些人準備的。

另外,中國竟然沒有「完全信任」原則也是蠻怪的,可能立法的時候就考慮到了中國還是不守法的人多。全都基於完全信任原則,對維穩影響太大。

13樓:「已登出」

首先看距離,如果距離有500-600公尺左右的時候,在旁邊沒有車輛的情況下我會進行避讓, 如果沒有這個距離,握緊方向盤猛踩剎車。

14樓:CHARLIE

我覺得此題是乙個假問題。

為什麼還要回答,只是希望分享一下二十年的經歷(不敢說經驗)。

首先結論:

你沒有時間分析利害,能做而且應該做的只有一條,按照安全駕駛經驗堅決執行,祈禱出現奇蹟。

事故發生時,你的大腦是一片空白的,說實話不知道別人哈,其實我知道的情況是,事後你都想不起來當時你幹了什麼。

還觀察,還倒後鏡,還分析……好吧,你們是變種人,我是渺小的碳基人,比不了比不了。

這個問題,如果有意義,只有倆,第一是良好的駕駛習慣以及預判習慣——但是既然是事故,就是意外情況;第二是我上面說的,遇險時,如果你牛的不要不要的,就按安全避險措施,堅決執行。

以下觀點我不同意!

我駕校的教練的私下說法,握緊方向盤不要變向,鬆油門,輕點剎車(不是急剎車,因為萬一側滑就是死),然後看大片。

駕校教練很多說法,槍斃一萬次都不冤枉。你們都是有本的,我不提了。

我自己?前面說了啊,我出事以後都想不起來我幹了啥。

所以,您做的最靠譜的,是預防預判。

15樓:yq wu

接近描述的兩次親身經歷:

第一次,估計是兩口子吵架,乙個女的跳到了馬路中間。好在當時車速不算太快,大概70吧,距離也不算太近

第二次,六環上車速110,一輛小車頂多20的速度進高速直接切進了最左道

兩次的處理完全相同,一腳跺死剎車,絕對沒有動一點方向。緊急情況,沒時間想那些有的沒有的

16樓:欣欣向榮榮表白

處理方法只有乙個,緊握方向盤急剎車不能變道。

題主真的是......

首先,這個問題和你關聯的其他兩個問題的性質完全不同。這個問題只有乙個答案:法大於情。

再次,題主還補充了情景。和超車不同,開到100KM以上前方有突發情況本能反應是剎車,哪有餘量去看後視鏡和立刻選擇?等你選完都開去多少公尺了。

第三,選擇?當事車輛有乘客你說怎麼選?兩側車道的車輛希望當事車輛怎麼選?題主自己開車你說怎麼選?這種問題都要選擇的人,還是不要上路了,對自己,對大家都好。

1.深夜高速兩車同一車道合法行駛,先後軋過躺在高速上的受害人。無法認定受害人死亡時間和死亡原因,判定後車為肇事方不負刑事責任。前車無責(在某些地方會判定為兩車共同負民事責任)。

2.行人橫穿高速被撞死亡,車輛合法行駛。車主向家屬提出人道賠償1萬,保險公司提出拒賠。家屬不同意告上法庭,判定車主無責,車主和保險公司不用賠償。

17樓:動感地帶不動感

我們這邊最近剛賠了兩條五十多歲的人命,每條120萬。別信什麼鬼話,這麼說吧,除了自己和家人的命無價外,其他人的命都是有價的。當你連自己的命都不敢保證的時候,不妨拿那些不要命的墊墊底。

18樓:殘陽之殤

猜剎車,減速,握緊方向盤,剩下的就交給老天去決斷吧,記得完事之後開到應急車道上去等警察處理,別逃跑,逃跑了不是你的錯也是你的錯了。

19樓:紅燒大板兒磚

按照題目給的條件!

稍微點剎車主要是讓後車看到進行制動然後保證在不超速的情況下以盡量高的速度撞上去.......

判斷不能避免碰撞的情況下盡量一擊必殺否則你的錢包和他下半輩子的生活質量會受到重大打擊。

20樓:速杉隼人

火車撞人?

很不幸的告訴你,機車乘務員最多也只有使勁鳴笛,撩非常,給你下道爭取時間。不是每列火車都是在調車作業,也不是每趟車都有徐前凱給你救起來的啊。

普速的大多數車撞了就停車,機車乘務員把碎了的屍體拖到路外蓋起來。車站和公安乘後續列車低速執行尋找屍體(沒找著的話)

被火車撞了,要麼死了,要麼終身殘疾。。。

21樓:小白小白瞎白乎

從觀察到小孩子向你的車道跑過來開始,腳就要挪到剎車上開始踩剎車了,這時候踩剎車不能急踩

然後按喇叭、閃燈(意圖提醒小孩子別跑過來了),同時觀察左右後三個位置的鏡子(看看有沒有來車)

等速度踩到合適的速度了,看小孩的情況做如下三種處置,只能隨機應變了一、方便的話左右打輪避開

二、急停踩住

三、迎接撞擊

22樓:一切

如果時間和距離允許就做規避,減速加變道,如果時間和距離不允許就遵從乙個原則:讓速不讓道。我有一次跑省道,路況很好,雙向四車道,限速八十,我跑六十,右前方有一輛電動車,我在右向車道的左車道,正常行駛準備平速超他,右前方的電動車忽然向左車道行駛(未打轉向燈,未看後邊有無來車),這時時間和距離都不充足,本能反應加駕駛不熟練我就急剎車加往右變道,事後電動車直接走了,我的車在路上左右晃了幾下,是那種左邊兩個輪子直接離地,右邊兩個輪子直接離地的。

當時如果距離再稍微短一點或者變道再稍微急一點,輕則翻車,重則車毀人亡,而無論是哪種情況電動車上的人都不會看你一眼,所以現在開車幾年來總結了一下經驗,如果允許那就避讓,不允許那就讓速不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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