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時代,智財權該被放棄嗎?

時間 2021-05-12 03:28:15

1樓:李小強

首先這個問題問的就不夠專業性和嚴謹性.人類從農耕社會到工業社會到今天以網際網路的資訊化社會,人類的財富的擁有和歸屬都是隨著時代的變迀越來越變的規範和清晰.而這一切都是以人類智力推動社會制度的完善和民主,而網際網路這種充分體現人類智力財富的成果以虛擬無邊界的方式顯現的時候.

就更需要更清晰完善的法律制度去劃定和界限這種產權歸屬的問題,所以網際網路時代智財權才是體現財富的根本方式怎麼能放棄呢?

2樓:海奕

網際網路時代更應該去保護才對。

網際網路的優勢在於無可匹及的傳播速度及廣度,它更像是乙個渠道,內容才是根本,如果不去保護內容的創造者,就算有渠道又有何用?任何時代都應該是內容為王的。

3樓:王雷Neo

他山之石 - Defining Property網際網路讓數字資訊具有了水的特質,你堵住這裡,它又會從另乙個縫隙裡漫出來。這是客觀規律,與道德無關,也不以意志為轉移。

所以問題不是智財權該不該被放棄,而是還有沒有可能去維護。

如果販賣資訊本身已不可行,與其徒勞地用各種笨拙的辦法去維護智財權,還不如換個思路,想想如何用間接的方式讓資訊生產者獲得補償,比如廣告。

推薦Paul Graham的這篇部落格,很精闢。

4樓:

在我看來,智財權在任何時代都不應該放棄,一、產權代表了你的所有權,你可以放棄所有權,但是這種放棄必須由你本身作出,二、知識是人類的靈魂,而智財權就相當於保護神一樣保護著知識良好、有序的發展,三、人類不斷的發展,國家的法制也會不斷的健全,乙個良好的法律體系是不可能少了智財權法的。

5樓:楊富貴

網際網路時代智財權才有更大的可能得到完善的保護這對弱勢的一方來說從來沒有這麼有力過。而且網際網路時代你的產權是如何被侵犯如何跟蹤更有了技術上的可能性這在以前都是做不到的。

我寫的這段文字我宣告屬於我的這個宣告的力量異常強大任何人都沒法篡改。

你盜版了別人的東西你自己可以覺得不丟人也可能沒有人有辦法從你無恥的嘴裡要出錢了但是因為有了網際網路大家都看得見!

6樓:劉京成

我所理解的網際網路本質是:分享和自由

分享可以,但不能拿別人的東西分享;自由也不是絕對的,前提是不應該侵犯到他人的權利

所以,智財權不該被放棄,反而要加倍去保護。

7樓:

你是說著作權?智財權範圍太大了,商標,專利,甚至電路都可能屬於智財權。

其實,智財權的最初目的就是為了鼓勵創造而出現的。如果沒有獲得收益,可能只有一小部分人參與創作。

8樓:看看天邊一朵雲

簡單的說,沒有智財權保護,就是不尊重知識,這樣就是打擊創造知識的積極性,社會何來進步。不管在什麼時代,知識都不應該放棄保護。知識就是生產力。

9樓:黃有璨

不應被放棄,但或許應該被弱化,需要找到乙個平衡點。

這個平衡點最後起到的應當是這樣一種作用:既能夠保證某些開創性知識的創造者從中能夠得到一些收益和回報,又能夠不讓這種保護形成很高的壁壘,以至於阻礙了更多創新的出現。

你如何理解「網際網路時代」

薛老闆 為什麼網際網路的出現,會開啟乙個時代?這要從網際網路的本質說起。關於網際網路的本質有不同的解讀,但是我個人認為從網際網路這個名字進行拆解也許更準確。2 聯接人與商品。在網際網路出現之前人與商品的互動都是基於線下,可選擇性少商品的流通效率比較慢。網際網路出現之後,將一切的商品資訊化,突破的商品...

網際網路時代,傳統企業如何轉型?

羅彬炳 玉龍和金鳳一聽也來了氣,一同向王母娘娘說 這顆明珠不是天上生的,也不是地下長的,是我倆辛辛苦苦,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琢磨出來的!王母娘娘一聽,又羞又急,伸手護住放著明珠的金,喝叫天兵天將,把玉龍和金鳳趕出去。金鳳見王母娘娘不講理,撲過去就搶明珠 玉龍見王母娘娘不講理,也衝過去搶明珠。三雙手都抓...

網際網路時代學校教育會被取代嗎?

南山雪xgzx 網路技術 人工智慧的發展,使各行各業的工作崗位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工智慧代替真人,節約了用人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簡化了繁瑣程式,方便了人民群眾。但創造性的勞動,講求複雜的情感交流和思想碰撞的工作永遠不會被網路技術和人工智慧代替。因為,這些技術最終是由富有創造力和想象力的人設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