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不該離開我的前妻?

時間 2021-06-01 20:11:55

1樓:使用者6877624691

大前妻19歲,估計你一定比較有錢吧,孩子已經出生了,關鍵離婚一直未離家。這關係太亂了。當初你們結婚也是各取所需吧,她看重你的錢,你看重她的貌。

而且還是你的員工,你這個年紀不可能還想三婚吧?都已經有孩子要麼復婚,要麼就兩人割開不在一起。你們太把婚姻當兒戲了。

2樓:杜文德談婚姻

你要不要跟前妻一起,這是你決定的事,任何人也不能替你選擇。

假如,你想繼續在一起,先學習融入,引導,指揮和包裝的經營婚姻策略。

也只有這樣才能繼續生活在一起。

要是不想繼續在一起。那就狠心斷乾淨。然後再找自己的幸福生活。

最終的決定權在你手上

3樓:深圳茅晶晶律師

她已明確告知你,你倆不可能復合,建議跟她劃清界限,請她離家;

跟前妻做孩子的心裡輔導,讓孩子明白父母雖然離婚了,但都依然愛她;

跟前妻協商好探視孩子的方案,儘量減少她離家對孩子的影響。

4樓:苗條的麵條

如果你要打算再婚的話,你就應該下定決心斬斷這層關係,捨不得女兒你可以讓女兒跟著你住,或者就近給前妻和女兒找個住的地方,也方便你照看孩子,幫她另找乙份合適的工作,每個月按時支付贍養費,也算你做的到位了。只是這樣做的結果是女兒肯定要受到一些傷害,如果孩子已經大了,可以提前跟孩子說清楚。

如果暫時沒有再婚的打算,我覺得就這樣吧!如果你前妻另外再找了別人,不用你說她自己都會要求搬出去的。如果你對她尚有感情,不如就試著挽回一下也好,只是希望你不要想不開鑽牛角尖,你要知道你們已經離婚,她再跟誰在一起都是她的權利,你也一樣,所以能合則合,不能合就分,也希望你們做任何決定都要顧及到孩子的生活,離婚家庭孩子最可憐,因為很多離婚的父母各自再成家再有孩子以後,這個孩子就成了多餘的那個,爹不疼娘不愛,唉!

5樓:Baby

你這關係也太複雜了吧!前前妻住一起,前妻又在一起做事,還住你房子裡。男人最忌諱感情牽扯不清,女人是最討厭這點的!

如果是為了孩子,兩個人有復合意思,那可以。要是為了能幫你做事,世界上沒人了嗎?付工資的事,還招不到人嗎?

何況她現在找到乙個老公,又跟你說了不會和好,你還在幹嘛呢?別忘了,你前前妻在和你一起呢!別對不起兩個人!

你把關係搞這麼亂,孩子影響更不好!你自己考慮。我看到你這種有現任又不捨前任的男人,簡直無語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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