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房子首付的事跟男友鬧翻天了!?

時間 2021-05-31 22:53:13

1樓:

姑娘,自強自立吧!乙個首付就把你弄得雞飛狗跳,你也是夠窩囊的。當初我們買婚房,為了防著我,他家還寫的我公公的名字呢,因為公公年紀大貸款都只能17年。

表達因為沒有我的名字,所以不出一分錢首付貸款裝修,除此之外廢話一句不說。然後我自己努力工作默默存錢,買了自己的第一套公寓,然後第二套兩房,第三套三房,僅僅只用了5年。會與他人錙銖必較,首先是你自己目前能力不足,又不能吃苦去改變現狀。

說實話,挺看不起這樣的女人。

2樓:

題主,你家出的起首付乾脆自己婚前買房,自己供房子好了。婚前買的都是你自己的,至於男方家,近可攻退可守,婚前不忠麻溜換人,下乙個。

3樓:

樓主的男朋友可以分了。或者你問他不加名孩子可以跟你姓麼,看他同意不。如果孩子不跟你姓圖什麼?

他不想出錢白得孩子?實在不分的話建議不要買嫁妝,買家具買車,把這個錢拿去自己買一套小一點的。

4樓:doctorkmj

先說一下哈,你男朋友在戀愛期間有出軌行為那麼這種人就不要跟他談了嘛,還結婚,你不怕結婚後還出軌?

其次,現在的社會不是講男女平等麼,既然女人想獲得平等的地位,首先你的經濟就要平等,不是說必須男方出首付的問題,如果男方家庭條件好,出了也就出了,但是你說他家庭條件一般,讓人家拿拿幾十萬的首付這個就過分了,你後面又說你家出嫁妝,出裝修,出車,那你們為啥不一起出首付一起還款,一起裝修,一起買車呢,他家如果不給禮金,那你家不出嫁妝也沒毛病,非得死磕首付啊。但是你們表現出的態度一定要男方出首付這個我是不贊同的,完全可以換一種方式啊

再次,說說男方吧,確實也有點過分,兩個人過日子還算計啥,要是以後奔著離婚的目的去的話,那分的這麼清也就算了,這種帶有明顯目的性的婚姻其實沒啥意思

說到這裡我覺得,還是你們倆散了對誰都好,你去找個給你付首付的,他去找個能一起出首付的,這樣大家都好

不過我還是很同情你,找了這麼個男朋友,我也很同情你的父母,這麼不知變通

5樓:

我現在是我家願意拿出120萬,希望他可以借錢再湊7、80萬,然後湊齊首付買房,他不願意不想拿拿不出,我在考慮要不要離婚。

6樓:

本來是寫給乙個網友的答覆的,她說不想費心聊,所以我單獨寫出來。

首先,我是懷疑題主寫男友不忠這件事的真實性的(能有多大概率,在兩人鬧彆扭的時候,男方主動給自己抹黑);

其次,即使真有這麼二的男人會說,我也特反感把伴侶掏心窩的話,拿網上來曬的行為;

最後,無論事實怎樣,題主成功地把話題從「女方家想佔便宜」的角度,轉移到了「男方因為做了壞事,所以才不讓女方佔便宜」的「男方做了壞事」上。

這方面,我老婆就很好,結婚未到30載從來不說我的壞話。我們那時候沒有什麼人婚前出軌,婚前不忠。如果她要是真的婚前不忠了,我倒覺事正常的,婚前嘛。

也從來沒為房子糾結,婚後她才說,原來是有房的人吶。

7樓:乙個大西瓜

首先,作為爺們,還是要批評下你男友,你男朋友的做法是極其不成熟的行為,跟還沒結婚就跟岳父鬥氣,你男友為人處世有很大的問題,很可能還沒有學會對你的擔當,畢竟他沒有考慮到你夾在中間會有多難受,將來你們的婚後生活相處也會需要一段時間的磨合,在他完全成熟之前,你不得不拿他當孩子一樣遷就,而這種遷就形成的慣性也許會讓你的家庭地位出於劣勢。如果和這樣的男人結婚,切記要有乙份自己的事業,並牢牢抓住不要放手,這樣才能在家裡有足夠的話語權。

買房的事情,考慮到你父母對男方的觀感很差,還是靠自己吧,而且你父母很可能是真不樂意出這個錢的,這是你選擇的婚姻,想要幸福,自己也得付出努力。所以我的建議是你自己拿一部分自己的私房錢才一起湊首付,並且每月還一部分,不用太多,一千以內就行,讓男友看到你為這個家的付出,他也會因此受到鼓舞,也不會每天一睜眼家裡的所有開支都向他壓過來,枕邊的人只是夜夜睡在一起,而給不了他任何幫助和安全感。婚姻,需要雙方的付出和努力。

如果男友還是不肯,堅持要求首付,房貸五五開的話,還是分了吧。題主說過男友以前有過不忠,可以猜測題主在戀愛中是處於弱勢地位的,在題主婚姻大事的關鍵時刻,不能為你有所妥協,那你在他心中也是可有可無。若如此,早斷早解脫,天涯何處無芳草。

8樓:

我就是因為這事兒分開的。

當時吵架吵的很兇的時候,我和她解釋,就算沒她名字,也不是沒有保障,以後都是共同財產,就算離了,也是對半分開。首付才百分之20。那本來就是父母的錢不是我的。

我是個男的,我是沒出息,買房子還得靠父母,一切都怪我。

但,當乙個男的說出了這種話,之前對婚姻生活的嚮往就全部丟失了。買房為了什麼,是為了兩個在外打拼的人有個家可以相互依偎,現在變成了什麼,是財產?我覺得這一切都有悖於結婚的初衷。

一看到這話題就特別難受。因為男的也有自己的難處,他們的父母出的錢也是辛辛苦苦攢出來的。要是富有,誰會在乎那十幾萬幾十萬。

題主,其實他付了首付,你不虧。後期還貸款,壓力也不小,就算真的離了,還貸款部分也是要對半分開的。如果增值了,你分的也增值。

而且你名上沒有房產,可以再買房政策有優惠。但是這事兒你心裡得明白,別說出來,挺傷感情。

我是因為沒處理好女友和父母的關係,另外就是突然覺得,原來兩個人價值觀並不相同,最後就買了個破房子,孑然一身,光棍一條。

9樓:噠噠

首先是如果對不忠一直耿耿於懷,每次鬧矛盾都要提一提的話,還是別結婚了。

如果真的打算結婚,兩個人就協商房子這個事情,如果連這個都協商不妥的,也建議別著急結婚。

如果男方還沒結婚就想著離了,我覺得也走不長。何況男方只是出個首付,女方還出嫁妝和車,兩個人一起還月供,房子寫兩個人的名字很合理。我覺得作者又不恨嫁,家庭條件也還行,碰見這種事情沒必要著急結婚,再觀察觀察比較好。

不是勸分不勸和哈,只是覺得如果這些都沒辦法相互妥協和原諒,結婚了也走不長。

10樓:Zgd218

現在女方家庭有這種思想本就是因為是女方市場,女孩子數量少。兩性群體漫長的討價還價而形成的一方付首付兩方還貸的方式。所以女方這麼想就是將之當成了一場買賣的思想啊,那麼你就要接受別人對你的砍價啊。

你要是優秀你就去選擇願意給你付出更多的男性就好了啊。

11樓:靚坤

好混亂呀,,,原來什麼事都可以將就的。換做是我的話這婚不能結,男方不忠在先,現在都開始做好了將來離婚的準備,這種人你敢嫁?

12樓:張小石

是有這樣的風險:首付(150萬)男出,每月月供(2萬)男女出........結婚兩個月後離婚男付出152萬,分得約77萬;女付出2萬,分得約77萬。

另外,婚前不忠與是否分手或結婚有關,與買房無關。

補充:首付就二十萬,湊個十萬給未來的老公或提前還貸十萬......如果這樣他還是不肯加名,就分

13樓:鐵壺喝水

看到最後我笑噴了,作者你的父母覺得買房是男方的事,一起還貸款都不行。既然如此你加名幹啥?搶劫麼?

講真,要是我以後女朋友父母說出這句話我當場絕逼撕臉。

這什麼素質的父母?

14樓:shhhxcz

我覺得你不用糾結首付的事了,只需要想到他在戀愛期間不忠的事就可以把他pass了。渣男必須要為他做的事付出代價。趁著還沒結婚,還來得及分手。

15樓:

爸媽反對的沒錯

置氣+有前科+計較房子得失

已經是具備下線的條件了。

你們家付首付堅決不要

自古以來都是男方家買房

別說我固執偏見

你自己家裡能相同

你七大姑八大姨能想通嗎?

你七大姑八大姨會不再你爸媽面前叨叨?

我就是剛經歷

我很不欣賞感情到最後總是以現實來收場。

但我自己現在也不得以為這種事糾結

本來都說好了結婚後我們自己買房子的

我家長因為聽我親戚說了一堆誰誰家給兒媳婦買了一套大房子我家長就不管以前說好的就來給我施加壓力(知道家長是為我好)。

不過跟男朋友說過以後也就同意結婚時候買房了。

我總覺得兩個人一起奮鬥一起攜手往前走才是最正確的感情如果開始就因為這些計較得失,那不如不要開始。

如果他一定要你們家付首付那你問他上門女婿當不當。

16樓:宅家吃麵

戀愛期間有不忠行為還有臉跟老丈人治氣?他都有前科了,難道不是上趕著吧房子寫你名兒?求著你嫁給他?

你父母反對沒毛病,現在不是買房的問題了,是人品差還算計加不尊重長輩啊!這樣的不分手等過年嗎?

17樓:

首付各出一半,婚後共同還款,這個是平等,你要是不想付首付的一半想讓對方付,那就事先公正,首付他付的不就好了,不過如果離婚分割你也只能分割婚內部分,你不會想得一半吧?

18樓:淺景落

姑娘,你該關注的不應該是他的人品嗎?戀愛期間就有不忠的行為,那結婚後還得了?房子以後你有錢了都可以自己買,但是人品絕對是乙個長時間的過程。

為啥不在可以選擇的時候,選擇乙個更好的?人品更值得你相信的,對你更包容的。

19樓:

這男人對你沒那麼真心,這婚根本不用結。這樣買房子屬於婚前財產,跟你沒有任何關係。換句話說,老子有房子,女人可以天天換。

況且你爸還不同意。還跟你爸置氣?他只是找理由來把不寫你名字的原因扣到你爸頭上了而已,真想跟你結婚,他會特別積極的跟你爸溝通,想方設法的給你父母面前表現,讓他們能夠喜歡他,然後把你娶回家。

我也有個我媽不喜歡的男朋友,最近他用我的名字買了套房子,付了首付貸款我的名字,每個月定期4000打到我卡里還月供。我問他為啥不寫他自己名字,他告訴我說,如果以後結婚了,這就是他送我的婚前財產,結婚後再買屬於兩個人在房子。可能我家這個是個特例,其實我想說,真心不止房子,一件件小事都能讓你體會到,何必又鬧到結婚不可大家都不開心呢,好聚好散算了。

20樓:太白金龍

還沒結婚就在考慮後路了,你男朋友也是,這種事情逼的你來知乎上求問,這種東西他應該自覺寫上你的名字好不?這最基本的安全感都不願意給你,妹子,我為你以後的幸福感到擔憂啊,早分手早止損。

21樓:方西斯

可能是我三觀不對,為什麼要男方付首付? 男女平等,一起付首付,然後一起還貸。難道不對嗎? 誰支出的多誰就擁有說話權,我覺得這是符合公平性原則的,而不是自私的問題。

22樓:歐北辰

1、共出首付共還貸

2、房子各買各

3、不要彩禮不要嫁妝裸婚

首付很可能是他爸媽一輩子的積蓄當然要慎重了,恕我看你倆半斤八兩也就大哥別笑二哥了。

23樓:

現在加名已經沒用的,人家有全資首付記錄離婚房子也是判給他家的,你加不加名都無所謂。

至於說自己付首付共同還貸的人,算的真精明啊,你要分擔貸款利率,如果房子漲價的速度不如貸款利率,你還有可能拿到的比還的還少。

共同首付在這個情況下是最公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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