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覺得有必要跟分開很久的前任見一次告別過去嗎?

時間 2021-05-30 09:29:40

1樓:

這種事情我年輕的時候幹過。

不是不合適,不是沒感情,也不是有原則性的錯誤,就是年少輕狂,年幼無知,莫名其妙的分手,然後這個莫名其妙就被沉澱在心裡了,越沉澱越有重量,越有重量越放不下!

每次想起來都是對方的好,都覺得彼此雙方還中意,都心有不甘。都躍躍欲試。

常常聽著陳奕迅的《好久不見》:

·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會帶著笑臉揮手寒暄

·和你坐著聊聊天

畫面湧上心頭,感動莫名而來!!

But 就像網戀奔現,後果其實不可控制。

你放下不,你還有意,你還想見面,你覺得應該好好說聲再見

那都是「你覺得」,事實是什麼樣?

這種事情要對方也有你的心境才行啊,對方也有把你放在心底的某個位置才能有你這樣的感受啊

可惜現實中,能有這樣共振的人,也許都是別人的故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尤其是已經三年了,三年的時間太長了,可能對方早就不是你認識的那個人了!

他早已經遇到了中意的人,早已經開始新的戀情~~有無數的可能

當然你真的特別特別想見面,去也不是不可以

不過應該有「再見不是你想象的樣子,人不是你記憶中的人」的心理準備

大概率是會被狗血噴一臉

不過噴了也好,畢竟了了這個心結。終於能安生的過日子了。

有一種記憶效應叫「蔡格尼克記憶效應

蔡格尼克記憶效應(Zeigarnik effect;又稱蔡加尼克效應) 是一種記憶效應,指人們對於尚未處理完的事情,比已處理完成的事情印象更加深刻。 這個現象是由蔡格尼克通過實驗得出的結論

指人們天生有一種辦事有始有終的驅動力,人們之所以會忘記已完成的工作,是因為欲完成的動機已經得到滿足;如果工作尚未完成,這同一動機便使他對此留下深刻印象。

你看看這段無疾而終的戀情,沒來得及好好告別,如同未完成的工作,在你的記憶中揮之不去,

總想著去完成它。

去完成也好,不完成也罷。

生活總的往前走,而不是向後張望,總的去遇見合適的人,開始新的生活!!

2樓:帆帆

如果你實在還放不下這個人,我覺得是有必要的,之前有乙個很喜歡的人,不管怎麼都放不下,糾結了很多年,最後我約他出來見了一面把心裡話都說了,我沒有想過要和他和好,但是見過面後就很快放下了,偶爾會在想起

3樓:莫離

沒有必要,如果你還放不下,那你做的應該是咋樣提高自己,盡快讓此人不再影響你的生活。如果你放下了,那你還去打擾別人幹嘛?戀愛戀愛在戀的時候好好愛就行了,都分開了,互不打擾才是最好的結局。

你們從前也許也幻想過未來,但未來是充滿變數的,你和她都是彼此的過客罷了,剩下的路還要繼續走,以前的所有只配是回憶。

4樓:不留名

如果他願意的話,可以有一次正式的告別。只是意義已經不大了,因為物是人非了,你也不是從前的你,它也不是從前的它了。

各自安好就好啦,加油哦,陌生人

5樓:點點點Precious

沒必要。要是你還想見面,那就是還沒放下,然而已分開那麼久,他既然沒有主動找你,多半是不想你,你又何必在分開這麼久之後,又讓他再擾一次你本來快平靜的心呢。一切向前看呀。

6樓:我信過i

我覺得需要,曾經倆個人為彼此付出了所有,這其中的酸甜苦辣耐人回味,雖然整個過去都伴隨著倆個人之間的吵鬧,但現在回想的每一段記憶都是美好而已幸福的。

再見或許是感謝相遇,遺憾也需要乙個結局

7樓:

大家的情況都不一樣,對於「乙個分手三年半的男友」的認知也不一樣。既然覺得當時衝動,如果兩個人都願意見面,就大膽的去吧。不需要考慮那麼多該不該,大不了就是讓自己死心,如果情況沒有那麼糟糕,或許剛好因為這次見面沒有錯過彼此呢

8樓:你為什麼要吃兔兔

想想就好了,沒有必要去實施。

因為壓根就沒有意義了呀,畢竟分開了那麼久,你也不知道對方現在啥情況,也不能知道你的出現會不會打擾到對方的生活。

雖然意難平真的很讓人感到遺憾,但不代表對方也一樣的想法,還是不要讓自己陷入這種泥潭的好。

不是所有的感情都會有始有終,

有遇見你的運氣,

卻沒有,留住你的本事,

也許,這就叫故事。

如果我們晚一點相遇,

你恰好成熟,

我恰好溫柔,

我們是不是就能走到最後了?

9樓:

沒必要。。。

我自己是局中人,都沒產生過這種想法(也有可能是我已經把事情徹底搞砸的原因)

愛過的人,多看一眼還是想擁有

沒必要自欺欺人,找藉口

10樓:

這個要看題主自己咯,如果覺得有話要說,那就去見一次,好好跟他告個別

如果無話可說,那就不打擾,各自安好

如果實在覺得放不下,那就為愛勇敢一次,把前任追回來,人生,別給自己留太多遺憾

11樓:林阿橋

沒有必要

最好相忘於江湖。我曾試過面對面說出分手,可是始終做不到,不見才適合我。

告別過去,是自己的事情,如果還需要別人參與,過去又成不了平靜的過去,反而亂了現在和未來。能成為過去的人和事,自然不適合放在現在和未來。

12樓:懶羊羊

沒必要,有那個時間那個心思不如自己出去旅旅遊,看看新的風景,人可以駐足稍作休息,但不能止步不前,更不能往回走。去見他做什麼,越見越掉價,他不會念著你的好的,只會讓他覺得自己多行多好。

見過去的人,場面是可預料的。但往前走,新的人新的事卻是永遠未可知的

13樓:ANN

真的不需要啊,如果讓我這樣做,無疑是心理有期待。可是,大家都會再受傷害,沒必要做這樣的蠢事,可是感情的事,往往就是這樣,不愛了也會再愛,愛得深後來發現也不過如此,回想初戀後來的種種,真的說不清了,只能說都在用自己的方式盡可能的讓心結開啟。過好生活。

人到中年,生活是具體再具體,陪伴的人才是最真摯的愛人。

14樓:小時歸暖意

沒有必要,告別過去的方式有很多種,我依然認為想見不如懷念,懷念不如不見,分手後更需要自己乙個人做好自己的事情。畢竟生活是過給自己的。

15樓:gexin0528

1,分開很久,你不喜歡他了,就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就當乙個完美的前任,別聯絡別打擾,美好只適合呆在回憶裡。

2,分開那麼久,你還喜歡他,怎麼做所謂的告別儀式?那麼久不見面都還喜歡他,見了面只會讓自己越陷越深。還不如重新挽回他。

他喜不喜歡你都能避免分手儀式喝了酒,醉後為愛的尷尬。當然他如果真的渣,騙P,只能說很傻很天真。

16樓:

你覺得需要就去,見一面,對方在自己心中幻想出來的很多光芒會瞬間煙消雲散,如果對方能有勇氣坐下來和你聊聊過往的感情,講開,對雙方都會是乙個很好的幫助。

ps,我就是和前任見面之後徹底放下的。

原因麼,我發現對面坐的人既熟悉又陌生,但無論是熟悉還是陌生,我都不喜歡了。

而且,他聲稱他單身,但很快被我發現是撒謊。

那一瞬間,我徹底放下了。

所以,想去就去。

一切以你的自我感受、自我需求為中心。

17樓:

想,但是沒有必要。

都有了自己的生活,何必互相打擾,而且放不下不過是執念一場。掙錢不香,還是覺不好睡,你應該有自己的生活,祝你幸福健康平安有錢

18樓:

類似的情況突然覺得這個人好陌生那麼自私又不安分的女人當初是怎麼看上的那是帶了一萬層濾鏡啊中間出現問題就知道是個什麼貨色了依然守著啊退讓啊原諒啊... 如果還出現我面前我真想扇她兩嘴巴

19樓:暖情說情

都這麼久了,你是想道別呢,還是想找個聯絡對方的理由?

如果是剛剛分手,我覺得可以考慮見一面,感謝一下對方對你的陪伴和照顧,表達對對方的祝福,很有必要。

而你們這個都三年多了,大家剛剛平復,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完全沒必要再去打擾對方。

再說了,你希望告別,是因為你需要這樣乙個儀式結束這段關係,不過對方是不是需要呢?

如果你一直放不下,你早就應該行動了,對方放不下也早會想辦法聯絡你,既然一直都沒聯絡就都放下吧,舊傷疤沒必要再次揭開吧?

再說人家未必想見你,有些事過了就過了,刨根問底的告白方式,有可能是一輩子的悔恨,何必呢?

如果你想重續舊緣,就別打著告別的旗號,否則弄巧成拙。

20樓:

別告訴我,分開很久,你還在抱著些幻想,人家都和你分開那麼久,都沒想你,現在突然想你,你不會還以為是愛情吧?是愛情當初為啥會分開呢,如果沒有幻想,更沒有必要,沒事幹,睡覺不香嗎?

21樓:「已登出」

如果三年仍舊耿耿於懷,我覺得不如盡心主動一次。

三年時間足夠改變很多了,想必他也放下了。主動見一面雖然於事無補,讓他覺得你很矯情或者還想復合,但對於你而言是求個心盡心死。

22樓:檸檬

不需要了。曾經為這個問題也糾結過,多麼想啊!深入骨髓的思念。

分開之後想念的盡是對方的好,思緒乙個繃不住就衝要過去了,但是真的不要見,決定好了就不要再貪戀過去了,再見還是會很心動還是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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