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自去無人區等危險地區,是對自己和他人不負責任的行為嗎?

時間 2021-05-07 06:56:43

1樓:月光戀人

這種各地消防隊都勸誡過,不要深入危險地方,一定要去的話要到消防隊備案。

消防隊是免費的,其實多少都占用資源。怎麼樣也要表示一下歉意。

2樓:偷喝啤酒的花貓

這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有一次去泡溫泉(深山老林裡的那種天然溫泉),晚上在酒店吃飯的時候,負責旅遊招待的叔叔就跟我們嘮嗑,嘮到了驢友這個話題,他說,驢友是最讓他們頭大的,酒店無數次的告誡各位遊客不要進到山林深處,不要亂跑,危險,人不聽唄,結果因為自己亂跑,人回不來了,酒店就派人出去到處找,結果人也沒了,還跟我們說了好多種遊客任性或者不注意安全導致出現事故的事情,別的我都不記得了,我只記得那天晚上在酒店,我被那些話嚇得一整晚沒睡好……

所以,珍愛生命吧,一切活動都應該先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世界美景這麼多,不留著小命,上哪看啊?

可能有人想著,封山啊,什麼的,因為山里有牧民,再說那麼大一片山脈,所以封山什麼的不現實,而且其實是有鐵絲網攔著的,是防治過度放牧吧,我也不清楚,但是止不住四肢靈活的人翻過去啊,還有可能是因為在邊界線上,後頭就是雪山,就會有很多人就想去冒險找刺激吧

最後囉嗦一句,珍愛生命吧,不然還要出動各種力量去找你,為別人帶來麻煩的同時,也為你的家人帶來了痛苦

3樓:呼嘟呼嘟

以後去那種國家三令五申強調的危險地點先寫報告有兩種選擇,第一自己去生死憑天,沒有救援,沒有幫助。第二交一筆錢遇到危險就會花這筆錢救你。

你主動去冒險沒人管你,但是憑什麼花別人的錢(納稅人),讓別人(救援人員)冒險,去救你呢?

4樓:Zachary

5樓:老何

有一句話叫法無禁止則可為。

只要沒有禁止進入,誰想去都可以,它也未必就有多危險。

付費救援可以考慮實施,但免費的救援隊也是有的,他們也樂意幹這個事,儘管誰也不希望出事。

6樓:zzy

很多人不了解無人區意味著什麼,以為開車走過遍109國道和可可西里牌子合個照就算進無人區了。

有幸和科考性質的隊伍在三江源那邊的無人區呆過乙個月,離國道大概不到100公里,半個月幾乎看不到任何人和車,但是扔有當地牧民存在,尚算不了真正的無人區。

半個月親眼見過兩次狼圍攻牧民的馬,當你看到這種野獸真正奔起來的時候才知道可怕。另外這種地方最危險的不是狼,是落單的野犛牛和棕熊。

有幸在很遠的山頂看到三頭野生棕熊,下圖最肥的那還是母熊,遠看起碼三四百斤重。當熊跳起來企圖拍無人機的凶煞樣隔著螢幕都覺得恐懼,人碰到幾乎九死無生。

回到牧民很久沒住的家,大門被熊殘暴的拍開。

附近的各種骸骨,我們人工照顧的乙隻保護動物還在眼皮子底下被藏狐叼走了,毫無辦法。

另外野生動物還不是最大的威脅,無人區最大的風險就是迷路。科考開車出去隨時備著大把陷車的工具。進無人區開的路是一般自駕遊客無法想象的。

如果不是熟悉的路段,單車進去風險是非常大的。很多國字型大小的考察隊出了狀況都有空軍做救援,普通人呢?

上面所說的尚且是無人區的邊緣,像楊柳松等大神穿的羌塘腹地等可自行想象。

7樓:1871

談責任就必談歸責,因果關係是重要歸責原則。

獨自前往無人區等危險地區雖然很難和他人生命安全構成相當因果關係,但和損耗社會資源構成相當因果關係還是沒問題的。

所以有相當多人贊成,增加法律,進去無人區可行,但自行需要承擔救援費用。

個人覺得有兩點可以稍作考量。

1.法律和法規的級別都太高了,且針對各地區人民識別無人區及風險地區標準難以統一,各地以條例的形式出台地區檔案可能更好。

2.完全的自費救援,既有違中國某些精神原則,也是缺乏基層可操作性。考慮一下風險評估和國家救援費用上限或許更為實際(嗯~其實也很容易引起消極救援的問題)

8樓:

你沒有那個能力還上桿子去作死並且作死成功哭的是你家人外人最多一句這麼大白瞎了

你可以不對自己負責但是有些時候你憑什麼讓他們為你涉險

9樓:

騎車去隔壁縣城都不願意的人,去幾個開發完成熟的景區就當自己是戶外達人了???地圖你會看嘛,知道目的地,別開導航,開高德地圖的定位,你看著地圖都能迷路。

10樓:fatina

我覺得這個問題有兩面性吧,一方面人生存在這個世上應該付有一定的責任,保護好自己,不讓自己受傷害,是對你家人最大的責任。但是,另一方面,有的人就喜歡冒險,把冒險當成畢生的追求,這樣的人不在少數,這其中有不少人因此丟了性命。所以這個問題不能只從一方面考慮,追求夢想是好事,但是追求夢想的同時,要處理好家庭,得到家人的理解,畢竟你的安全是父母最大的期望。

11樓:小炒肉兒

確實是不負責,要正確認識自己的能力和大自然的力量,無人區有多危險已經答過了。https://www.

12樓:乙隻沉迷旅行的豬

對自己來說,如果做好承擔後果以及接受自己行為帶來的影響的準備,那可以去做,因為人是自由的。但對於別人來講,如果這種行為給別人帶去了影響甚至麻煩,那肯定是不負責任的。

13樓:薩太

怎麼說,主要看自己的興趣愛好,如果是獨苗苗的話,那建議還是對家人負責,對自己負責,就算去獨自去無人區,也要做好一定的安全措施與防備工作,給自己的生命買乙份保險。

14樓:CHARLIE

說實話,因為完全不是一類生活方式,沒有資格評頭論足合適不合適,只要別故意過分影響我私人權益,個人沒有反對勇氣。

不過,戰戰兢兢說一句,冒險我不反對甚至羨慕,但是稀里糊塗找危險,我是不敢苟同的。

啥意思呢?你合法飆車由你,不能醉酒別大街上對吧?你攀岩沒問題,得有專業知識積累,得看天氣預報吧?

其實想說個段子,就幾個月以前還是疫情,乙個外國同事作死乙個人去某地潛水,然後被珊瑚劃傷了,比較嚴重,感染什麼的,在家躺了乙個月。原因?去了乙個從沒去過的誰也不知道的海域,這不是沒事找事嗎?

且不說最近那一片水母鬧得正厲害。

15樓:藍水鯨

生命是自己的,負不負責自己知道。但是對別人不夠負責,不出事還好。出了事得去救你,說不定還要搭上別人的命?不救你,那早晚有人發現遺體,不嚇住別人嗎?

16樓:LikeDreamwalker

不能一刀切,得看動機。

如果就是心情不好,或者挑戰自己,又或者是沉迷於自然風光,這些理由下的行為一定是不負責任的。

因為他前往的是沒有後備,沒有支援的無人區,如果發生意外,會需要使用額外的資源,也會面臨額外的困難,而這一切本沒必要發生,大可以選擇乙個更安全一點的地方。

對於自殺,我持保留意見。畢竟如果你不能讓他重新對生活充滿希望,至少應該允許他選擇一種離開世界的方式。又不能幫助他好起來,又要求他給自己續命,多多少少有點沒人性,跟讓乙個對生活充滿希望的人自我了斷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儘管如此,還是應該加大預防力度,既然是無人區就要按照無人的標準處理,任何人的進入,無論其原因,預設選項應該是禁止進入,只對特殊情況放行,並且還要全程定位。

如果他們想不負責任,至少我們要負起責任。從社會角度來說,我們可以規避未來可能存在的額外的社會資源占用,從個人來說,我們無形之中可能會拯救許多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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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樓:clashou

口口聲聲說熱愛自然的那些人裡,有多少是和自然深度接觸過的?反正我對自然環境是充滿敬畏的,甚至有點厭惡和恐懼。

因為我見識過自然的狂暴、無情和冷酷。

能讓我安心的,只有鋼筋混凝土的森林。

自作孽,不可活!

18樓:Z薛定喵

死了去救,被噴:浪費資源

死了不救,被噴:毫無作為

放心,我們都會救的,因為那樣起碼還會有人說厲害了我的國,還會有人說為人民服務。

萬一不救,成千上萬張嘴早就把決策層沖爛了。

還是建議有探索精神的先驅們,帶個提供北斗服務的定位裝置,至少能讓人知道你在哪兒,

萬一......

好去定點收屍。

19樓:Patrick Zhang

我認為這個主題的提法是正確的。

在建設青藏鐵路的時候,ABB負責全線的變電站建設工作。由於繼電保護存在一點問題,我出差到其中一座變電站解決問題。由於變電站的建設必須先於鐵路建設,所以這些站點當時幾乎都是無人區。

某次我們從格爾木出發前往某站,路程大約要5個小時。出門時忘了帶水,車到半路壞了,救援車要四個小時後才能到。我們坐在車裡,外面滿目荒涼,而且很熱很乾燥,不久後就口渴難忍。

大家都靜靜地坐在車裡,溫度也很高,但比外面要低。大家不敢講話,閉著嘴盡量減緩口乾的程度。我那時在想:

如果我是乙個人,而且還無法聯絡到外界的幫忙,可該怎麼辦!

最後,救援車來了。我搶過一瓶礦泉水大喝起來,體驗到極度口渴的滋味,和得到救援的快樂感。

如果乙個人在無人區出事,救援力量需要動用大量的資源,個人往往都付不起,等效於浪費國家資源。

其次,乙個人在無人區,會有強烈的恐懼感,這種感覺沒有身臨其境是體驗不出來的。當時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我們這幾個人就要死在這裡了,而我的許多事還沒辦完,不能這樣離開人世。我不自覺地眼淚都流出來了,我看了其他人,發現大家和我一樣,只是不敢說而已。

我的一位ABB高壓的同事,他告訴我一件事。建站初期,連變電站的基建都沒開始,大家和其他公司的人一起,用幾輛卡車把建站物資運到工地,然後大家撤離,留下乙個人看管物資,並留足了全部生活物資和食品,當然也有水。過了幾天,人們來到這裡時,發現帳篷裡是一具骷髏,沒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物資也沒有丟失。

我聽完這位同事的闡述,頭髮都豎起來了。畢竟,我去過無人區,能夠體驗到這恐怖的場景。

所以,乙個人千萬不要到無人區去,的確是對自己不負責,也是對大家不負責。

20樓:阿錚

很不負責,雖說搜救隊的工作就是這個,但也是冒了風險的,是對他人的不負責,就是所謂死了還得大老遠給你冒險收屍去。

對自己就沒什麼負不負責了,自己的決定自己承擔

21樓:「已登出」

我去年個人所得稅交了70多萬,如果較真的話,貴乎上一群唯一收入就是啃老,最大消費支出就是上網和遊戲的廢青就是在占用社會資源。

然而,我既沒要求這群廢青去死,也沒強求廢青六個錢包付首付買房為國創收,或是驅使廢青996為國創造GDP。

但是這群廢青,不知哪來的臉面嫌棄別人占用社會資源。

22樓:劉碩

死在無人區,爛了也好,被吃了也好,都是為無人區加入了乙份有機物,提供了乙份能量,積少成多,荒漠變桑田,捨身飼虎不過如此。

23樓:馬律師

風景秀麗的地方很多,留心處處皆美景。沒必要冒著生命危險去那些高風險區域,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讓路人欣賞一下自己的盛世美顏,為他人帶去生活的美好,難道不好嗎?嗯,就這樣。

獨自自駕去無人區是怎樣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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