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公共場所喝酒違法, 是否侵犯喝酒人的人權

時間 2021-07-11 20:02:51

1樓:

足球場上,不讓運動員用手拿足球,是不是侵犯這個球員 「人權」 ?

不要把你理解的一切的自己的自由,都拿「人權」來混淆、防禦。

公共場所就是球場,上場了,按規則用腳來踢。

說來,奧林匹克運動真不是蓋的。

奧林匹克運動一大批平等角色的競進專案,可以讓公眾明白公民社會的規則。

那西方公民社會因何發育的如此之早,無疑是因為一大幫哲學精英留下的這類永久文化遺產起到的作用。

而21世紀的今天,中國國民層次,這類問題如此普遍就是答案。

當然,等級制遺留也僅僅是很小一方面,精英思維水平、傳播理念,對社會結果而言,更為至關重要。

2樓:

Open container law當然侵犯人權了。

更嚴重的是,不讓喝酒就算了,即使沒喝酒,拿個開著的酒瓶就違法。

你說我拿個酒瓶招誰惹誰了?這不是侵犯人權是什麼?

更更嚴重的是,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某些州公共場所open carry槍還不違法。。。你說按道理是我的開啟的酒瓶更有害還是丫的裝了彈的長槍更有害?

難道持槍是權利?持酒瓶就不是?

沒錯,我說的就是美國,現在的美國。

在公共場所吸菸的人是怎樣的心理?

崔紫劍 我吸菸。許久以前,我也在公共場合掏過煙 那時不知道不能吸菸,我的老師也吸菸,他看見我掏菸,制止了我,告訴我,公共場合不能吸菸,從那次之後,我就再也沒有掏過煙 在室內的公共場合。但是,室外的公共場合,如果沒有禁菸標誌,我還是會吸菸,只不過不亂彈菸灰 不亂丟菸頭,例如在公園,或者行人路上走的時候...

為什麼在公共場所摔跤會引發哄笑?

人們看到別人出醜時,第一反應一般都會是笑,然後才是關心,默默走開,或是真的嘲笑。第一反應的笑這不是惡意,只是類似於段子的 預期違背 沒笑出來的只是第一反應很快,快到別人看不出來罷了 從小母親就跟我們說,當別人出糗或遇到困境時,你即使不上前去幫忙,也絕不能取笑他。因為奶奶腿腳不是很好,可能因為感同身受...

如何看待情侶在公共場所的親暱行為?

沒有物件之前會覺得很肉麻,看不下去,欺負單身狗,甚至內心暗搓搓地祝他們秀分快 有物件之後看到別人那麼親暱,就會回想起和自己物件親密的時刻,就覺得很甜 當然只是拉手擁抱摸頭殺這樣子,太過火的還是看不下去之前看到一對坐在公園長椅吻了好長時間,男生都快把女生按地上了,這種感覺還是很彆扭,不太適合在公共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