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跟愛滋病這兩個經常被提及的絕症哪個更可怕!?

時間 2021-06-01 04:30:43

1樓:隨便看看

當然是愛滋病,如果有人被帶病犬咬了一般疫苗+血清可以保命,然後全城滅狗,消滅傳播源;然而如果有人傳播愛滋病,不但不能抓他,法律還保護他的「隱私」,你只能從道德上不痛不癢的譴責他,完了他該傳播還是傳播。因此死於狂犬病的每年屈指可數,而愛滋的新增病例和死亡人數連年劇增。

2樓:阿信

狂犬病跟愛滋病這兩個經常被提及的絕症相比,狂犬病更可怕。第一,現在科學這麼發達,愛滋病人有時生存情況尚可,但狂犬病就不一樣,哪怕家庭富足,生活美滿,一旦狂犬病發作,必死無疑。哪怕對生命再眷戀,哪怕家裡條件再優越,生命就這樣無可奈何消逝了。

第二,愛滋病可以通過潔身自好去預防。然而狂犬病卻有可能是因為被別人養的狗所咬,這對受害者也更不公平。因為別人的養狗取樂,導致受害者狂犬病痛苦死亡,這種不公平更加重了狂犬病的悲劇意味。

3樓:

當然是HIV啦,為什麼?請問通常患有HIV的病人大部分都是些什麼人?我覺得不需要我多說吧,當然母嬰傳播的除外,畢竟剛出生的孩子沒得選擇,或許很多人會認為狂犬病會慘死,但是HIV背後醜陋的人性更加可怕!

試想一下乙個報復社會的HIV攜帶者是多麼可怕的事情!!你不怕嗎?反正我怕!

4樓:技師仔

用遊戲的話來說就是

愛滋病只是讓你防禦變0

狂犬病就是給你乙個狂暴buff且生命一直減低直至0,同時你狂暴的時候還會無差別攻擊,並感染其他人。

5樓:

狂犬病不可怕,被狗咬了以後,二級暴露打疫苗,基本不會患病;3級暴露打蛋白,患病機率很低!但是被狗咬很麻煩,畢竟需要乙個月之內去醫院打5針。不打吧,命要緊!

打吧,400多的醫藥費,來回折騰。

但是,狂犬病和愛滋病,其實都不可怕。可怕的是「愛狗病」和「恐狗病」。前者連我吃頓狗肉煲喝狗肉湯都要被罵,高速攔車違法又危險;後者為了誇大其詞什麼都敢說,顛倒黑白,是非不分,就比如這個問題,提這個問題的人,問題下的回答,以及回答的人,為了證明狂犬病很可怕,把愛滋病及其所帶來的社會影響都避而不談了。

所以說,人心最可怕!

6樓:大腦正常人

掌握科學知識,兩者都不可怕。但就對人類威脅而言,愛滋病大得多。

簡單對比一下就知道:

從死亡人數看,2023年愛滋病發病人數5萬多人,死亡1萬多人,而狂犬病只有600多人,也就是說,愛滋病造成的死亡人數是狂犬病的幾十倍。

從趨勢看,愛滋病的發病人數逐年上公升,而狂犬病的發病人數去卻逐年下降,10年來,愛滋病發病人數增加了數倍,狂犬病發病人數卻降低了80%以上,在一些城市市區幾乎已經絕跡

從傳染方式看,愛滋病可以人際間性傳播,而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因此傳播相對容易,而狂犬病的傳播極端困難,從無人傳染人的案例(器官移植除外),理論上必須是被瘋狗等直接咬傷才可能感染,抓傷/舔傷口感染極罕見,其他間接接觸傳染幾乎就沒有確切的案例。

從傳染性看,愛滋病患者在潛伏期就已經有傳染性,而狂犬病狗只有在發病期才有傳染性,發病到死亡/瀕死不超過10日。

因此愛滋病的危害比狂犬病大的太多了,愛滋病是乙個重大社會問題,龐大的感染人群和沉重的社會負擔,必須嚴防死守,搞得不好乙個國家都能被搞垮(如非洲某些國家)。而狂犬病只是乙個發病率不到200萬分之一的極罕見病:只要堅持科學飼養狗,被流浪狗咬傷後清創,及時注射狂犬疫苗,按規定加打蛋白,可以百分之百避免發病。

大腦正常人:被自家狗貓咬抓後是否需打疫苗的判斷方法

大腦正常人:終極脫恐文:徹底擺脫狂犬恐慌

向人體內注入乙個愛滋病病毒,會不會感染愛滋病?

開拓者N 這個問題問得好,首先從醫學角度來看。乙個愛滋病病毒進入人體後,它首先要面臨以下幾個問題。不過最重要的是,它無法找到其他異性的愛滋病病毒交配繁殖。然後它就會自然老死,失去危害。除非!敲黑板.聽清楚了 它是乙隻已經懷孕了的愛滋病病毒 知乎特別多閒人喜歡斷章取義抹黑別人,開玩笑後MAKE一下 壹...

如果乙個得了愛滋病的人,進去乙個絕對安全沒有任何細菌的環境,吃的東西也是沒有細菌,他會得病死亡嗎?

科學愛好者智力90 很明顯行不通,病毒已經與人體細胞中的DNA結合並且在體內繁殖很快患者將會死亡。因為免疫系統的淋巴防線被愛滋病毒攻破因此感染已經不可逆轉,但在通常情況下免疫系統還沒有被攻破的情況下感染感冒病毒 不是愛滋病毒攻破的情況下 是可以清楚病毒的,原理是利用發燒讓病毒或細菌無法適應人體41度...

乙個患有愛滋病又有陰鬱症的人喜歡上了乙個正常人 該怎麼辦?

既濟 建議默默守護,別說愛ta就要得到ta。你和ta不是乙個世界的人,建議你和病友組建家庭,這樣你們的孩子通過提前準備還能做個普通人。你要是隱瞞身份跟ta在一起,那麼你就害了ta和你的孩子。 宋詞 患有愛滋病和抑鬱症,跟喜歡毫不衝突,有什麼怎麼辦?需要問怎麼辦的,往往不是為了喜歡,而是為了求不得。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