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很多不是法律專業為什麼給那麼大權力?

時間 2021-05-31 07:37:50

1樓:誅心斬

我覺得陪審團有很多好處,第一防止司法腐敗,審判權如果獨攬在法官手裡很容易枉法裁判;第二即便是資深專業法律人,也容易在一些案件的定性上出現慣性思維、思維盲角,陪審團由多人組成,不會因少數人的錯誤導致冤案。

但是個人覺得陪審團肯定也有短板的,畢竟案件審理是非常專業複雜的司法活動,普通人沒有專業縝密的法律判斷力,對案件的分析掌控力肯定會出現偏差。非專業人士容易被專業的控方或辯方律師不合法但聽上去非常合理的錯誤觀點所誤導……

2樓:專屬執事

不給你們群眾在法庭上說話的機會吧,你們說法官不公正,這可是找的社會認識讓他們從一般人角度去看這個案件判的是否有失公允吧,你們又不信服····真難伺候

3樓:怯怯

陪審團作事實判斷,如果是刑事案件,最經典的一幕就是法官會問他們「guilty or not guilty」。然後陪審團會回答他們的決定。

根據該決定,法官決定量刑。

所以不需要很專業的法律知識,只需要作為乙個普通人能夠公正不帶偏見的對事實做出判斷就好了

為了保證公正沒有偏見,所以才需要題主提到的問問題的那個環節

4樓:jacobleeee

陪審團只負責事實部分(定罪)。那麼你如何選擇認定事實的標準?偉大的思想家們認為如果從一般人的思維去思考也覺得的事實應該是這樣是這樣的,那麼這個事實認定的結果也就具有了正當行和合理性。

而這個方法無論從技術上還是實質上都是具有合理性的。而為了尋找這種「普通人思維」恰恰也是需要具有專業知識的法律人士迴避的(會產生偏見,先入為主)。

5樓:

先講理論:

陪審團解決事實問題

法官解決法律問題

然後解釋:

乙個案件一般會涉及兩個問題,乙個是對事實的認定,乙個是法律的應用。

事實的認定是需要對爭議的事實熟悉,這樣就要求判斷者在爭議事實領域有長久的實踐經驗,顯然作為法律的應用的一方並不可能對案子涉及的所有領域都通曉。所以事實認定這一塊的任務外包了,形成了一些制度,其中包括陪審團制度。講完。

為什麼不讓陪審團 人民群眾 決定法律判決

Lawyer Ly 當然不可以啦!司法是一項非常專業的工作,沒有接受過正規的法學教育和法律實務經驗是做不了的。還有,不管是西方的陪審團制度,還是我們的陪審員制度,在陪審員的遴選上,基本都是要求非法律專業,非法律工作者。比如美國設立陪審團制度吧,法官負責定罪,道理很簡單定罪這事很專業,沒有受過專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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