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啃老,不思進取,混吃等死 完全承認自己就是個失敗者,可為什麼很難保留這份失敗的權利呢?

時間 2021-05-08 18:16:53

1樓:

我也想啃老,可是我家沒有人能給我啃。

父親賭狗,且負債累累。

生母在學齡前就已經離異,我上初中後就基本沒有聯絡過。

後母在08年生了乙個妹妹,然後兩個月前和父親離婚了。至於原因……我是真的想不明白乙個賭狗是怎麼做到家外彩旗飄飄的……真羨慕家庭和睦,可以啃老的人。

2樓:趴趴兔

唉,我現在真的好羨慕你啊。

我也想老老實實的做個失敗者,活的輕鬆一點。

我現在真的是,完全不滿足於如今的生活現狀,又沒有足夠的能力去改變。

天天被自己的心魔折磨,痛苦的要死。

3樓:

自答自問,就當補充問題吧。

首先,要區別對待「啃老」和「虐老」,我只是吃住在家蹭網而已,絕不主動要錢花——所以同樣是寄生屬性,我管自己叫「吉祥物」吧~(捂臉)

其次,自家條件目前還過得去,真要有意外返貧,我想我「失去的也只是鎖鏈」~

最後,我並不是『無償索取』,每週會給父母家做家務,早晚請安節假日問候都有,凡是沒錢買東西的就只能孝犬馬之勞咯……(繼續捂臉)

所以我希望自己保留失敗的權利,就『一人吃飽全家不餓』,反正也不違法亂紀,能陪家人多久陪多久;能自由自在多久就享受多久。

總之,先問自己想要什麼,再問自己怎麼去得到。還是那句老話——『要加油啊,不然怎麼安心「啃老」』

4樓:

不是有理沒理,是認不認同就像老鼠就該活在地溝裡 !你敢爬上來就是老鼠藥加棍棒!偶爾聞一口新鮮空氣就敢出來大喊大叫?拜託,活在地溝地溝就好了沒人喜歡一身泔水的任何東西

5樓:胖成圓

我一直覺得混吃等死是乙個人的權力,人當然可以有不努力的自由。但是有兩點請注意一下,第一如果你已經成年,那麼啃老就是對父母權利的侵害。第二,不努力會導致一系列經濟和社會地位上的困難與下降,記得這是自己的選擇,別抱怨社會就行

6樓:

不不不,無償索取並不是你的權利,無論對方是陌生人還是你的親人。

既然你覺得低處的風景獨好,為什麼就只願意享受陰溝裡的陰涼,而抱怨臭氣和汙水呢?

7樓:陳濤

是的,您確定你的權利?你有權利讓你父母養你一輩子????這是什麼權利?別把別人對你的好,當成你應得的權利。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失敗,有你權利癱著,有權利地處看你的風景。你別讓你父母給你承擔你失敗的後果啊。

所謂母子父子一場,只是有兩人從你出生開始愛你而已。你不愛他們,也別做個吸血鬼啊,或者說做個累贅。最極端的,你也別讓他們百年過後,臨離之際還擔心你怎麼生活。

我不過可伶這父母而已,養了個長不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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