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爸媽買的櫻桃媽媽分給別人了我很不高興是我太小氣了嗎?

時間 2021-05-07 21:15:44

1樓:

不是,換做我,我也不高興。

我爸去年生日,我提前訂的大螃蟹,是陽澄湖的大螃蟹,比菜場買的要好很多。後來聽說我家堂姐要來(這個堂姐很喜歡佔便宜),我就跟我媽說,我買的螃蟹千萬不要燒,等她走了在弄,你就在菜場隨便買買。等我下班回家發現我媽把螃蟹給煮了。

我那個氣啊。問題是,她吃著還拿著,還覺得理所應當。

有時候,這個不是小氣,真的是覺得不值得。給別人吃,還不落好。

2樓:雲紫茉

你不理解父母的意思而已。

父母不是不明白你的孝順,也不是充大方,而是一種炫耀心理:你們看我孩子多孝順,給我買的櫻桃!收穫親友的幾句話,說實話他們認為比吃了櫻桃還甜。

當年我在濟南打工,過年的時候除了年終獎等福利,老闆額外給我了一箱蔬菜零食,就是用蔬菜做的類似薯片的東西。一箱只有六盒,結果就是這六個我父母僅留了乙個,其他的分給了五個親友。我提出反對意見,認為一盒太少送不出手。

可家長不這麼認為,他們只會有分享出去時收穫的那種滿足感。對他們來說心理的滿足比口腹之慾的滿足更重要。

你買櫻桃,也不過是想讓父母開心,只要他們開心了,錢就算不白花。想開點兒,只要他們開心了,什麼都不重要不是嗎?

3樓:三毛

我婆婆帶著小叔子的孩子,小叔子倆口常年不在家也不給錢,老人花錢比較扣,這是前提,老公的侄子愛吃蝦,每次出去吃酒席看見蝦都是直接端盤子吃,我自己養孩子看不下去,給孩子買了倆盒蝦倆盒螃蟹,告訴老人吃不完就放冰箱冰著,多給做幾頓,等我出去溜達一趟回來,奶奶把所有蝦和蟹都做了,說是請鄰居自己鄰居的孩子來吃飯,正好我買了硬菜,就一併做了。我真後悔給她買了,真是講不出來啥了

4樓:茶包君

是的。東西送出去就是別人的東西了,人家當然有權自由支配。別因為他們是你父母你就覺得可以操控他們,就好像你肯定也不喜歡他們操控你的生活一樣。

你送櫻桃給父母,你的孝心傳達到了,父母也接受到了。至於他們是自己吃還是送人,這是他們自己選擇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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