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前任留下的一切有關的東西該何去何從?

時間 2021-06-07 08:26:47

1樓:尖叫的打滷麵

這個好辦。貴重物品用的上的留下,用不上的閒魚出。便宜嘍嗖的該扔扔,一些信件相片啥的,該刪刪。對下一任起碼的尊重。真沒那麼難。

2樓:夜與酒館

1、留著,作為紀念或教訓

「戀愛時前任送我的東西,分手後我一直保留著。當時分手時也沒想過處置這些東西,只顧著難過了,後來無意間發現了,全部蒐集出來放到一起,發現還不少。我是個比較懷舊的人,發現每一件東西都承載著很多回憶,所以,我選擇把它們留下來。

小件的東西,我找了個盒子都放在裡面了。大件的東西,像揹包,衣服,刮鬍刀等等,基本上還都能用,我就繼續用了。剛分手那段時間,每次用的時候都會想起前任,心中會湧過一陣傷感。

不過時間久了,也就無所謂了。包括那些盒子裡的小東西,如果你不問我,我都快忘了。

關於前任送的這些東西,怎麼說呢?最初留下來的時候覺得會是個紀念或教訓,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心裡漸漸就對過去那段愛情沒感覺了,雖然能想起很多細節,但是只是淡淡的想起,不會揪著不放了。至於前任送我的那些東西,依舊還躺在角落的那個盒子裡。

那些我在用的東西,有些壞了,我就丟掉了,跟丟掉其他東西一樣,一點兒也沒感覺到心疼。

或許過不了多久,我整理房間的時候,或者搬家的時候,我會選擇放棄那些前任留給我的東西。那些東西留下來也只是暫時的,它們的意義也在逐漸消失。如果我之後戀愛或者結婚,那些東西肯定都要丟掉的。

我最開始以為那些東西既然是前任送給我的,那都是屬於我的東西,可是現在覺得,它們已經跟我沒有任何關係了。」

2、丟掉,眼不見心不煩

「我戀愛了那麼多次,如果前任送我的東西我都留著,估計現在屋裡都堆成山了。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每次戀愛,男人都喜歡送我東西,不管是大禮物小禮物,都是很名貴的東西。但是,那些東西在戀愛中對我來說都很有意義,能帶的我都會帶在身上或者放在包裡。

但是,一旦分手了,我就覺得那些東西毫無意義了,看見它們就像看見了前任一樣,超級反感。我不想讓自己睹物思人,不想因為那些前任送的東西動任何情緒。每次分手,沒有那些東西都已經讓我很痛苦了,把那些東西留在身邊會讓我更痛苦。

所以,我分手之後,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前任送的東西全部丟掉,這樣才能眼不見心不煩。

很多東西其實在戀愛時都是我很重視的,有名牌衣服,名牌包包,各種色號的口紅,各種各樣的化妝品,首飾等等,但是分手了我就一樣也不想留,不管是戴在身上的還是用的,如果分手後我還留著,我會很不舒服,我寧願自己花錢再去買,也不願再用前任給的東西。」

3、寄給前任,隨他處置

「我就比較厲害了,每次分手之後,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在房間裡搜尋前任送送我的以及屬於前任的東西,我會找個箱子把它們都裝在裡面,然後打包好寄給前任。我知道這樣做很傷人,但是我不在乎,反正跟我分手的男人都不是什麼好人,既然跟我分手,那我就要用這種方式報復。反正都已經分手了,前任送我的那些東西對我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丟了我又覺得可惜,不丟的話我又覺得心煩,不如全部打包寄給前任,他收到後怎麼處置是他的事,跟我沒有一毛錢關係。

3樓:一言難盡啊

首先要確定一下是不是還想要復合,如果答案是no,那麼就快刀斬亂麻,扔掉!東西留著就只是徒增煩惱罷了。人生苦短,何必自己為難自己。

找乙個三觀合得來,父母親友祝福的結婚生子,不說有多幸福,至少讓自己少受點委屈,讓父母少為我們擔心一點。回歸回來話題,其實真的放下了,東西留不留的真的不重要。

4樓:濃煙下的詩歌電台

扔掉剛開始也會捨不得。起先是覺得可能事情還有迴旋的餘地好吧就是想復合,到後來死心了覺得這是青春的記憶,還是捨不得刪掉一些互動的記錄,時不時拿出來看看。但是看的時候,哪是在回憶青春,還是在回憶那個人啊,這樣自己永遠停留在原地,無法瀟灑地擺脫過去,開始新的生活。

但是如果有了新的男朋友,這一切對他都不公平,所以還是什麼都不要留下的好。

除非還是非前任不可,想要忘記前任,就什麼都不要。

5樓:腐向宅女

除了ta買給你已經是屬於你並且實用的東西其他的什麼戀愛戒指呀,日記本,一些沒用的統統都丟掉。 都分手了還想怎麼地? 存起來以後給現任細細述說你倆曾經的點點滴滴?

6樓:團砸吖

有很多人都喜歡分手扔東西,但我自己反正不喜歡,從小就喜歡收集各種東西,就算沒有用也不扔掉,如果是前任的東西,我會選擇收起來,不用也不扔,畢竟是自己的乙個經歷嘛

7樓:

蟹邀……

不過我前任留給我的東西好像壓根抹不去……我也從來沒打算抹去。

雖然想到了也許會傷心,但可能這才是自我組成的一部分吧,靈魂上的一部分。畢竟是精神層面。

如果是渣男推薦扔哦,如果不是那就看你自己了,拋個硬幣,你會得到答案的。

8樓:吼吼哈嘿

看是否還相愛著,如果有在沒有找到第二個男朋友之前可以先留著,做個紀念,但在找到後建議不要留了,畢竟乙個人存兩個人會讓對方感到不安!

9樓:絮語吖

看個人想法吧。

可以將他們都放在乙個袋子裡面,這麼做順便告訴自己感情已經收好了,不能再復燃了。袋子就放在乙個不常見的角落裡,你也可以扔掉。

10樓:與惡勢力作鬥爭

有用的繼續用,無用的就丟棄吧

既不會因為你留下了什麼而對你的現狀做出改變又不會因為你丟掉了什麼而對過去的事實進行改寫保持平常心吧~

11樓:煙雨行舟

有個成語叫睹物思人。其實最好的辦法還是不要見。至於送人還是放起來因人而異。

不過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最最重要的是你要接受分手,從心裡放心他(她)。

都是美好的回憶。

12樓:是LZT鴨

如果他和你的分手是好的結局那麼就留著當紀念吧。如果只是一場錯誤的愛情,那就扔掉不必去懷念了。如果那個人在你心裡留下了很大的牽絆,是好是壞就得自己選擇了。

13樓:帝陵

世界怎麼大,相遇不容易。在戀愛中,禮物是心意,是驚喜,也是種想念,但當它失去了意義的時候,也只是個物件而已。被傷害而分手如果對方心已經不在,禮物也就失去了意義。

但剛失戀的時候,又容易睹物思人,觸景傷情,這個時候最好把東西封存起來,或者送給有需要的人。

14樓:歸途

如果她(他)對你的影響較大,東西還給她(他)又不要的話,放在看不到的地方吧(如果以後做朋友,算是為了情面),實在不行扔掉吧(此處不留情面…)

影響不大的話,留著也算是一次美好的經歷吧(如果對你的下一任沒有影響…)

15樓:Miki

到底還是我很喜歡的人,對於我來說,很難能放下他的一切,所以我可能會留著,只是放在我肉眼看不見的地方罷了,等我放下了,或許送了或許二手賣了。

16樓:楊筠松

發這個問題似乎有點累贅,人都不要了,一點點生活用品又有何用,留著一些舊貨和二手貨在自己的行為意識裡自我陶醉?來證明自己是乙個長情,重情義的人嗎?沒必要。

日久見人心,你的心只有下一任才會需要,對於別人,廢紙一張而已!

17樓:深海潛水於

你可以跟百歲老人或者經歷生死的人聊聊

個人覺得選擇性保留是可以的,並不是說留些東西就是忘不掉而是懷念,懷念的不是人而是發生的事,只是想起過他(她)而不是想他(她)

等到你老了,沒有任何一件事可以值得懷念其實也是最大的遺憾之一人生沒有如果沒有遺憾也是最大的遺憾

18樓:清風詩宇

應該扔掉,都分了就不該留什麼念想了,看到了還增加悲傷,回憶起以前的美好。但是如果是自己買的看情況而定吧,如果還用得到話就留著吧。

19樓:

送給我的,我就不會還,畢竟也算是紀念吧,也可以說我比較物質,我的家庭不富裕,除了每個月伙食費學雜費,買其他的東西啥的我都不敢奢求,真的沒錢,要是是他放在我這的,他的東西我會歸還。

20樓:啦啦啦

分手這種,事情吧!分了那就東西是是東西,我們要秉著不浪費的原則,一些自己有用的,比較值錢的就留下吧!要是真的想開了,東西就只是東西而已。

21樓:

2021.1.8更新

有了很喜歡我我也很喜歡他的男朋友,今天100t啦,關於前任的東西已經都丟掉啦

以下是原回答

(是初戀)我找了乙個小箱子算是開合的那種然後把書信禮物情侶裝什麼的都放進去了雖然分手是我提的但是東西留下來也算是乙個念想如果以後再談戀愛我會丟掉這個和初戀記憶的箱子對以後物件的尊重和理解

分手後應該刪除前任的一切嗎?

Borage 男人都有這樣的問題,即使他現在很愛你,但還是願意跟前任做朋友。如果這是底線,可以直接談。如果因為這個,他跟你鬧,證明前女友比你重要,這樣的男人不要也罷。個人觀點 村北貝 如果他還放不下前任的話,刪不刪東西都還是放不下啊,畢竟有些東西怎麼刪都刪不掉,建議不要自己跟自己過不去,該怎麼該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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