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任分手後,該以什麼身份與對方相處。陌生人還是普通朋友?

時間 2021-06-02 07:37:28

1樓:黑暗終端者

看你,想復合,就當朋友,不想就連陌生人都煩,畢竟陌生人還有相見偶遇的可能。

乙個合格的前任就應該和死了一樣,在這個世界上再也不相見。對你對她,以及你們互相之後的他(她)都好。沒有誰會想自己的另一半和他(她)的前任還有聯絡,不論男女。

就算是朋友都想有自己的空間,又何況是熟悉的陌生人,你又有什麼資格和理由去管他(她)的事情呢?放過自己吧,要是不甘心就提公升自己過的比以前還好,這樣就算你想做什麼,以後的底氣和能力也足。

在合適的時間遇見合適的人成就自己最後找到合適的人。這幾個人可能是同乙個,也可能不是,不過很顯然,後者比前者可能性更大。

2樓:秦天

看兩個人各自的態度吧,可以的話當朋友處是最好的,有乙個曾經這麼熟悉的人也是緣分,不過剛分手時最好先不要太多聯絡,也不要完全陌生人,等真正放下了成為朋友

3樓:縱邦邦

那還是陌生人吧,畢竟曾經都深愛過,愛的越深恨的越少深,你看不得他有新歡,他也看不得你有新歡,說當朋友都是假的,如果能當朋友就不會分手,最好的相處就是不想見,不認識,各自安好。

和前任分手後還會在某個時候想起對方嗎?

會,但是我感覺那只是在懷念當時的自己,或者說是一種回憶。即使剛分開時會有各種矛盾不捨,但是經過時間濾鏡,一切都會美化,只剩下美好的回憶。但是懷念前任的話,是在某個夜深人靜無意聽到感傷的歌曲,在試圖尋找共鳴,或者是孤獨的時候突然想起了曾經一起經歷的事情。一般都是在自己失意脆弱的時候,如果現任正你儂我儂...

如何看待與前任分手後被索要分手費

三姝 法律上算贈與吧,你不需要還 如果花錢就能消災,就算算你自己為他花了多少,送了多少,沒記錄就大致算算,他補給你還是你補給他,也不要任他要錢 要是給不給錢都會被他糾纏,想辦法拉黑他才是真的 土味老爹 這樣的人,你竟然能交往三年,三年看不清乙個人,我是佩服的。現在已經這樣,我的建議是花錢送瘟神。三年...

分手後還能和前任聊天嗎?

一步一步 別聊,真心喜歡過的人,總是想著再次擁有,既然已經不可能了,就應該一刀兩斷,不要再去消耗自己的感情,因為繼續聊天不僅於事無補,還會讓自己痛苦,越來越忘不了他,更難重新開始新的生活,你應該酷一點,把他忘得一乾二淨,才是最好的 這個分情況吧。就拿我自己來說,分手沒多久,雖然是真的不想在一起了 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