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眼中的一起還房貸什麼意思,為什麼感覺好大犧牲的樣子?

時間 2021-06-02 06:23:55

1樓:半個檸檬

你也知道這要耗費爸媽大部分積蓄,你也知道現在結婚買房是多容易談崩的環節。這位是不是你靠譜的隊友,你至少心裡應該有底才至於買房在她單位邊上。裝修是消耗品不出沒問題,但首付不出貸款不背就要加名字,你覺得這人靠譜嗎?

2樓:邊城

不同女生眼中這個問題是不一樣的。按我身邊的情況,有一起付首付合同寫兩個人名字的,有一方付首付和裝修錢房子寫一方名字的承諾婚後加名實際加不了的(有貸款加名非常複雜,需要銀行配合,銀行憑什麼配合你呢無端增加工作量沒有收益),有一方付首付寫兩個人名字的,有一方付全款婚後加名的,甚至有一例是男方付首付房本只寫女方名的(後來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人財兩空,打官司有勝算,但沒去)。

觀察所得,如果合同上沒有某方的名字,那麼那個人是不會出裝修錢家電錢的,為什麼呢,出了就是傻,萬一離婚分割財產,一定是吃虧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用彩禮錢裝修,這個是有聽說的,但我身邊沒有收彩禮的。看各地風俗吧。

如果你雞賊一點,完全可以承諾婚後加名,然後在婚後發現加不了,不信嘛就讓你老婆去問律師,這個真加不了。當然你女朋友也談不上吃虧,因為…萬一離婚的話,她可以分割婚後房貸的一半做補償,無論貸款誰來還都一樣,考慮到她的收入比你低,肯定是不吃虧的。不算感情賬,就算經濟賬咯。

雖然你買房再三徵求了她的意見,這對她來說又算得了什麼呢?誰買房不是再三徵求親戚朋友的意見,挑了又挑的,沒有什麼實惠啊……

不過按照現在的婚姻法,加名不加名又有什麼區別呢?座標杭州,按照最近一兩年的判例,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婚後加名,一年後離婚,女方並不能分割這套房。加了白加。

所以嘛…加名也沒什麼……當然也要看你【所在地】的司法實踐了,新聞啊,裁判文書網都搜一搜。

我的意見呢…加不加名都一樣,加了促進感情發展,當然加。但你在意的點大概是她在算計你家的財產,沒把你當一家人,這是一種很私人的感情,我想沒有幾個人會不在意,用我老公的話說這種女人能娶嗎?emmmmm就看你怎麼想了

3樓:

以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這個女生根本就不愛你,考慮的都是自己的利益,當然這也跟社會風氣有關,現在結婚都要男方有房有車。我是女生,我換位思考了下,如果我女朋友這樣對我,我絕對不會跟她在一起了,我是覺得,房子又不是你乙個人住,共同還房貸好像要你受了天大委屈似的,本來裝修和首付男方就已經出了。

個人拙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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