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交往兩個月後,發現她懷了她前男友的孩子,之前一直沒什麼懷孕的跡象,她又不願意打掉孩子,怎麼辦

時間 2021-05-30 19:45:59

1樓:之乎者也

分手三個月了,前男友一直不把自己的東西拿走,也不願意見面,有時還總是問我這東西有沒有在我這,那東西有沒有在我這,這是幾個意思?

2樓:

1.尊重你女朋友的選擇;

2.不管誰出面,先問前男友的想法。

前男友願意擔起責任,不管你多愛,都離開吧。

3.前男友不願擔責任,想清楚如果女友打掉孩子,能否幸福地在一起;如果女友不願,能否接受。

4.把考慮清楚的跟女友說明白,比如我介意女孩子打過孩子、我非常介意你懷著前男友的孩子、我無法忍受帶乙個不是我親生的孩子……(要尊重自己的選擇,願意就願意,不願意就不願意,道德逼最討厭)

5.協商一致。

6.不管什麼情況,還是不要一下子離開,如果她願意,還是陪在她身邊一段時間,做個B超、諮詢下護理建議。(謹記尊重自己的選擇,否則因為心軟、但芥蒂還在,依據不會幸福的)

3樓:

她願意生,你願意養麼?不願意就分!

話說怎麼分開兩個月就和你開始了,還是願意為他生孩子這麼深厚的感情?

我感覺你就是「備胎命」。

分吧,即使孩子打掉了,留在心底的東西不容易打掉,無論是她心裡,還是你的心裡。

最後,題外話,對這種狗血的事情,懇求題主處理完了告訴俺們乙個結果啊!!!

4樓:

和女朋友交往兩個月後,發現她懷了她前男友的孩子,之前一直沒什麼懷孕的跡象,她又不願意打掉孩子,怎麼辦?你願意養嗎?你願意養就支援她生下來。

前提是你要做好一切思想準備,不能到以後了你接受不了了你開始說:這孩子不是我的,我那時候沒想清楚。這樣做不管是讓你對你的以後負責,還是對女朋友乙個交代,還有乙個孩子的未來。

想不清楚就趁早白白。

不過看題主的意思,從題目中「交往兩個月」 「打掉孩子」 來看的話,你應該選擇的是另外一條路:分手。不過沒關係,沒有人會指責你,真的。

畢竟才交往了兩個月嘛,你們的感情也不會深到讓你自願主動去養別的男人的孩子。而且也能看出來,你嘗試過去勸女朋友打點這個孩子,顯然女朋友不同意。所以題主開始糾結了。

沒必要糾結,你如果覺得沒辦法接受她不打掉孩子那分手嘍,不要這麼拖著天天兩個人誰都不好受。

你如果覺得有信心說服女朋友讓她打掉,在這個過程中最重要最重要的是注意用詞,好好照顧她的身體。恩,如果你心理上還是可以接受她為別的男人打過孩子這個事的話。不用以後覺得她對不起你用這個作為把柄毀了你們倆的關係。

最後,如果考慮可以接受這個孩子可以接受這個女朋友,請,再三再三再三的想清楚。

你家長,你朋友,你的結婚,你的同事,你的朋友,你自己。亂七八糟所有都要考慮進去。

恩。就醬。

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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