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該不該當面跟她家人和她一起說這事?

時間 2021-05-29 22:53:45

1樓:monica

你們這麼多年在一起,孩子都有了結婚證卻沒有拿,也不知道是個什麼情況。我如果是她母親必然在心裡對你有很大意見,現在已經分開了,你還跑到我面前來說我女兒的不是,你覺得我會給你好臉色看嗎?即使我女兒再不對,我也只會私下教育她,對於你是什麼身份來窺視我女兒的私生活呢?

你現在去說是出於什麼目的呢?讓她迷途知返?還是你根本沒放下?

沒有意義,既然分開了就好好過自己的生活,照顧好孩子,剛開始會很難,後面會越來越好,放手吧。

2樓:雨後的小巷

首先你們雖然是事實夫妻,但沒有法律保障,畢竟連個小本本都沒有,還能怎麼辦?既然已經分開,就可以有各自的生活,知道你捨不得,但她不愛你了就不要強求,只要她能履行撫養義務就好。你也試著去找尋屬於你的未來,但記住,孩子是你和前任相愛過的證明,是生命的祝福,一定要負起好好養育的責任。

3樓:五線譜

在一起七年還沒有領證,就是沒有結婚的誠意了。孩子都四歲了,女方還會提出分手了,應該是男方做了很多讓她失望傷心的事。既然已經分手,監視對方生活是違法的。

你還是不要去干涉她的私生活。分手了,你還能監控到,說明她和你在一起時候多窒息啊。任何女生都會感覺厭惡。

你去和對方媽媽談有用嗎?除非媽寶,成年人的事,家長沒有話語權。如果有話語權,首先是把你這個勾引她家未成年女孩未婚生子的男人打折腿。

當年拿你都沒辦法。默許女兒去你家住了五年。連擺酒都沒有。

可見女方父母多無奈。她媽媽拿現在已經成年的她還有辦法?

她的墮落,是從你這裡開始的。你如果尊重過她,也不會有今天。你是最開始引誘她的人。現在她三觀扭曲,你有責任。

如果對方不把性事和貞潔當回事。你有辦法去告知家長讓她羞愧,迷途知返?除了她感覺被冒犯,決裂之外,你什麼都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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