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讀過《乙個人的朝聖》這本書嗎?可以分享一下讀後的體驗?

時間 2021-06-03 05:18:30

1樓:Harris

為什麼她當時聽了這個會微笑,還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但是多年以後想起來,又會成為憤恨埋怨他的源頭?

「你連抱都沒抱過他!」兩人關係最差的時候,她曾這樣對他吼道,「他整個小時候你幾乎都沒碰過他!」並不完全是這樣,他記得他為自己辯白了幾句,但她的話其實正中要害。

他害怕抱自己的親生兒子。但為什麼從前她能理解,這麼多年後又開始怪他?

2樓:小詩同學

我是誰,是前進者還是追隨者,是追光者還是朝聖者,我是誰,內心的疑問在書寫著最巨集大的朝聖之路,我是誰?我只是乙個世界的過客,我也只是想去見一見她而已

我是誰?來自心靈的質問,我能走完全程嗎?這個問題看起來好像太過於嚴肅而難以回答了吧,全程87天,六百多公里,在這條路上完成救贖與被救贖

本以為只是一次簡單的回信,只是在思考我為什麼要這麼早就將信寄出去,聽取了加油站女孩以為真實的故事,開啟了自己的旅途

我是誰,乙個初步認為患有阿爾茨海默症的老人,因為20年前的一場不辭而別,因為乙個心血來潮進行了自己的征途,路途中遇見了那麼多人,有了那麼多追隨者,一次又一次的動搖,一回又一回的回憶過去

我是誰?我是只想證明自己還是為了真的想去見到那個人,我是誰?路途中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讓我一改這麼多年的平淡的生活,腦海中的片段在不斷提醒著自己不要忘記過去的事情,我是乙個好父親和乙個好丈夫嗎?

我是誰?我是乙個沒有主意的老好人嗎?我有著這麼多的追隨者,但是他們好像打亂了我的正常的前行計畫了,我想拒絕但是又不知道如何開口,他們離開了我對我來說真的是一場解脫吧,我終於可以按照自己的行為與設想來進行了

我是誰?我為什麼會對前路這麼不確定,會一直在動搖自己的想法,莫琳在最後時刻堅定了我的想法,而我在莫琳那裡只想做乙個孩子,乙個可以讓人關心的孩子

我是誰?我是否打著看奎妮的幌子完成了自我的救贖,我讓自己的心沉了下來,回憶著過去的事情,我知道,我可以的,我是愛他們的,開啟了被禁錮的記憶之門,我知道我開始恢復了那麼多有明媚燦爛的故事,我救了自己也完成了對他們的救贖,莫琳對自己的感情有了清晰的定位,我也知道了我是愛戴維愛莫琳的,我對奎妮也許有的只是那乙份愧疚之情吧,我的信件是讓她堅定活下去的信念而已。

我是誰?我是哈羅德,乙個想以旅途的經歷給予友人生的希望,卻在旅途中完成了自我的再一次成長,對自我價值的再肯定、對成長缺陷的新認知及對現實命運的接受和理解,我想起了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子,我知道我的存在對於他們的改變和影響,一條很長很長的路,有過鮮花和掌聲,但是更多的是孤獨寂寞和救贖。

我是誰?我是莫琳,是哈羅德的妻子,意外知道了丈夫在出去寄信之後,踏上了獨自的征途,去看望奎妮,不解困惑充斥腦海,在等待和關注中,完成了自我審視,觸發了對愛的全新領悟和自我審視,她是愛著哈羅德的,自己將兒子去世的錯誤全部強加給了哈羅德,這是對他的不公平

我是誰?追光者,緊緊跟隨者哈羅德前行的腳步,領略了英國那麼多獨特的風景,見了那麼多的人,看了那麼多的景,走了那麼多的路,最終與每乙個有血有肉的人物相遇,完成了自我的救贖。

一場徒步,一次心靈的自我救贖,不知道是何種姿態來面對,但是我們都知道在這一次旅行結束之後我們都在變得更加的寬容自省,我們都在旅行中進行著自我救贖,這場救贖無關風花與雪月,這只與我們息息相關

哈羅德的旅行就這樣全劇終了,但是這場救贖才剛剛開始,我們都在等待著後續的故事,我們知道故事會很美很精彩

3樓:興遠L

乙個人的朝聖

現在敲下這段話的時間是凌晨1點35,剛讀完《乙個人的朝聖》,腦海裡定格的是哈羅德和莫琳夕陽下大笑著攜手遠去的背影。

這本書寫的很溫和,是那種讓人想要在晚上慢慢讀下去的細水長流的感覺。故事講的是乙個老人,不,兩個老人對自己一生的回顧,也是和自己的和解。讀到後半段,故事才有了一些我預料以外的小高潮。

在這本書裡每個人多多少少能找到自己的影子的,書裡第乙個讓我有觸動的點是哈羅德和自己的身體和解的時候,當他關注的點不再是強忍身體不適也要堅持,不再是忐忑考慮自己的行為是否有意義,而是開始學會合理照顧自己的身體,學會欣賞沿途風景的時候,我想,這個平凡且壓抑了一生的老人有了第一次新的體驗。

再接下來就是故事的最後了,我沒想到作者會插入一條這個朝聖者怎樣被大眾關注並且陸續出現追隨者的情節,誠然,這一部分淺層的確反映了一些社會現狀,但我相信作者的出發點一定不在這裡,而是這些圍觀者出現——眾星捧月——離開哈德羅的過程仍然是這個老人自我蛻變的過程,他能堅定自己的路,但他依然在意熱鬧後的離別,喧囂過後的獨處。

還有就是作者在這本書裡埋下來的乙個爆點了——哈羅德的兒子戴維在二十幾年前就已經自殺了,為什麼哈羅德夫婦會是這樣的情感狀態?奎妮到底在哈羅德心中有著怎麼樣的位置?等等一些在看書過程中非常糾結的迷題就這麼被解開了,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但這些似乎都不太重要了,重要的是在這個過程中,很多人都完成了自己的朝聖。

再來說一說女性角色——哈羅德的妻子莫琳,從他們的回憶中,我們能很清晰的感受到這一對夫妻曾經多麼恩愛甜蜜,莫琳曾想給哈羅德乙個家,想讓他得到從未有過的愛,然而曾經的「周圍沒有乙個認識的人也沒關係,有你就夠了」,到後面兒子死後,「周圍沒有乙個認識的人多好啊,這樣就沒有鄰居來拜訪了」。乙個傷痛整整左右了兩個生命二十多年的光陰,現在的我看來難免有些不值。剛好最近看了一部電影《乙個叫歐維的男人準備去死》,主人公也是非常愛自己的妻子,因為妻子的死亡,想要自殺。

這兩次故事放在一起,倒讓我生出一股「放肆去愛,用心去愛」的豪情出來,但無論如何,倒是不要等著錯過再後悔吧。

雖然現在不知,但我期待的以後是遇到那個我願意相知相守的人,和他打打鬧鬧半生,老了的時候回望,曾經那麼勇敢的愛過,那麼勇敢的和生活相處過,甚至我不願老去的時候有乙個人先離去,那對剩下的另外乙個人該是多麼殘忍。

4樓:明明

先說最大的感受,那就是——希望以後再不要被書名耽誤了,原來本書與宗教無關

初讀,感受類似於《乙個叫歐維的男人決定去死》,插句題外話,又是差點被書名勸退的經歷呢乙個老男人按部就班的生活中,突如其來的一點波瀾帶來了改變。

繼續下去,感受到了心靈逐漸平靜下來,大自然的點點滴滴都綻放了生動的色彩,不期而遇的美好雖然細微卻足以讓人熱淚盈眶,接觸到的每個人內心不乏苦楚卻依舊在給人以溫暖。這部分讀起來的感受是,單純而且美好。當然其中夾雜著的回憶又提醒著我,現在的生活局面之中,必有故事,甚至事故

接下來,大量的人圍繞過來,團隊的前進步伐慢了下來,摻雜了商業、政治甚至權力鬥爭的紛紛擾擾,喧囂而且繁雜。

這段旅程必定不是一氣呵成的,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自我懷疑與否定引發的痛苦,差點提前結束了一切。是愛人,也唯有相愛的人,才能用最恰當的方式,撫慰疲憊的心靈,激發乾涸的信念,讓他走下去,避免了將來無盡的懊悔。在這最為痛苦與迷茫的狀態裡,乙個真相被揭示出來,原來那個事故是兒子的自殺離世,這份痛苦橫亙在夫妻之間,讓二人捨棄了快樂幸福的權利,甚至無法直面對方。

到達目的地,見到想見的人,心裡卻空落落的。那是被癌症耗盡一切的人,不僅是肉體,還有心智,都已經不再是印象中的那個人。那麼,這段旅程是否還有意義?

自然是有的。與自己和解,與相愛的人和解,這才是最重要的。

讀到後來,有類似於《無聲告白》的感受。相愛卻忽略了愛,執拗於印證觀點而選擇性地審視TA、審視記憶、審視生活,這才是痛苦的根源吧。

5樓:飛魚

離開熟悉的生活,一日三餐,舒服的大床,你才能看到一些真相,面對星空,你可能才會面對自己的內心,因為星空和內心一樣深邃而無有邊際,很難有機會看透,直指蒼穹。為心而活,為形所役,每個人的選擇。

家庭的溫暖培養健康的人格,每個為人父母的責任

6樓:JANE

我前天看完《乙個人的朝聖》。故事已經完了。我的心裡很難過,不是因為故事的結局不好。

結尾很平淡也溫馨。但是我心裡太難過了,就像陪伴我很久的好朋友要離我而去。一種精神上的支撐,心靈的幸福與滿足又沒有了。

又要繼續去尋覓這種舒適的感覺來填補心靈的不安,讓心恢復舒適平靜。哈羅德遭遇的一切我也和他一起遭遇著,孤獨,快樂,惶恐,不安,自責,悲傷,尷尬……太多太多。還有莫琳,我也為她內心的悲傷與孤獨感到同樣的悲傷與孤獨。

我佩服哈羅德的勇氣,羨慕他和奎妮的友情、和莫琳的愛情。他感受著生活,感受著生命,他充滿毅力,一路上無論多不堪,多困難,他都沒有放棄。一路上有太多有趣的故事和有趣的人,他與陌生人互相分享,互相傾聽;一路上有太多太美的風景,讓我們流連忘返。

他一路堅定的走著,一路又回憶著過去,腳下的的路,見過的人成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他忍受孤獨,感受美好,懷著堅強的意志,一步一步從金斯布里奇朝貝里克走去,帆船鞋爛了不要緊,衣服變得骯髒破舊也不要緊,他心裡只想著奎妮,這是多麼珍貴的友情!他心裡也想過放棄,也會覺得這麼做是不是太莽撞,但是他堅持了下來。

他一路上回憶一生,他想念莫琳,想念戴維,想念母親,回憶一路上的人和事……最終他到達了貝里克,完成了自我的救贖。他的妻子莫琳,在他離開的87天行走的627裡的朝聖中,從不解、埋怨、責怪、後悔、悲傷、思念戴維的痛苦中、想念哈羅德的日子中……也同樣完成了自我的救贖。

最後,哈羅德和他的妻子莫琳在貝里克的黑暗的海岸邊「他們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走向海岸,兩個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遠。只是剛走了一半,肯給有誰又想起了那句話,再次激起一輪狂笑。兩個身影就這樣拉著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

」---——《乙個人的朝聖》

7樓:y77

前幾天看完了《乙個人的朝聖》

我發現要想真的懂一樣事物真的要深入了解,不管是一本書還是乙個人

一開始我真的覺得好難理解作者的思維,雖然文筆很好,景物描寫真的有很多可以學習的地方,但是在情節方面我甚至懷疑是不是中西方的文化差異不同

但是看到最後幾章我才發現是我錯了

一位六十多的叫哈羅德的老人徒步走了87天從自己住的地方去到患了癌症的好友住的養老院,一共627英里,只為了讓她能等到自己去和她道別,讓她能堅持活久一點。

其實這就是信仰啊,人活在世上總要相信點什麼,這是非常重要的,而我們總要有那麼一次,為了信仰冒一次險,哈羅德做到了,他相信好友會堅持活下去,奎妮也做到了,她相信哈羅德會走過來和她道別。

可能這也是一種心意相通吧,我相信著你的相信,實在難能可貴。

何謂「朝聖」,救贖自我則是「朝聖」。當我過著一成不變的令自己心生厭惡的生活,我該如何改變自己,我該如何說服自己去改變,我又該拿什麼去說服自己。

回顧過去是對未來做的準備,重新審視自己是對未來的自己盡的責任。

當自己迷茫時,低谷時不妨思考過去的自己,過去的愛恨情仇,過去的輝煌或灰暗,即便是埋在心底的不願對任何人提起的秘密,多年過去了,是否又有了新的認識。

其實我一直無法理解哈羅德為什麼能就這麼拋下自己的妻子獨自一人上路,就算妻子不理解不支援,也得先和她解釋清楚吧。他這麼做是不是太自私太自我了,是不是毫不考慮別人的感受。

但是兩個人之間的愛倘若消失了,我不知道獲不獲得對方的支援是不是真的重要了。我面對你時只是一具空洞的傀儡,我愛你,但你不愛我,你不願意原諒我,我也麻木了,我不知道我對你究竟是愛,還是僅僅為了乙份稱謂而盡的責任。但那些都不重要了,這是我尚在時最熱切的想要完成的事,或許你的意見也不重要了吧。

所以大概,愛,才是亙古不變的,相互理解的通道。

如果你願意放下一些不愉快的事,我願意用我剛認識你時的眼神望向你,願意最初的溫柔對待你,我一直都在這裡,等你放下戒備靠近我接受我擁抱我說你愛我。

被重新喚醒的愛,與最開始的愛一樣堅貞純潔,只是乙個鮮活熱烈,乙個平淡永恆。

儘管大家在這本書裡學到了信仰、堅持、自我反省

但我仍相信這是一本教你如何喚醒沉睡的愛的著作,不管是愛情,生活,還是自己。

《乙個人的聖經》,怎麼看待這本書的藝術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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