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小馬
最近在寫關於Piaget的綜述,認真閱讀了皮亞傑的幾本書也讀到了Mehler and Bever(1967)這篇很早的反駁。 所以想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大概是在皮亞傑發表文章沒多久,這篇駁斥的文章就發表在了science上面。 有趣的是,該文所受到的質疑比皮亞傑的研究多得多。比如 Hunt(1975) 表明了Mehler 和Bever(1967)的研究,很大程度上受到實驗者偏差的影響;即使沒有,很多研究者認為,在2.
5歲(Mehler和Bever研究中可以選擇糖豆多的那組孩子,兒童本身對於「多」的概念就沒有形成(e.g. Beilin, 1968)。
除了Beilin(1968),Piaget(1968)本人也於M和B的駁斥發表一年之後對於該反駁提出了反駁(好繞……)。
大一些(3y2m-4y6m)反而不能,而去錯選「長但是少」的那一組。最終,更大的孩子(>4y6m)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更像是最小的年齡組(答對)。他們給出的解釋大概是在小的時候就具有足夠的數學邏輯了,但是在長大一點之後,他們對於「多與少」的評價策略變多了,導致策略之間出現了一定的競爭,他們並不能很好地選擇運用哪種策略。
在足夠大了之後,他們就知道運用哪種策略了(大致如此,感興趣的話,請看2023年的原文,鏈結http://
lcd.sissa.it/Articles/6
7_Mehler&Bever.pdf
)。這個解釋我個人認為是比較模糊的。
Piaget(1968)的反駁我是從一本書中看到的(Gelman, R., & Gallistel, C. R.
(1986). The child's understanding of number.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主要在書的46-47頁。皮亞傑認為他們存在實驗程式上的漏洞,他們並沒有測試兒童的conservation,同時他們混淆了增加和變換位置的概念,因為conservation本身是說數值本身不會由於變換形狀(e.g.
,拉長)而變化。但是在M和B的實驗中,他們兩組的糖果的數量是不等的。Piaget認為,在這個實驗最小的年齡組,兒童並沒有獲得number-invariance 的圖式,所以他們使用密度進行判斷,而大一點之後,依舊沒有習得one-to-one principle,所以長度影響了對於數值表徵判斷(這和piaget本人的初始研究結論類似),更大之後才獲得了對於數值的判斷。
所以Piaget並不認為2歲的孩子所具有的就是數值能力。因為很多的混淆變數存在於這個實驗中。
Piaget的反駁給我們帶來的啟示就是說可能很多同樣的test performance並不意味著同樣的內在機制,我們需要了解兒童決策的過程,是通過直覺,本能還是真的數值能力進行判斷的。尤其是在做關於年幼的兒童的研究時,由於他們的語言能力有限,很可能不能夠表明自己的決策過程,所以實驗設計本身就要更加嚴謹,經過仔細的審視。共勉!
參考文獻
Gelman, R., & Gallistel, C. R.
(1986). The child's understanding of number.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Piaget, J. (1962). The child's conception of number.
Mehler, J., & Bever, T. G.
(1967). Cognitive capacity of very young children. Science, 158(3797), 141-142.
2樓:Evan Yu
按皮亞傑的認知發展階段論,7到11歲是具體運算階段,思維具有一定的彈性,獲得了守恆概念,只不過兒童只能借助具體物體進行加工。直到形式運算階段(11歲到12歲),思維才超越對具體事物的依賴,接受辯證思維,進行抽象加工,採用邏輯推理、歸納或演繹的方式解決問題。
皮亞傑認為,認知結構的發展是乙個連續建構的過程,每一階段都有獨特的結構,前一階段是後一階段的基礎。當然,他的理論是有侷限的。比如他忽略了社會文化環境在認知發展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