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哲學的意義上打破侷限?

時間 2021-06-01 20:26:22

1樓:行走

我看了五遍還是沒看懂,這如果真是個哲學問題就不應該用這麼點文字把他它說清楚。我在學會思考的路上處過故弄玄虛的階段,根據你的提問看出也是這樣,希望你不是一直停留在這個階段。我在優酷上看哈佛大學公開課「公正該如何是好」第三講自由主義代表人物羅伯特諾齊克哲學家把徵稅等於強迫勞動等於奴役從中看出哲學的缺點是缺乏結合現實。

原因是沒有考慮到體驗。

2樓:布道師Noah

按你所說的知與不知就是個薛丁格貓定律。只知道蘋果的表象和對人類的作用,蘋果的其他屬性或者微觀它是個什麼在其他緯度它的形態都不知道。這就是薛丁格貓定律,蘋果我們未知的領域它可能是一切擁有一切的可能性。

但這對於我們不重要了。就像薛丁格的貓祂是死是活,只要我們不去看祂,祂有無數種可能的結果,但對我們不重要,只有去看了一眼,那裡面發生的一切才被影象世界記錄下來,立馬產生意義。

只有感官去驗證,物體的發生的變化才有視覺意義。因為世界上存在的一切沒規定過要以視覺形態被認識和存在下來。

因為我們所看到的物體只是在三維世界裡存在的形態,如果我們還同時存在於多維度空間那將不是以影象形式存在的。

3樓:天津子謙

這個話題在哲學範疇裡可能是無解的。如題目所說內容,或為"遞迴"。也就是自己引用自己,若自己證明自已。這可能是由當前既有哲學的解析方法工具不足或解析者能力低下導致的結果。

以上觀點必須是,原命題描述在概念、邏輯、語法、修辭等諸方面無過錯的情形下才能成立。

然而,原命題概念不清,邏輯混亂,自我否定。十足的思維錯亂!

說"不知道「是侷限。→"知道"是打破侷限。→"意味著不能不知"。

什麼叫"知一物是萍果,那就不能不知道是萍果"與"侷限"有個啥關係麼!

不知道的事物太多啦!何談"侷限"?知道的事物,充其量是個"有限",何必說"打破侷限"呢?

實話實說了!回應此條,僅資學習。

4樓:T.xxx

這問題就挺「侷限」。 在我們連「侷限」「知」都沒具體定義是什麼的情況下,這種問題沒有意義。

那麼這裡的「有」(exist)是什麼意思?問和答中的「有」的含義是否一致?

所以「侷限」和「知」又是什麼意思?兩個詞幾次出現於敘述中的含義是否一致?(

倒不如問「如果世界是決定論的,能否違反它」或「人能否超越經驗」

答: 不能。

5樓:口袋

這個問題其實就是人的有限性的問題,康德就曾設想過如果有上帝這樣無限的存在者的話,它們就會擁有智性的直觀,這種直觀並不物件性地表象事物,而是完完全全將存在者作為其本身帶入其自身之中,也就是說創造了存在者。而恰恰人的表象能力只能是物件性地表象,物件性本身就意味著被限制於與物件的關係中,人的感性、知性、想象力三種構成經驗的認知能力的本質結構都是為物件性服務的,因而必須受制於時間、空間、十二範疇、十二範疇的圖式這些建立起物件性的形式規則。康德之所以認為理性的理念與推論對世界整體的認知是無效的,正是因為世界整體是無限的,無法納入有限的認知形式中。

6樓:

康德提出過物自體感念,我們肉眼看到的永遠是表相,蘋果也只是表相。而實際蘋果是什麼來的我們永遠不知道,因為我們只知道蘋果能裹腹,但在乙個更大層面意義上看蘋果就不知道是什麼了

哲學意義上的幸福,你是如何理解的?

鹽選推薦 既然每個世紀的每一位思想家都認識到人們在不斷追求情感愉悅,那為什麼 幸福 這個詞的定義會這麼混亂呢?其中乙個問題就是,許多人認為追求幸福的慾望有點兒像排便的慾望 它是每個人都有的慾望,卻不是特別值得驕傲的慾望。他們頭腦中想到的幸福都是廉價和低階的,是愚昧的 牛的滿足 狀態,完全不可能成為有...

哲學意義上的辯證法應是什麼?

楊男 以矛盾和對立,來論述的抽象思辨。不論是中國的老子 反者道之動 周易 乾坤 還是柏拉圖的助產術 揭露言語矛盾 黑格爾的辯證法 正反合 其核心點在於矛盾。矛盾是辯證法的核心。 山魁 辯證法應該是西方哲學中的,中國的 辯證法 很多人認為是中庸,實際上中庸與辯證法不等同,畢竟是兩個不同的哲學體系。首先...

為什麼會有客觀意義上的好看,和主觀意義上的醜陋 (就乙個人之前覺得好看,現在覺得很醜。)?

一直微風 可能剛開始不了解,不熟悉,後來,越來越了解越來越熟悉,發現和自己的期望中的,根本不是乙個樣子,落差越來越大,越來越失望,越來越討厭。不過,每個人總有發光點,總有一刻,你還是會發現也還不錯嘛! 楊大 什麼稱得上客觀呢?大抵就是絕大部分所認同的,就如科學和玄學,西醫和中醫,我們搞不清楚什麼叫做...